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曝陝西兩地警方持槍對峙 一方鳴槍示警,官方:正調查
據上游新聞-重慶晨報1月2日報道,今天下午,陝西興平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回應記者稱,針對網曝的興平警方和户縣警方對峙的情況,目前雙方正在接受上級的調查。
同時,西安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上游新聞記者採訪時,也表示正在調查此事。

稍早前,有網友向上遊新聞記者爆料稱,2016年12月31日凌晨,在陝西户縣和興平市的交界地段,發生了一起警方對峙的情況。
據網友介紹,30日上午8點,興平市執法大隊和興平市公安局在對當地違法採砂進行執法,期間扣留了違法車輛和機械。不過,在對這些違法車輛和機械押運的過程中,户縣警方和相關部門對車隊進行了阻擋。

同時,該網友還表示,現場還曾傳來3聲槍響,不過最後雙方還是達成了和解。截止31日中午12點,違法工具已經全部由興平市警方扣回到了公安局。
隨爆料信息,該網友還發布了9張現場的照片。
記者看到,一輛牌照為陝D94**1的執法車輛將幾輛重型載重貨車攔在一段鄉間的土路上,同時現場還有幾輛警車和多名身穿警服的民警執勤。

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張圖片裏,一輛豐田霸道越野車橫停在一輛貨車前,似乎兩輛車發生了刮蹭。對於雙方對峙的原因,該網友表示有兩個版本。其中一種説法是豐田霸道越野車和砂土車發生了車禍,雙方在協調賠償問題的時候,兩邊都喊來了警察幫忙出氣。
而另外一個版本,則與渭河近幾年整治非法採砂,處罰罰金的歸屬有關。

記者瞭解到,興平市屬於咸陽市下轄縣級市,户縣屬於西安市轄縣,渭河流經兩地,同時也是兩地的分界線。
為規範渭河的採砂行為,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陝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條例》以法規的形式,對渭河採砂管理提出了明確規定:無證採砂或者在禁採期、禁採區採砂的,由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渭河流域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採砂作業設備、工具,處十萬以上五十萬以下罰款。
未經許可規定採砂作業的,由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渭河流域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五萬以上二十萬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採砂作業設備和工具,由許可機關吊銷採砂許可證。
另外據早前《華商報》報道,2015年户縣檢察院曾指控樊某在未取得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於2014年2月期間,擅自在户縣渭豐鎮保興村附近渭河河道里開採砂石,並將開採的砂石堆放在保興村村北其經營的砂場內。經對樊某開採的砂石進行鑑定,其非法開採點破壞礦產資源價值為10.52萬元。户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樊某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構成非法採礦罪,近日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並處罰金兩萬元,其砂場內的砂石予以沒收。

隨後,記者與興平市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取得了聯繫,針對警方對峙的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上級正在調查這件事情。對於其中詳情,並沒有更多的透露。
同時,記者與西安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聯繫時,也得到了正在調查此事的答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