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縫肛門”作者柴會羣訴王志安名譽侵權案被駁回 被告勝!
【觀察者網 綜合】1月3日夜間,央視記者王志安通過社交媒體表示,涉及《南方週末》記者柴會羣的名譽侵權案的一審判決已經“塵埃落定”。“法院駁回了柴會羣的全部訴訟請求。”
王志安説,這份判決,是對爭議七年的縫肛門事件正式蓋棺論定。所謂的助產士出於報復將產婦的肛門縫住不是事實,柴會羣關於縫肛門的報道,“未能如實反映事實真相”。也是對四年前的走廊醫生事件進行了司法認定。柴會羣的系列報道是虛假的。蘭越峯不是什麼反體制的英雄,而是一起普通員工和單位之間的利益糾紛。
2010年7月23日深圳一名孕婦在鳳凰醫院順產下男嬰後,被丈夫發現肛門處被縫線了。助產士稱是免費為其做了痔瘡手術,但其丈夫陳先生懷疑助產士因索要紅包不成伺機報復。鳳凰醫院院長則表示,肛門肯定沒有被縫上,並非醫療事故。由於助產士和產婦屬各執一詞,這一事件也被媒體稱為暫無結果的“縫肛”事件。
2014年11月,柴會羣認為中國醫師協會及其法務部主任鄧利強、央視記者王志安等的公開言論侵害其名譽權,“對客觀事實存在歪曲、虛構,對原告進行誹謗和侮辱”,向法院提起名譽侵權訴訟。

南週記者柴會羣
以下為王志安微博原文:
2015年1月12日,本案第一次開庭,“走廊醫生”蘭越峯也出現在法庭。第二天,蘭越峯到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將我告上法庭,要求我賠償十萬元。
那一年春節前後,我父親病危住進ICU,我星夜趕回家裏照顧老人。病牀前收到單位來電,陳曉蘭和卓小琴到央視紀委舉報我,説我的節目《難以縫合的傷口》是虛假新聞。
一時間,山雨欲來,黑雲壓城,形單影隻的我遭遇十面埋伏!

王志安
但是,我沒有怕!
因為我知道,我的報道經得起法律的審視。我還知道,雖然有一眾人等彼此呼應,聯手出擊,但他們其實內心怯懦,不敢和我正面較量。
蘭越峯起訴我的理由,是新聞調查《走廊醫生》節目播出後我在微博上的幾條言論,而柴會羣起訴我的理由更加可笑,是中國醫師協會轉載了一篇批評他的文章,署名為王志安。其實柴會羣早就知道文章的作者並不是我,因為真實作者燒傷超人阿寶在新浪微博發表文章後的一小時,柴會羣就曾經轉發過。
這一系列針對我的訴訟和舉報目的很明確,柴會羣是著名的縫肛門事件的核心報道者,是走廊醫生事件的首先報道者,這兩起新聞均在全國引起廣泛的輿論關注,而我在央視《新聞調查》的節目,卻顛覆了柴會羣的報道結論。
庭審中,我並沒有在文章是不是我寫的問題上浪費精力。
我的訴訟策略很明確,不管這篇文章是不是王志安所寫,它都不涉及侵權。因為,柴會羣關於縫肛門事件和走廊醫生的報道,根本就是虛假新聞。對虛假新聞的批評,是正常的輿論監督。由此,一起圍繞名譽權的訴訟,演變成了柴會羣系列報道是否屬實的法庭戰。這場精彩的法律攻防,持續了整整27個月。
訴訟中,柴會羣和我的爭議焦點是:
1、 縫肛門事件,到底是助產士因為索取紅包未果,出於報復惡意將產婦的肛門縫住,還是這因為產婦患有痔瘡在生產中出現活動性出血,助產士進行了縫扎?
2、 走廊醫生事件,蘭越峯到底是出於個人利益和單位發生的普通糾紛,還是一個向過度醫療宣戰的反體制英雄。
庭審中,原告方組織了大量的“正義羣眾”到法庭聲援柴會羣,訴諸於輿論和情緒。

