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2017年1月1日開始登記
新疆日報訊(記者朱玉報道)從自治區農業普查辦公室獲悉:自治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將於2017年1月1日開始調查登記,普查登記對象涵蓋1226個鄉(鎮)場,8789個行政村,320多萬户農村居民。
這次農業普查是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開展。自治區、地州市、縣市、鄉分別成立農業普查領導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的農業普查工作。
這次農業普查的內容主要包括農業從業者情況、土地利用和流轉情況、農業新型經營主體情況、農業現代化進展情況、農業生產能力和結構情況、糧食生產安全情況、農產品銷售與農村市場建設情況、村級集體經濟與資產狀況、鄉村治理情況、鄉鎮社會經濟發展情況、農民生活狀況、建檔立卡貧困村與貧困户情況、主要農作物種植等空間分佈情況等13個方面。
這次農業普查對各級普查機構、普查人員和普查對象都提出具體要求。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普查所獲取的個人和商業秘密,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普查對象必須依法接受普查,如實提供數據,自覺履行法定義務;普查執法人員依法嚴肅查處普查中弄虛作假、任意篡改普查數據的行為,嚴肅追究責任,排除人為干擾,把好普查源頭數據關,確保普查數據真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