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音】魚塘被人抽水導致魚大量死亡,對方要負責嗎?

*網友“vfzv”:*我承包了個魚塘養魚,塘比較小。另一個人承包了旁邊的農田種水稻,灌溉稻田要從我承包的魚塘裏抽水。我們一開始説好了,抽過説之後他會從別的地方引水進魚塘,保證魚有足夠的生活用水。可對方灌溉完農田後沒有及時引水,第二天高温,魚塘水位低,造成魚大量死亡。請問,對方需要負責任嗎?
*答:*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對方在抽了你魚塘的水之後沒有及時引水,導致你的魚大量死亡,你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的經濟損失。
*網友“wrnu”:*我跟我老公一起進公司的,當時他住公司的男生宿舍,我住女生宿舍,後來公司破產,他退了宿舍去了外地工作,我沒繼續租住公司原來的宿舍,一直到結婚。現在,我們想離婚,我老公説這房子他有份。我沒有房子的產權,只有使用權,離婚時會把房子判給他嗎?
*答:*你對房子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法院不會分割該房產。房子是你婚前租的,承租權屬於你個人,因此,你們離婚後房子可以繼續由你承租。
記者:尚迪
編輯:尚迪
來源:河南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