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江歌案劉鑫證詞的一點看法_風聞
火星运河项目承包商-2017-12-20 23:02
江歌案今日一審,被告陳世峯被判20年。本事蓋棺定論的事,但不見網絡由之前報道此案細節時的反響。一部分可能是江歌案的熱點已經被消費得差不多了;另一部分,很可能還是有部分網民對“啊呀,陳世峯怎麼沒判死刑”、“劉鑫作偽證怎麼不去死”之類的説法耿耿於懷。

對此,我想問,你們是在幫冤死的江歌秉持公道,還是在位陳世峯開脱?
劉鑫作為本案最重要的一名證人,加上其與死者、被告之間的關係,使得她成為了此案的關鍵。
而作為陳世峯,在已經被抓、被起訴、被判刑的路上,必須得走個法律過場。這也是為什麼辯方要絞盡腦汁地為殺人者爭論的理由,是法律賦予的最後權利。
劉鑫,她今天的證詞前後矛盾,其中一部分可能是“這姑娘真的記不太清”,也有一部分是辯方轟炸式盤問,誘使證人出錯的結果。這也是作為辯方律師常用的戰術,在明知此案對客户不利的情況下,殊死一搏的表現。
在社會輿論層面,劉鑫支支吾吾、遲遲沒有個明確的表態,是有不負責任的嫌疑。但是在法庭,如果劉鑫“作偽證”,那就是以“偽證罪”,讓陳世峯在最關鍵一環上虎口脱險,是在幫他開脱。
如果大家是站在江歌這一邊,希望看到的是劉鑫一五一十地把案發經過,以自己的感受,説出來;其律師,也要盡責任、摸良心,幫她到底。
此前在微博上有個號稱“律師一姐”的人,不知是被“道德束縛”、還是站在“制高點”,表示不會再繼續擔任劉鑫的法律顧問。這除了能給劉鑫本就惴惴不安的心理增加更多的負擔之外,還有什麼意義?

所以,對那些一口咬定“劉鑫犯偽證罪”的網民們,你們是要把事情搞大麼?這是在幫辯方找活路啊?原告一方已經暗示,將在國內法律體制內處理劉鑫,一碼歸一碼的事情。究竟劉鑫要不要負責,並沒有相信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