原告的聲援者
而我和另外兩位被告,則向法庭提交了一百多份證據,由此證明柴會羣的系列報道均為失實。綿陽市人民醫院的兩名出庭證人,證明了柴會羣在採訪中明明獲知了真實信息,但仍然進行了虛假報道。
被告方還就縫肛門走廊醫生事件的真偽,申請了法庭調查。法官先後去了深圳和四川兩地,見到了新聞中涉及的關鍵當事人,調取了相關病例、司法鑑定,當地紀委調查的結論等關鍵證據。此外,法官還向GE公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局,調取了相關證據。
在歷經三次開庭審理,漫長的法庭調查後,北京市東城區法院終於做了判決。判決書一共35頁,兩萬餘字。在仔細調查和辨析了縫肛門和走廊醫生兩起新聞的真偽之後,法庭得出如下結論:

東城區法院的這份判決書,註定將載入中國新聞史冊。它在判決中確認:
1、 柴會羣關於“縫肛門”和“走廊醫生”的報道,沒有秉持客觀、公正的新聞工作原則,未能如實反映事實真相。柴會羣關於縫肛門和走廊醫生的系列報道,經法院認定屬於虛假新聞;
2、 柴會羣的虛假報道不是無心之失,而存在着明顯的主觀過錯。因為他作為一個從業多年的記者,“自應對新聞工作者的職業操守、新聞報道的工作原則有充分、明晰的瞭解。”虛假新聞的出籠,是因為柴會羣沒有秉持原則,而不是因為其他的客觀原因;
3、 王志安在微博上發表的有關柴會羣的言論,均不屬於捏造事實,不構成侵權;
4、 中國醫師協會網站上署名王志安的文章,真實作者不是王志安。從文章內容上看,屬於對原告不當行為的批評和譴責,沒有捏造事實,不構成對柴會羣的侵權。
這份判決,是對爭議七年的縫肛門事件正式蓋棺論定。所謂的助產士出於報復將產婦的肛門縫住不是事實,柴會羣關於縫肛門的報道,“未能如實反映事實真相”。
這份判決,也是對四年前的走廊醫生事件進行了司法認定。柴會羣的系列報道是虛假的。蘭越峯不是什麼反體制的英雄,而是一起普通員工和單位之間的利益糾紛。
這兩起新聞中因為柴會羣的報道而遭受委屈和不公的人們,終於可以長舒一口氣了。
法律,終於還給了他們公道!

縫肛門事件的當事人——助產士張吉榮
本案當中, 柴會羣雖然是原告,卻因為沒有遵守新聞記者的操守,而被推上了審判席,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審判。從此之後,柴會羣除了南方週末記者的身份,又多了一個經過法院蓋章認定的虛假新聞記者的稱號。
王局雖然是被告,但新聞作品卻經歷法庭的質證,司法機關的檢驗,而無愧於真相的捍衞者。27個月的訴訟,讓王局成為一名光榮的被告
原告並不天然代表正義,而被告卻可以書寫歷史!
一年半前,當蘭越峯起訴我的訴訟開庭之前,我在文章中寫下這麼一段話:
“多年前,當我選擇了以新聞為業,我就知道,新聞只應該為真相負責。我不管對方出於什麼目的,為了什麼使命,想要拯救什麼,立場是雞蛋還是高牆,在我眼中,記者的採訪,只應該負責還原真相。為此,我不怕開罪公眾,更無懼法律訴訟。因為,這是一個新聞記者為職業理想必須付出的代價。我的節目,不一定符合某些人的期待,但我希望,它能對得起歷史。而我自己,我也從來就沒想過要做大眾情人,只想做一個真實的自我。”
身為被告的我,願意把這段話送給原告柴會羣。
這是一名新聞記者安身立命之本!
我要特別感謝我的代理律師龔楠,在整個訴訟期間,她的表現非常優秀。感謝綿陽市人民醫院的兩名證人,他們不遠千里從綿陽來北京,為我出庭作證。還要感謝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在這起萬眾矚目名譽權訴訟中,他們沒有囿於法律條款簡單做出一個技術裁決,而是迎難而上,對這兩起矚目的新聞真偽做出了獨立而客觀的認定。
這,才是法律在彰顯正義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