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貧困女性沒有隱私權 - 彭博社
Tanvi Misra
路透社/約書亞·洛特有一天,當馬伊莎·喬菲爾德在浴室時,她5歲的孩子跑到了對面街上她祖母的公寓。
為此,喬菲爾德被監禁並被控以危害罪;她的女兒被暫時帶走,長達一年,她忍受了社工的侵擾性探訪。“他們問我是否打過她,”喬菲爾德告訴紐約時報。“他們把我放在壞母親的框框裏。有人告訴你可以和不可以對你帶到這個世界的孩子做什麼,這真是對你臉上的一記耳光。”
彭博社城市實驗室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為轉學生提供專門建造的校園住所熊隊首席警告芝加哥缺乏新NFL體育場的風險羅馬可能開始對特雷維噴泉收取入場費世界上最雄心勃勃的摩天大樓翻新計劃這一事件説明了倡導者所稱的“簡·克勞”,——懲罰貧困母親的做法,正如學者米歇爾·亞歷山大所稱的那樣,黑人家庭在“新吉姆·克勞”中被刑事化。
在她的新書中,隱私權的貧困,波士頓大學法學教授基亞拉·M·布里奇斯探討了“簡·克勞”做法背後的更廣泛現象。她認為,美國的貧困女性根本沒有隱私權。她們別無選擇,只能讓政府收集關於她們生育和性選擇的私人信息,並在她們撫養孩子的私人空間中進行身體侵擾。城市實驗室最近與布里奇斯談到了這些對需要政府援助的女性施加的侵擾。
低收入孕婦和母親在什麼方面沒有隱私權?
這本書實際上是 我第一本書 的延續,我在紐約市一家大型公立醫院的產科診所進行了18個月的民族誌田野調查。看到政府對貧困孕婦生活的全面干預讓我感到非常震驚。
貧困女性會在這個空間中尋求醫療補助或輔助產前護理,因為她們真的很希望擁有健康的妊娠和生育健康的孩子。但為了獲得這種福利,她們生活中的一切都被打開以供監視。因此,她們必須回答關於性歷史、收入來源、與誰同住以及與受管制藥物或酒精接觸的非常侵入性的問題。我無法想象一個擁有私人保險的女性,憑藉某種程度的階級特權,必須為了獲得醫療保健而經歷這些。
我們認為只有男性會被無緣無故地攔下和搜身,在開車、走路、站在外面或呼吸時被攔住。但實際上每個人都可能如此。現實是,如果你與醫療服務提供者和公共衞生政策人員交談,他們會説:“哦,這些問題對於瞭解女性生活的背景非常有幫助,以便醫療專業人員能夠提供最合適的護理。”但問題是:擁有私人保險的女性可以選擇回答問題或説:“你知道,我寧願不討論這個。我只想檢查胎心。”
但是如果[一位獲得政府援助的女性]拒絕提交這一系列問題,這作為產前護理的條件,她就會受到監視。在她懷孕的整個過程中,社會工作者會跟蹤她。她可能會在獲得孩子的監護權方面遇到困難。在我進行研究的醫院,醫院會“直到空氣清晰”才會放走嬰兒。所以基本上,拒絕向政府監視開放自己的生活將導致兒童保護服務的公開調查。
你認為不僅僅是低收入女性用隱私權換取國家福利,而是她們根本就沒有這些權利。你能詳細説明一下嗎?
這本書所做的是對當前隱私權性質進行法律論證。它反對這樣的觀點:貧困母親在實際接受福利之前就擁有隱私權,或者如果她們不接受政府福利,就會像富裕女性一樣保留隱私。這根本不是現實。
現實是,貧困母親很難維持生計。她們無法為自己和孩子提供食物、住房和醫療保健。在現行制度下,所有這些都可能構成兒童忽視和虐待。這一切都是兒童保護服務介入調查和保護兒童的理由。我稱之為:進退兩難。如果你接受政府福利,政府就可以介入你的生活,因為這作為政府援助的條件。而如果你不接受政府福利——你是貧困的——你將因為兒童保護服務而被政府介入生活。
所以,這是一種錯誤的選擇。
沒錯。因此,在書中,我提出了關於貧困母親被剝奪權利的論點:她們根本沒有隱私權。[但她們應該有。]
在某種程度上,這也適用於所有貧困人羣,對嗎?
貧困人羣生活的物理空間是這些受到嚴格監管的社區——這些社區有着強大的警察存在。
我們經常聽到這些,但並沒有將其與貧困母親聯繫起來。我們認為只有男性會被攔下和搜身,無緣無故被搜查,開車、走路、站在外面或呼吸時被攔下。但實際上,所有人都是如此。貧困社區中的每個人都在警察的注視之下。沒有人能夠阻止警察主動接觸。我在書中提到的隱私缺失不僅是由於公共福利系統的緣故,也與刑事司法系統有關。
你對“兒童的福祉凌駕於貧困母親的隱私權之上”這一論點有什麼回應?
