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模獎章被盜”的雙重解讀
孫玉安系安徽阜陽市美容保健公司退休職工。這位今年80歲的“固執”老人常給人帶去歡笑,花了大半輩子的時間,為殘疾病人、五保户等服務對象義務理髮,先後獲得全國優秀工會積極分子、全國勞模等榮譽稱號。26日中午,他外出給人理髮,回家後發現家裏被人翻得亂七八糟,4枚珍貴的獎章都不見了。看着空蕩蕩的獎章盒,老人只能一次次抹眼淚。(12月29日《新安晚報》)
在現實生活中,人們見慣了因家中被盜而牽出貪腐官員的經濟大案,此次小偷的“光顧”卻讓一位默默奉獻的全國勞模一夜間成為家喻户曉的“網絡紅人”。人們豔羨孫玉安老人視勞模獎章為“命根子”的精神境界,憎恨入室竊賊偷走老人信仰支柱的無德無良。可見,圍觀“勞模獎章被盜”一案,可以從兩個方面予以解讀。
一是信仰力量彌足珍貴。孫玉安老人傾其大半生為殘疾病人、五保老人義務理髮,不圖經濟回報。老人用持之以恆的無私奉獻換來的每一枚勞模獎章,都是他辛勤付出的勞動結晶,寄寓着人民的讚譽與政府的褒獎,也成為其矢志不渝、無怨無悔堅守的精神激勵和人生驕傲。這種視公益服務為快樂、視社會肯定為滿足的價值觀與榮譽感,無疑會讓那些滿腹私慾、鮮廉寡恥、不思奉獻的功利之人相形見絀。社會發展進步、實現民族振興,需要這種執著信仰和精神境界。
二是盜竊獎章的罪責不容小視。別把不偷錢財偷獎章不當回事,無論竊賊出於何種目的,以非法手段竊取他人財物都是違法犯罪的行為。依據刑法,盜竊他人財物涉嫌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入室盜竊作為情節嚴重的盜竊行為,對入户盜竊,不論次數,不論盜竊價值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紀念品、獎章等往往寄託了當事人的諸多感情,特定紀念物的損毀勢必會對擁有者的心理造成極大傷害。侵權責任法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據此出台的相關司法解釋指出,具有人格象徵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為永久性滅失或毀損,物品所有人可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將心比心、換位思考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思維基礎。老人希望偷走獎章的人讀懂換位思考之意,儘早歸還獎章,其包容大度同樣令人景仰。(張玉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