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科技巨頭應該被拆分嗎? - 彭博社
Paula Dwyer
插圖:731作為鮑勃·迪倫和樂隊的前巡演經理,喬納森·塔普林並不是典型的學者。然而,最近他一直忙於撰寫關於市場份額、壟斷和在線平台的嚴肅著作。他的結論是:亞馬遜、Facebook 和谷歌已經變得太大、太強大,如果不加以制止,可能需要被拆分。
瘋狂嗎?也許不是。70歲的塔普林是 快速行動,打破常規:Facebook、谷歌和亞馬遜如何壟斷文化並破壞民主 的作者,他了解數字媒體,曾在南加州大學的安nenberg創新實驗室工作。在YouTube出現的十年前,他創辦了第一個視頻點播流媒體服務之一。他還了解媒體併購,曾是1980年代美林證券的投資銀行家。他表示,谷歌與1956年的貝爾電話系統一樣接近於 壟斷。
彭博商業週刊沒有被監禁的兒子。尋求庇護者佔據了拜登承諾關閉的監獄美國正在用臭名昭著的前監獄填滿尋求庇護者大學橄欖球需要向 MLB 學習一課銷售更多棒球棒的影響者兄弟們根據市場研究數據,他的觀點是有道理的。Alphabet Inc. 的谷歌獲得了約77%的美國搜索廣告收入。谷歌和Facebook Inc.共同控制了約56%的移動廣告市場。亞馬遜佔據了約70%的所有電子書銷售和30%的所有美國電子商務。塔普林估計Facebook在移動社交媒體流量中的份額,包括該公司的WhatsApp、Messenger和Instagram單位,達到了75%。
經濟學家注意到了這些壟斷規模的數字,並得出了更大的結論:他們認為市場集中是導致美國經濟一些最持久病症的罪魁禍首——工人所佔國家收入的份額下降、收入不平等加劇、商業創業減少、就業創造匱乏,以及研發支出下降。
大型科技公司真的能導致這一切嗎?經濟學家們開始提供證據。麻省理工學院的經濟學教授大衞·奧托(David Autor)就是其中之一,他曾著名地展示了自由貿易協議對中西部社區的有害影響。一個 最近的論文他共同撰寫的論文認為,利用互聯網的全球覆蓋,知名科技品牌能夠擠出競爭對手,成為贏家通吃的“超級明星”公司。它們的利潤豐厚,而它們的幸運員工通常也能獲得更高的薪水。
刊登於 彭博商業週刊,2017年7月24日。立即訂閲。插圖:731它們並沒有像過去那樣進行掠奪性行為,比如以低於生產成本的價格出售商品以搶佔市場份額和削弱競爭對手。畢竟,Facebook和Google提供的服務是免費的(如果你不認為放棄個人數據和隱私權是一種成本的話)。然而,學者們已經記錄了這些公司僱用的員工遠少於幾十年前最大的公司,同時卻佔據了國家利潤的不成比例份額。隨着它們的增長並佔據經濟的更大部分,中位數工資停滯不前,勞動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份額下降。勞動份額的縮小被廣泛認為與更廣泛的經濟增長放緩有關。
還有一些人表明,隨着市場變得更加集中,成熟公司的力量增強,初創公司成功的能力下降。由於一半的新工作來自成功的初創公司,這抑制了就業創造。
難怪超級明星公司在資本上獲得超常回報,進一步加劇了收入不平等,彼得·奧爾扎格在《彭博觀點》中寫道。他和奧巴馬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主席傑森·弗曼指出,資本的高回報並沒有導致商業投資的增加——這又是壟斷權力的另一種表現。
一些芝加哥學派的成員,現代反壟斷理論的源泉,表示同意。在1970年代和80年代,一羣芝加哥大學的學者通過論證合併所創造的經濟效率的好處超過了對公司規模的任何擔憂,顛覆了反壟斷法。測試是消費者福利:合併是否賦予合併後的公司提高消費者價格的能力,進入壁壘是否如此之高,以至於新參與者無法輕易進入?美國的反壟斷執法者被説服了。從1970年到1999年,美國平均每年提起15.7起壟斷案件。這個數字自那時起下降——從2000年到2014年,每年不到三起。
