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薇薇:調查結果出來了,但關於釋永信的謠言沒有休止
【文/ 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從薇薇】
釋永信被舉報的調查結果出來了,但是網絡上關於釋永信的謠言並沒有休止。當搜索“釋永信”這個關鍵詞時,不實信息依然出現在相關搜索中,並且在靠前的結果中能輕易找到刊登這些信息的網頁。

官方調查組就七個方面的問題還了釋永信清白,其中並未涉及影響最廣的那些涉及釋永信私生活的傳聞,如“私生子”等問題:
1 關於釋永信向釋延魯索要財物700餘萬元問題(查無實據);
2 關於釋永信持有河南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股份問題(沒有問題);
3 關於釋永信侵佔高香收入問題(無證據);
4 關於少林寺鑄造世紀大鐘項目實際募集資金問題(未發現斂財現象);
5 少林寺名下車輛產權全部屬於少林寺;
6 關於南陽市三家建築公司和河南佛教學院之間的經濟糾紛問題(與釋永信無直接關係);
7 釋永信以“劉應城”名字登記的户口已註銷。
這些結論很清楚,但一些媒體的報道標題卻是這樣精心設計的:

對於網絡謠言,釋永信並沒有怪別人,他在早年的一次採訪中是這樣説的:
“你可以在網上查,五大宗教裏,佛教的負面消息一搜一大堆。道教人少,相對雜音也少。其他宗教就沒有多少負面聲音,政府會監管,有問題主動刪帖,避免引起民族矛盾,產生負面國際影響。這也和教義有關,和尚是靠自救和個人修行,來解決自己的問題。建再大寺廟,度再多信徒,不算數,個人不能得解脱。”
由於過去少林寺復建,曾拆遷過周邊居民的房子,引發過矛盾,有人推測,針對釋永信的網絡傳言,也可能和周邊居民有關。釋永信卻説:
“我感覺沒關係,與拆遷、上市都沒啥關係,就是個別人經常在網上弄些獵奇的東西,大部分人跟風,沒別的。”
從如今的搜索結果看,多年過去,他依然存自救之心,可能並沒求助政府監管,他也説過自己的態度是:
“昔日寒山(文殊菩薩化身)問拾得(普賢菩薩化身):世間謗我、欺我、辱我、笑我、輕我、賤我、惡我、騙我,如何處治乎?拾得曰:只是忍他、讓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幾年你且看他。”
除了對“釋正義”的報案:

