最高檢:涉聚眾暴力傷害的女中學生增多
北京青年報記者在最高檢28日舉行的發佈會上獲悉,前11個月,檢察機關共受理提請批捕的校園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批捕1114人。校園暴力和欺凌案件中,傷害類和侵財類案件所佔比重較大,女性中學生涉及聚眾暴力傷害犯罪成為新增長點。
女中學生校園欺凌數量增加
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史衞忠介紹,近期檢察機關查辦的校園欺凌案件,涉案罪名相對集中,主要集中在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搶劫、聚眾鬥毆等幾類,其中傷害類和侵財類案件所佔比重較大。
2016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提請批准逮捕的校園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經審查,批准逮捕1114人;受理移送審查起訴3697人,經審查,起訴2337人。
史衞忠介紹,校園暴力以男性為主,但女性中學生涉及聚眾暴力傷害犯罪成為新的增長點。中學生在涉罪未成年人中佔比較高,“從目前網絡曝光的案件看,女生實施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的也有一定數量,也要引起重視。”
此外,作案動機的簡單性和突發性明顯,拉幫結派、恃強凌弱現象較為突出。史衞忠以陝西西安臨潼區檢察院所辦案件舉例,“因碰撞、口角、玩笑,甚至眼神、微小日常摩擦事件引起的糾紛佔48.6%,經濟、感情糾紛佔37.5%。”
特殊學校作用有限難干預矯正
不滿14週歲的涉罪未成年人是目前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史衞忠説,對實施嚴重危害社會行為,但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檢察機關會同公安機關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必要時交由政府收容教養。“目前,北京、上海、天津、江西等地檢察機關已經進行了一些探索創新,取得一定成效。”
史衞忠表示,我國對未成年人的干預矯正存在法律規定過於原則、特殊學校發揮作用有限、缺乏有效矯正手段等問題,“將加強研究,與其他部門一起積極推動我國相關制度的完善,一方面要對刑法第17條第4款的落實制定相應細則,另一方面推動完善立法,健全完善對此類未成年人的矯治干預措施和相應司法程序。”
在處理校園欺凌和暴力違法犯罪案件中,存在發現難、取證難、處理難的問題。史衞忠建議,推動辦理未成年人案件辦理的專門化。據悉,目前北京海淀、江蘇淮安、廣西欽州等地公安機關建立了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專門機構。
文/本報記者 孟亞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