大學斯蒂格勒中心的主任路易吉·津加萊斯喜歡提醒人們,谷歌和臉書能夠成功的原因是,美國在1998年,在比爾·克林頓的領導下,起訴微軟公司將其網頁瀏覽器與Windows操作系統捆綁,以削弱競爭對手網景。試驗法院裁定微軟應被拆分的決定在上訴中被推翻(儘管法院的壟斷裁定沒有被推翻),最終該案在喬治·W·布什政府下達成和解。但這減緩了微軟主導互聯網的能力。津加萊斯表示,今天的壟斷是昨天的初創公司,健康的系統需要為新來者騰出空間。
市場集中有許多原因。其中一個無疑是所謂的網絡效應,這是微軟案中的一個關鍵反壟斷論點。該理論認為,使用某個平台的人越多——比如説,iPhone或Facebook——它就變得越有用和主導。例如,iPhone之所以受歡迎,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蘋果公司的App Store提供了大量的應用,而應用商店之所以受歡迎,是因為開發者希望為受歡迎的智能手機編寫程序。網絡效應可以創造沃倫·巴菲特所稱的“競爭護城河”。
問題是,芝加哥學派關注消費者的影響——至少在美國的應用中——並不能幫助反壟斷執法者消除這些護城河。例如,由於Facebook提供的服務是免費的,監管機構並不擔心其在2014年以220億美元收購WhatsApp可能導致消費者價格上漲。事實上,由於WhatsApp處於不同的行業,它甚至沒有增加Facebook在社交媒體中的市場份額。
科技巨頭們堅稱他們之間競爭激烈,並在許多情況下降低了價格。他們認為,他們的主導地位是暫時的,因為潛在競爭者的進入壁壘很低。谷歌常常説競爭“只需一次點擊”。而且,由於消費者更喜歡他們的平台而非其他平台,為什麼要懲罰成功呢?但是當一個酷炫的創新出現時,這些巨頭要麼收購它,要麼複製它。根據彭博社彙編的數據,Alphabet、亞馬遜、蘋果、Facebook和微軟在過去十年中進行了436筆總值1310億美元的收購。反壟斷執法者幾乎沒有發出任何聲音。
Snap Inc.與Facebook的經歷具有啓示性。自從Snap在2013年拒絕了Facebook的30億美元報價後,Facebook接連抄襲了一個Snapchat的創新。這包括Snapchat Stories,允許用户上傳圖片和視頻供朋友觀看24小時,然後自毀。Facebook將這一功能添加到其Instagram、WhatsApp和Messenger服務中,最近還加入了常規的Facebook產品。Snap的股票目前交易價格約為15美元,低於3月份的17美元首次發行價格。Taplin表示,通過向廣告商提供相同的功能,但受眾卻是其100倍,“Facebook基本上殺死了Snapchat”。
反壟斷監管機構對此已開始關注,儘管在歐洲和亞洲的關注程度遠高於美國。歐盟在6月底對谷歌處以27億美元罰款,因其偏袒自己的購物比較服務而非競爭對手,這讓Taplin和其他關注超級明星的人感到振奮。他們遺憾地指出,美國在2013年選擇不對谷歌因同樣行為提起指控,而這一行為卻被歐盟懲罰。
執法者可能需要考慮替代工具,而不是應用傳統的反壟斷理論,例如合併對消費者價格的影響。其中一個是將反壟斷與隱私等同起來,而不是競爭執法的傳統關注點。例如,德國聯邦卡特爾辦公室正在調查Facebook是否強迫用户同意條款和條件,從而允許公司以用户可能不理解的方式收集他們的網絡瀏覽活動數據。不同意的用户將被鎖定在Facebook的20億用户社交網絡之外。
另一個途徑是審視對大數據的控制。谷歌從超過十億人那裏收集網絡瀏覽和在線購買數據。它利用這些數據發送個性化廣告、視頻推薦和搜索結果。Facebook和谷歌對消費者數據的壟斷控制在如此規模上引發了韓國和日本的反壟斷問題。
塔普林建議當局回顧1956年,當時美國迫使貝爾實驗室將其專利許可給所有人。結果是創新的洪流(半導體、太陽能電池、激光、手機、計算機語言和衞星)由新公司(費爾柴德半導體國際、摩托羅拉、英特爾和德州儀器)商業化,並形成了硅谷。為什麼不要求科技巨頭也這樣做呢?誰知道這可能釋放出什麼力量。 —與 大衞·麥克勞林 和 艾菲·懷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