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節臨近管控加強 滬市民主動上交價值千餘元煙花

【新民晚報·新民網】隨着元旦和春節腳步的日益臨近,青浦警方加大了煙花爆竹管控力度,通過走訪轄區內的商家店鋪宣傳禁燃禁放的政策法規,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日前,有兩位市民主動上交了價值千餘元的煙花和高升。
12月21日上午,市民劉先生和楊先生主動來到青浦公安分局盈浦派出所,將兩大箱煙花和12枚高升交到民警手中。這是入冬以來,青浦首例市民主動少交煙花爆竹。他們表示,最近社區民警多次走訪普法,又看到電視網絡新聞上都在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考慮到安全因素還是要用自己的實際行動支持煙花爆竹管控工作。
根據《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儲存煙花爆竹。連日來,青浦警方深入到轄區的店鋪,開展地毯式宣傳和排查,消除安全隱患。
盈浦派出所副所長顧衞國表示:“我們把禁止燃放的要求印成宣傳單,發到每家每户和沿街商鋪,容易產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的商户,我們重點去走訪,要簽訂告知書,要求他們不能銷售儲存煙花爆竹。”
市民楊先生稱:“最近買了將近1000塊錢的煙花,原本打算在開業的時候放,後來發現這麼大的易燃物放起來不安全,為了響應社區和民警宣傳的政策,我們就主動上交了。”
為了肯定兩位好市民的做法,青浦警方向他們贈送了一份精美的警方公共關係禮品,以鼓勵更多的市民,遵守禁燃禁放的規定,主動將歷年剩餘煙花爆竹上交給地區派出所、消防部門或者社區居委,由相關部門進行集中銷燬。
青浦警方提醒:目前,本區還沒有正規的煙花爆竹銷售點,市民如果發現非法煙花爆竹銷售點,可以撥打110或者96119舉報電話進行舉報,同時我們也鼓勵市民主動上繳煙花爆竹。(新民晚報 通訊員蔣中呈 記者江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