我在醫院問人們,為什麼貧困女性會受到這種對待。他們説這是因為她們處於“社會風險”中。而使她們處於社會風險的正是她們的貧困。她們的貧困成為了與我們對待中產階級和上中產階級人羣的方式完全相悖的對待的理由。
如果貧困母親面臨無法養活孩子的風險,與其強迫她們放棄母親身份,與其監控她們傳授給孩子的價值觀,也許我們應該幫助她們把食物放上餐桌。社會風險是指貧困者虐待或忽視其子女的統計可能性增加的預期。因此,這些問題、干預以及兒童保護服務的調查——所有這些都是為了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和/或忽視。
現在,虐待與忽視是不同的。如果貧困母親因貧困而更容易忽視他們的孩子,那麼作為一個社會,我們應該幫助他們滿足孩子的基本需求,對嗎?如果貧困母親面臨無法餵養孩子的風險,那麼我們不應該強迫她們放棄母親身份,也不應該監控她們傳授給孩子的價值觀,也許我們應該幫助她們把食物放上餐桌。住房也是如此:我們應該提供更好的住房,而不是列出她們在過去五年中所有的性伴侶。這似乎是解決問題的更好方法——一種更符合尊重人們尊嚴和人性的方式。
我對這個論點的另一個回應是,如果我們真的認為進行關於人們性歷史、親密暴力歷史、心理疾病、無家可歸、工作歷史的調查——如果我們真的認為這些調查有助於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和忽視——那麼我們就不應該只針對貧困人羣。我們應該向每個人提出這些問題——無論是富人還是窮人,男性還是女性。然而,我們並沒有法律要求富人也這樣做。我們正在忽視更富裕家庭的孩子。
所有這些讓我對這些系統存在的想法感到有些憤世嫉俗,認為它們是為了保護兒童免受忽視。這個論點有些不誠實。
你指出了一個支撐政府與貧困者之間互動的關鍵假設。你能談談這個嗎?
這就是人們貧窮的簡單想法是因為他們身上有什麼問題。這是一種個體主義的貧困解釋,而不是結構性貧困解釋。後者會從大規模的力量來解釋貧困。經濟中沒有足夠的中技能中工資工作——這就是一個結構性原因。我們也可以從大規模監禁來解釋貧困。我們為什麼決定用監獄來解決所有這些社會問題——藥物使用、藥物濫用、毒品分銷?我們還可以談談性別歧視——女性每賺一美元的收入都低於男性同事。
貧困的“道德構建”拒絕所有結構性解釋,接受個體主義解釋。它認為人們貧窮是因為他們懶惰、厭惡工作、傾向犯罪或性行為放蕩。數據 表明在這個國家,我們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貧困的道德構建。這反映在我們的法律和我們對待貧困母親的方式上。我們有官僚機構和對憲法的解釋,允許被認為在道德和行為上有缺陷的人隨時受到監視。
種族在這個機制和這些解釋中扮演什麼角色?
種族非常重要。如果我們看看數字,這個國家的貧困白人比有色人種還要多。這反映了這個國家白人更多的事實。當然,有色人種在貧困中所佔比例過高。這影響了我們對貧困者的看法和形象,以及誰需要公共福利,誰將成為兒童保護服務調查的對象,誰將受到警察的監管。因此,我們在文化話語中所擁有的形象是有色人種。是一個黑人或拉丁裔人。
自古以來,我們有種族話語強化了這種形象——自奴隸制時代以來——這些話語認為黑人只是懶惰。奴隸制在某種程度上是通過這樣的論點辯護的,即黑人只是懶惰,需要一個好的主人來幫助他們變得有生產力。法律上黑人女性不能被強姦的觀念是因為認為黑人女性只是性上可用。這些關於黑人偏差、性 promiscuity、犯罪行為的觀念是古老的——而且它們並沒有消失。
這些觀念在很大程度上解釋了為什麼我們一方面接受了這個國家對貧困的道德構建;另一方面,為什麼我們對一個粗暴侵犯貧困者隱私權的系統感到滿意。我們知道這些系統在做什麼。我們知道它們是極具懲罰性的。我們知道它們是極具侵入性的。我們知道人們因與這個系統的接觸而被剝奪了尊嚴和人性,但我們對此感到滿意。這部分是因為我們知道這些系統是針對貧困有色人種的。我們對此感到舒適。
要改變法律,使所有女性擁有隱私權,需要什麼?
作為律師,我們往往會想,“好吧,我們只需要一個好的論點。”這忽略了重點。推翻話語權和改變人們對貧困的文化態度——這才是答案。
我認為大蕭條對改變人們對貧困的態度有很大的潛力,因為很多“普通人”發現自己變得貧窮。但這並沒有持續下去。我實際上認為這與種族問題有關。例如,鏽帶地區現在對他們的經濟狀況感到焦慮,他們意識到:“我並不是早上起牀去煤礦申請那份工作,而是因為那份工作不再存在。”但當然,他們把責任歸咎於外包到海外,歸咎於奧巴馬的糟糕政策。
對,還有移民。
這就是為什麼我不是那麼樂觀——對這些現象的理解是非常種族化的。鏽帶地區的人們所面臨的問題與“貧民區”人們幾十年來所面臨的問題完全相同。但他們並沒有意識到這種相似性。國家的種族等級制度將使文化變革變得非常非常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