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來橫禍!鄭州一男子從高樓墜落,砸死樓下停車司機!
今天(9月19日)上午10點多中州大道東風路非常國際,一男子從20層樓上墜落,砸到了樓下一輛汽車上。*汽車內的司機被砸暈,經過醫生全力搶救無效死亡。*墜樓男子目前仍在醫院搶救,具體情況在進一步核查中。
9月19日上午10點多,市民黃先生反映,中州大道東風路非常國際樓頂施工人人員剛剛從樓上 掉下來,砸到一輛車上,車裏的司機也被砸死了,警察和急救車已到現場。


上午10點50分,記者在現場看到,一輛拉腳手架的*麪包車車頂凹進車身,駕駛室嚴重擠壓變形。*車旁幾名120急救人員正在對一男子進行急救,傷者周圍是哭得泣不成聲的家屬。

來自省職工醫院的急救人員介紹説,受傷男子是麪包車司機,當時有人從大樓上跳下來砸中車輛,導致麪包車司機頸椎斷裂,經過一小時搶救但無力迴天。
死者朋友周先生説,死者姓孫,濮陽人,40多歲,車剛往樓下一停,手還握着手剎,準備卸車上的腳手架,就出事了。
現場有人説跳樓男子是從頂樓跳下,也有人説是25層掉下。有人稱是自殺,也有人稱是施工操作不當墜樓。關於事故的原因,警方正在進一步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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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跳樓砸死他人自己被救,律師稱墜樓者應擔刑責

2014年,廣州市荔灣廣場發生墜樓事件,年約60歲的墜樓男子砸到另一名路過男子。最終被砸男子不治身亡。據瞭解,被砸男子是51歲的廣州人陳叔。現在陳叔妻女悲痛萬分,卻沒有任何方面給予一個説法。
不過有律師指出,墜樓者在刑事上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還應承擔民事責任;事發商場應在其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範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對於鄭州今天發生的這起墜樓事件,河南言東方律師事務所張政偉律師認為,根據報道的細節分析,死者朋友周先生説,死者*車剛往樓下一停,手還握着手剎,準備卸車上的腳手架,就出事了。*其準備卸車上的腳手架,如果是在工作期間發生的意外身亡,屬於工傷事故,將獲得工傷死亡的相關賠償和撫卹,如果是他人僱傭,僱主也要承擔相應補償責任。但是作為墜樓者,如果經搶救生還,其作為侵權人要為被砸死的司機承擔侵權責任,承擔相應的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喪葬費等費用,如果侵權人同樣身亡,其近親屬在侵權人遺產限額內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真是應了那句
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個先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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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逝者安息,天堂沒有意外!
也希望墜樓男子早日醒來,
還事故一個真相!
編輯:黃慧
來源:河南法制報綜合大河客户端、鄭州晚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