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歐犯罪文學題材還是很值得關注和玩一下的_風聞
阴山贵种-典午当涂2017-12-20 10:26
歐美各國的現代暢銷書榜上都不乏犯罪文學題材的作品,但將這一類型系統化、理論化,並且能發展為一種蔚為大觀的文學流派的,北歐是獨一檔。隨着網絡時代傳播手段的多元化,北歐犯罪文學也以各種軟件平台為載體被改編為電影、話劇和網絡遊戲。文學界、史學界和社會學界等各國人文科學的相關研究圈子,對這個發端於90年代初的現代文學流派已經做出了相關程度的研究。涉及到本文的主題,可以説這是對現實中北歐警察以及社會治安問題的藝術化的反映。
問題是,北歐60年代就有Maj Sjöwall 和Per Wahlöö這兩位犯罪文學的開山祖(代表作:Den skrattande polisen 大笑的警察),但真正被圈內廣泛認定為一種特殊流派,要追溯到更晚的90年代初,這正是思想上後個人主義、經濟上新自由主義、政治上歐洲去中心化在北歐橫行的時候,也恰恰是北歐犯罪數量開始顯現激增態勢的時候。
對比同類型的英美犯罪文學,來自北歐的犯罪“敍述範式”確實是獨樹一幟的。在數量眾多的北歐犯罪文學作品中,警察的羣體形象不再是單純的國家機器中一環,更多地充當了“平民”與“罪犯”角色互換的媒介,於是,“警匪”對立而引發的善與惡等道德因素被大幅度弱化,作者把這一塊“留白”給讀者做進一步的社會倫理價值的評判,在Stieg Larsson的千禧年三部曲中,讀者們可以發現警察、受害者、罪犯三者之間頻繁地以隱喻的(metonymy)的方式互換角色,如果視角放在警察身上,很難説這一方在作品中還承擔着“懲惡揚善”的社會教化功能。

警察在作品中不但被消解了社會倫理的擔當,而且他們的“職業存在感”也被邊緣化,取而代之的是崛起的民間調查團或者私家偵探,於是小説中窩囊廢物的警察形象比比皆是。而且相比警方,民間偵探團更易於和檢察官和法官做利益交換。有興趣的讀者可以把北歐犯罪片和美國同類型的大片做一個對比。美國犯罪題材的藝術作品要麼是能塑造責任心十足、敢打敢拼的所謂“現實”的英雄警察,要麼是作者不滿於現實的犯罪率上升和警察破案無能,不得不假託一種“超現實”形象的塑造作為替代品,比如超人、蝙蝠俠、蜘蛛俠等漫威主角作為一種“精神鴉片”風靡全球。但北歐犯罪文學走的是另一個路徑,直接把犯罪過程的血腥殘酷做一種白描(melodramatic narration),有一種近乎變態的反社會美學的戲劇效果,而且赤裸裸地展現犯罪調查結果的絕望無力感,絕不去試圖填補一種大團圓結局麻痹讀者。在這些作家看來,讀者對“惡有惡報”的期許本身也是一種“心理結構的罪”。他們的筆調就如同北歐深冬一樣有一種深入骨髓的冷峻,被公檢法判定的“罪”其實並不是世俗的“罪”,因為所謂的受害者往往給人一種自我犧牲的獻祭感(難怪現實中有“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既然如此,也就無所謂“罰” 了。
那麼,警察無論作為“自我”還是“他者”,應該如何定位?小説中的警察,在現實中,具體實化為了一種“冗餘”的社會存在。尤其是在當下的北歐社會轉型期,這一“冗餘”感進一步被放大,雖然在打擊犯罪,守一方平安方面無法真正做到衝鋒陷陣,但是在北歐的學者和民眾反思他們的“福利社會”的治理模式時,他們卻經常“衝到第一線”,成為批判的標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