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江歌案中輿論交戰的各方,你以為你以為的就是你以為的嗎?_風聞
萨拉力曼-233332017-12-18 16:50
今天,日本檢方對江歌案的犯罪嫌疑人陳世鋒提出案件定性及建議刑期。很多輿論都無法接受檢方“求刑20年”的要求。
不久前江歌案在大眾輿論中再次火起來,尤其是江歌母親征集判陳世鋒死刑的簽名時,“死刑”訴求成為這個案件的焦點之一。但其實,“死刑”這個刑罰在不同的法律邏輯中的意義真的是有所區別的;我本來也沒有意識到這其中的道理,但在當時各類媒體羣起寫江歌案的時候,看到微信號“李淼”(這不是鳳凰記者李淼的號……)的一篇文章《關於江歌遇害一事,我得寫點兒什麼了》,我認為這是當時寫得最好的。
(為了避免誤會,先聲明本人態度:在這件事上,毫無疑問站在遇害者一方,期待正義早日到來,還死者公道。)
貼個微信號“李淼”文章鏈接吧:http://mp.weixin.qq.com/s/VesCdJnJrjMsMnx2BAkRfw
李淼文章的大意是:
第一,日本法律是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的“判例制”不同,先前的案件判例,並不會成為之後類似案件的審判依據。日本對於判例的使用,是“約束型”作用:在類似案件中的判決,會變為“對法律條文的解釋”,然後作為參考,在之後的法庭審判中作為法律辯論的材料使用。
第二,日本司法界有呼聲“死刑無用”,原因是,如果濫用死刑的話,犯罪者可能會產生一種“大不了就是一死”、“死了痛快”的想法,起不到真正懲罰犯罪者的目的。(想想那些亡命之徒的心態……)
所以,他們認而更符合邏輯的做法是,讓犯罪者在監獄中接受長期的訓導和教育,使他們對自己所犯下的罪行進行懺悔,用時間來折磨這些犯罪者們。而這也就是日本對這種“衝動殺人”的罪犯判處長期徒刑,而不是死刑的理性解釋。
第三,江歌母親征集簽名的做法,這是江歌媽媽的意願,不違法,作為旁觀者,我們可以選擇正義支持江媽媽,但結果如何並不好説。
其實,我認同的一個觀點是,就事論事,江歌案其實本是一起普通的兇殺案,但為什麼這案件會在國內輿論發展到這個地步,這和案件倖存者、兇手的態度是有密切關係的。那麼從這個角度來講,也可以反過來理解江歌案在日本社會其實並不會得到非常大的重視,在他們看來,這就是一起普通的兇殺案。
這一點,在鳳凰現場記者李淼(呃,同名同姓)近日的微博中也有所反映。她最近還採訪過幾位日本法律界人士,他們對判陳世鋒死刑也並不看好,基本認為應該是一個長期徒刑。

另一方面,從這個案件來看,檢方對陳世鋒求刑20年,江歌母親若不接受除死刑以外判決結果,江歌母親應該也不具備上訴權,因為這個案件的原告是日本檢方,只有原告方才有權對判決結果提出上訴;不過江歌母親可以對兇手提起民事訴訟索賠,一定會勝訴,但是基於陳世鋒在日本國內的財產有限,江歌母親拿到賠償的可能性不大。(這一説法來自鳳凰李淼)
回到微信號“李淼”,最近在江歌案庭審的這幾天中,他再次發了一篇文章《想看懂江歌案,你需要提高知識水平》,分析非常到位。鏈接:http://mp.weixin.qq.com/s/l8npMCYoWvzxg32XHX-ZPg
首先,文章説明了庭審程序。
其次,辯護律師何檢方的角色。
第三,最重要的一點是輿論證人劉鑫的作用。而文章分析中,也可以看出很多“好心辦壞事”的大眾輿論犯了哪些錯誤,甚至足以被辯方利用。
“那麼,該如何使劉鑫的證詞失效呢?最簡單的辦法,是證明她犯了「偽證罪」。
偽證罪,是指經過宣誓的證人進行虛偽的陳述,或是提供虛假鑑定的行為。按照日本的法律,提供偽證的證人會被取消其證人身份,證詞宣佈無效,並追究相應的罰款以及刑事責任。
另一方面,由於證明「證詞系偽造」的客觀證據很難收集到,因此大部分的辯方律師會採取頻繁發問的做法,使證人的發言出現前後矛盾,從而使陪審團或法官對證人的誠實性產生懷疑,進而排除證詞的有效性。
但無論採取哪種方式,劉鑫的證詞一旦失效,或是被證明犯有「偽證罪」,回到我們最初的分析,這對於檢方來説都是一個糟糕的結果。
從現在的庭審情況看起來,辯方律師所採取的策略,很不幸,就是這個套路。從劉鑫的角度來説,恐怕出庭作證是人生頭一次,緊張在所難免,所以在法庭上的發揮可能也很難説。在這樣的情況下,她的證詞如果在庭上被辯方律師激烈地質疑,再加上天天網上扇呼着要「並罪審判她」的言論被她看到,讓她不能踏踏實實地説出當天案發實情,甚至是對自己的記憶產生懷疑,這個結果就很難説了。
所以天天在網上叫喊着「劉鑫犯了偽證罪,應該一起審判她」的網民們,你們想要的難道是幫助被告陳世峯開脱嗎?”(原文引用)
我可以理解大眾輿論出現的這些與本意相反的問題,但就事論事的説,正是在這樣的一場輿論戰中,上述這些理性的分析更加值得被大家看到。大眾在聲討的同時,應該瞭解自己行為可能帶來的一些結果。
當然,對於劉鑫本人的行為和態度,無話可説,實在令人感到憤怒,不敢相信人性怎麼可以黑暗至此,但又想説,大概也真的是沒文化。
最後,再説一下,當時讀完微信號“李淼”寫的江歌案的第一篇文章後,找到了他參與的一期播客,聊了日本犯罪事件,其中有對日本死刑的詳細介紹。(大家可以在荔枝電台或podcast搜“日談公園”,第65期,鏈接:https://www.lizhi.fm/1914032/2620517565986961414)
李淼在播客中講到,日本死刑是不通知哪一天執行的,每天早晨起來正常洗漱吃飯,然後點名,可能在點名的時候被叫出去執行了,所以每個死刑犯每天早晨起來面如土色,等到點完名後才會服正常;而且死刑犯關押的地方也是非常狹小,讓人產生極大的壓抑感。日本死刑犯甚至連斷頭飯都沒有,也沒有執行前與家屬見最後一面,判了死刑之後的每一天都有可能是執行死刑的日子,每天都在猜疑恐懼中度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