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平:沒簽託管協議 自稱家人的韓女士説法與其相左
千龍-法晚聯合報道(記者 馬曉晴 實習生 楊雪) 近日,網上有文章稱慈善家李春平患阿爾茨海默症,且財產被人轉移。昨天(30日)《法制晚報》記者聯繫到文章作者——自稱是李春平家人的韓女士。她表示李春平已簽署資產託管協議,她已向法院申請宣告李春平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李春平本人否認資產託管協議上的名字是他所籤。
家人講述 已經申請宣告李春平 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韓女士告訴記者,2016年春節前她就發現李春平變得脾氣暴躁。她提到李春平的母親與四妹均是患阿爾茨海默症去世的,所以她協同李春平的兩個妹妹,帶李春平到醫療機構檢查,確診他患有額顳葉痴呆和阿爾茨海默症。
關於李春平被人帶走,在老年公寓被灌安眠藥,後來又被解救等説法,韓女士作了回應。她回憶説,9月9日上午,李春平的妹妹讓醫院護士將李春平從會館帶到醫院做檢查,之後便將李春平送到了某老年公寓,使其病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她否認李春平每天被灌安眠藥的説法,懷疑是有人教唆李春平這樣説的。
韓女士稱,10月25日凌晨,二十多人將李春平從老年公寓帶走,她獲悉後報警,在一處公寓找到了李春平。韓女士説,李春平告訴她,這天他簽了很多合同,但不記得具體內容,只記得文件中反覆出現的一句話是“認可林某”。隨後韓女士將李春平帶回老年公寓。
12月15日,韓女士收到一份律師函,稱李春平的房產已被用於擔保借款2.5億元,目前正在被追索本金、利息及違約金等。韓女士懷疑李春平資產落入他人之手。為確保安全,她打算將李春平所有房產證掛失,因此向李春平秘書索要李春平的護照及一本證明書。
韓女士稱,12月16日,李春平的工作人員來到朝陽區房管局,給她送來相關證件,隨後將李春平帶回會館。當天韓女士未辦理房產證掛失手續,此後她再沒見過李春平。韓女士表示,她是受李春平的兩個妹妹委託處理這些事。在瑞典定居的李春平的兩個妹妹向記者證實了這一説法。
韓女士告訴記者,她已向朝陽區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宣告李春平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朝陽法院已經同意與李春平的兩個妹妹進行遠程視頻開庭審理”。
李春平全部房產已被託管
韓女士向記者出示了兩份證明,一份是《資產託管經營協議書》,並稱上面的名字是李春平所籤;另一份是某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律師函。
協議書顯示,李春平已將在北京的全部房產、其他物業以及他在中國大陸擁有所有權的動產,均託管給中科聯合企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託管期為20年。在託管期內,李春平每年可獲得7000萬元的經營收入,中科集團有權對李春平的房產、物業進行抵押融資。
律師函顯示,李春平的一部分房產已經作為某公司貸款的抵押物,向一家借款機構借款2.5億元。由於該公司未按約定支付利息,作為擔保人的李春平目前正在被追索本金利息和賠償金。
記者致電中科集團法人代表林某,但一直無人接聽。聯繫發律師函的萬律師,其工作人員稱稍後會進行回覆,但截至記者發稿時,仍未收到回覆。
記者求證 李春平否認簽署託管協議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李春平所住會館,拿着韓女士提供的《資產託管經營協議書》給他看,他稱上面的名字不是他本人所籤。但此前李春平還對媒體説,該協議書確實是他籤的。工作人員見記者拿協議書給李春平看,立刻上前制止説:“我們的律師不讓他接受採訪”。
聽説協議書是韓女士提供的,且對方是受李春平兩個妹妹委託處理此事,工作人員説:“他兩個妹妹是他的監護人嗎?李先生出了這麼大的事,他的兩個妹妹都沒有回來。”李春平也在一旁説,他最近確實沒見過兩個妹妹。
對此,李春平的大妹妹回應記者稱,今年她和小妹已回國兩次,“我們三個人(包括韓女士)一起照顧我哥哥,聯繫了養老院。”
律師解讀 可以申請撤銷託管協議
北京匯都律師事務所薛曉波律師表示,李春平本人及其家屬可以申請撤銷託管協議,如認為其房產被非法進行託管,可持護照等有效證件對房產證進行掛失;如果在託管期間,簽署了時間不符的文件,可以申請核對同一時期筆跡;若家人懷疑李春平被非法拘禁,可以報案。
薛曉波律師表示,老年痴呆分為輕度與重度,患重度痴呆也並不一定就是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有可能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是間歇性發病,時而清醒時而糊塗。根據李春平目前的狀況,他認為申請宣告其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有難度,具體要看法院及指定醫院如何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