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説你小時候被老師打過嗎?_風聞
没有故事-还没写完的风闻小编2017-12-19 14:32
最近師生相關新聞有點暴力傾向了,就列一下觀網的新聞標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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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體罰,法律層面是絕對禁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二十一條 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義務教育法》
第二十九條 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但是輿論層面就很有意思了。
瞄了一眼觀網的評論,基本對半開。

回溯一下體罰這事兒,也算是個歷史悠久的傳統了。“不打不成器”,“棍棒底下出孝子”,這都聽膩了。國外也有“spare the rod, spoil the child”(省了棍子,慣了孩子)。
一説禁止體罰,總會有人蹦出來説,那怎麼管差生?畢竟油鹽不進,只能打。
但是,説到這兒,就得問一句了,老師究竟是要管什麼?教書育人。
四個字,兩件事,但是差別太大了。論難度教書和育人可不是一個等級。後者是個根本無法有清晰評估標準的超高難度任務。
然而,這卻是教着至少80個學生以上的課的老師需要完成的工作。
你問我工資?就那樣啊。
就個人經驗,本人小時候也是被父母打過的,不過老師還是沒動過手。畢竟當時也算是個要臉的學生,遇到的班主任也多是靠着一張嘴,不罵髒話也能訓哭全班的厲害人物。體罰在我這兒倒不算什麼事兒。但是看一眼社交媒體,又覺得那些被體罰過的學生很難忘記,更不要説原諒那些老師了。
畢竟自己也沒遭過,無法説感同身受,就上來問一句,有人被老師打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