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年底前中國全部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
中國兑現在2016年年底之前發佈停止國內象牙商業性貿易的時間表的承諾。
2016年12月30日晚,國務院下發《關於有序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活動的通知》,要求分期分批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活動。
國家林業局相關負責人隨後在接受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採訪時表示,該局將分兩批次,在2017年年底前全面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
目前,中國現有象牙定點加工企業34家、象牙定點銷售場所143處。國家林業局表示,“在盜獵非洲象及走私象牙現象仍較為嚴重的背景下,為支持非洲象保護,按照《通知》要求,將於2017年3月31日前先行停業10-15家象牙定點加工企業和50-60處象牙定點銷售場所;其餘象牙定點加工、銷售單位到2017年12月31日須全部停業。”
國家林業局還表示,上述單位按要求停止相關象牙及製品加工銷售活動後,還應當及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註銷相應的經營內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也不再受理經營範圍涉及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的企業設立或變更登記。
在非洲,由象牙引起的盜獵危機仍在持續,由於中國被認為是非洲象牙最大外銷市場之一,因此其所承諾的禁貿舉措深受外界關注。
2016年初,中國國家林業局發佈公告,宣佈中國象牙商業進口的禁令延長到2019年12月31日。6月上旬,第八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期間,中國承諾在年底之前發佈停止國內象牙商業性貿易的時間表。
根據國際野生物貿易研究組織(TRAFFIC)今年8月發佈的《中國象牙禁貿可行性評估簡報》(下稱《評估》),目前剩餘庫存象牙的市場價值不超過 10 億元,受影響的企業員工不超過3000人。
國家林業局表示,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活動後,為維護象牙雕刻技藝這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文化部門將搶救性記錄和保留技藝資料,鼓勵相關博物館吸收部分象牙雕刻技藝名師到博物館從事相關藝術品修復,引導象牙雕刻技師用替代材料傳承雕刻技藝等。另外,非營利性社會文化團體、行業協會還可以整合現有資源組建象牙雕刻工作室,從事象牙雕刻技藝研究和傳承等工作。
在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活動的同時,中國林業、公安、海關、工商等各有關部門還將繼續嚴格管理單位和個人合法收藏的象牙製品,加強執法協調,加大對違法加工銷售、運輸、走私象牙及製品等行為的打擊力度,重點查緝、摧毀非法加工窩點,阻斷非法交易鏈條;還將更廣泛開展保護宣傳和公眾教育,大力倡導生態文明理念,引導公眾自覺抵制象牙及製品非法交易行為,營造“共同保護”的良好社會氛圍。
相關背景
自2010年以來,全球盜獵非洲象、走私象牙等現象快速上升,最高時被盜獵非洲象數量達到每年約3萬頭,嚴重威脅其種羣安全。
國家林業局表示,針對上述情況,中國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嚴厲打擊走私和非法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現象,一是先後多次實施專項執法行動,並與數十個國家和國際組織三次聯合開展打擊象牙等野生動植物走私活動的“眼鏡蛇行動”,查獲多起走私象牙案件,有力遏制了走私犯罪勢頭;二是深入開展宣傳教育,並專門赴非洲對中資企業和華人代表宣介保護政策和措施,告誡公眾避免介入和自覺抵制象牙等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三是調整象牙管控政策,於2016年3月發佈了為期三年暫停進口象牙及製品措施,促使非法攜帶象牙及製品入境現象明顯下降。本次中國開始有序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活動,旨在進一步打擊象牙等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為維護全球生態健康發揮更大的積極作用。
【附】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序停止商業性
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活動的通知
國辦發〔2016〕10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對象的保護,打擊象牙非法貿易,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序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期分批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活動。2017年3月31日前先行停止一批象牙定點加工單位和定點銷售場所的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活動,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停止。國家林業局要確定具體單位名錄並及時發佈公告。相關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停止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活動,併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變更、註銷登記手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再受理經營範圍涉及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的企業設立或變更登記。
二、積極引導象牙雕刻技藝轉型。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活動後,文化部門要引導象牙雕刻技藝傳承人和相關從業者轉型。對象牙雕刻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開展搶救性記錄,留下其完整的工藝流程和核心技藝等詳細資料;對象牙雕刻技藝名師,鼓勵其到博物館等機構從事相關藝術品修復工作;對象牙雕刻技藝傳承人,引導其用替代材料發展其他牙雕、骨雕等技藝。非營利性社會文化團體、行業協會可整合現有資源組建象牙雕刻工作室,從事象牙雕刻技藝研究及傳承工作,但不得開展相關商業性活動。
三、嚴格管理合法收藏的象牙及製品。禁止在市場擺賣或通過網絡等渠道交易象牙及製品。對來源合法的象牙及製品,可依法加載專用標識後在博物館、美術館等非銷售性場所開展陳列、展覽等活動,也可依法運輸、贈與或繼承;對來源合法、經專業鑑定機構確認的象牙文物,依法定程序獲得行政許可後,可在嚴格監管下拍賣,發揮其文化價值。
四、加強執法監管和宣傳教育。公安、海關、工商、林業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執法監管,繼續加大對違法加工銷售、運輸、走私象牙及製品等行為的打擊力度,重點查緝、摧毀非法加工窩點,阻斷市場、網絡等非法交易渠道。要廣泛開展保護宣傳和公眾教育,大力倡導生態文明理念,引導公眾自覺抵制象牙及製品非法交易行為,營造有利於保護象等野生動植物的良好社會環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活動順利進行,並妥善做好相關單位和人員安置、轉產轉型等工作,切實維護好社會和諧穩定。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