此案也是撲朔迷離,至今沒有完全澄清。
2015年7月25日,這位自稱“少林寺知情人士釋正義”者在國內多家網絡論壇發佈舉報少林寺方丈釋永信涉嫌經濟問題、男女關係等諸多問題的貼文,這使關於釋永信的負面消息又達到了新的高潮。在少林寺終於報案後,“釋正義”還向媒體發送多份包括釋永信和另外一名女性公民接受警方詢問(訊問)的筆錄材料。
筆錄顯示:詢問時間是2004年5月29日9時10分至11時30分,共2小時20分鐘,地點在河南鄭州某大酒店,釋永信的身份為“被詢問人”;他到鄭州市公安局是“反映劉某某敲詐”他的事情。筆錄中還顯示,自稱劉姓女子接受訊問的時間是2004年6月2日9時50分至14時30分,共3小時40分鐘,身份則為“犯罪嫌疑人”。
筆錄製作粗糙,讓網友對其真偽提出很多疑點。如在被詢問人一欄填寫了法名釋永信而非俗名劉應成;簽字和手印程序不規範;對於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隻字未提,反而圍繞劉立明與釋永信之間的性關係問得非常詳細。當然,即使筆錄是真的,也不能證明記載的事情是真的,將這些未經核實的筆錄公開是泄密違法行為。
此後有消息稱,鄭州市公安局及其所轄公安系統擔任領導職務的警官,因涉嫌泄露“釋永信報案”詢問(訊問)筆錄被上級作出“停止執行職務”處分。看來,報案筆錄確實存在,但對有關責任人的進一步調查卻未見官方公佈。
但這至少説明,**這個“釋正義”對釋永信的舉報,有公安系統的人涉嫌參與其中。**這説明,不同於娛樂明星的緋聞,釋永信顯然觸犯了某些人的特殊利益。此後,原少林寺武僧總教頭釋延魯等5人在京實名舉報釋永信,他們都聲稱在少林寺內生活、工作多年,並表示他們不是釋正義,只是受此鼓舞,決定反映一些“親身經歷”的關於釋永信的問題。而關於釋永信向釋延魯索要財物700餘萬元問題,在調查結果的第一條就得到了澄清。
當年少林寺門票從40漲到100的時候,第一個跳出來反對的就是釋永信。
在一篇《誰在把“進廟收錢”的帽子扣在“釋永信”們頭上?》的帖子中,有網友指出,公開報道顯示,釋永信至少從2002年開始,就一直在不斷呼籲“減免門票”。在2004年、2005年、2009年、2010年、2012年、2014年,都提出過減免甚至徹底取消門票。在2004年3月5日-18日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期間,釋永信向大會提交的《關於取消或降低佛教活動場所前後景區(公園)門票的建議》,更是被全文刊出。
釋永信甚至還曾向外媒BBC回答少林寺門票貴的問題:
“我一直在呼籲,寺院所在的景區出售門票時,要對信徒完全免費,對一般遊客降低門票,方便遊客們都能參觀。當然,很多寺廟都是文化遺產,考慮到保護和維護,需要一定的管理費用,收取一定的門票也可以理解。能降低門票價格,方便更多人分享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遺產,這也是一件好事。”
作為全國人大代表的釋永信,還在2015年提案建議宗教物產權應歸國家所有。這是當時的報道:
“物權法頒佈了,宗教物產也應該明確登記所有權。”他説,目前一些廟宇的所有權性質比較模糊,文物、旅遊、教育等部門都各自管理着一些廟宇。“產權模糊不清的話大家都想管。”釋永信認為,廟宇的產權應該歸國家所有,由宗教界相關人員使用。
聽他這麼説,有的代表驚訝地問:“您不説我還一直以為少林寺的廟宇是屬於少林寺的呢。”釋永信搖搖頭説:“現在説不清楚。”
“那現在有些企業建了寺廟,難道也應該歸國家所有嗎?”有代表接着問。釋永信認為,有些企業建寺廟實際上是為了開發旅遊景區,他主張“景區是景區,寺廟是寺廟”。
“過去以為寺廟是歸佛教界所有,嚴格説寺廟產權應該歸社會共有。”他解釋,“建寺廟本來就是功德,不應該歸個人、企業,承包寺廟是不允許的。”“如果建寺廟不做景區呢?”有人接着提問。“如果自己建寺廟自己供奉產權當然是屬於自己所有。”釋永信舉例,“但如果寺廟開放,設功德箱接受捐獻就不能歸個人所有。”
而奇怪的是,在許多輿論聲音中,“進廟收錢”的帽子卻一直扣在這位為遊客爭取了15年權益的少林寺方丈頭上。對於門票的問題,他早就在採訪中解釋得非常清楚了:
記者:少林寺現在的門票是100元,據説一年的遊客數量至少150萬人,是筆不少的收入。
釋永信:你也看到了,我們僧人現在入寺都不便,不能走景區的道。門票的管理歸當地政府,其中30%,大概一年4000萬元,給少林寺。我們基本比較被動,到底賣了多少票,多少人是免票的,都是他們説了算,給我們多少是多少。從2005年到現在,還拖欠了4000多萬元,鄭州市委書記多次作了批示,但登封政府不給,我們也沒辦法,只能慢慢繼續要。我們不是普通百姓,也不能上訪(笑)。
記者:拿到的錢,都用在哪裏了?
釋永信:分給我們的門票收入,70%用於寺院建設,20%用於僧人的生活,10%用來做慈善。少林寺現有的建築,80%到90%都是改革開放後復建的。除了上世紀80年代,中央政府和省政府累計支持過我們590萬元用於文物修復,其他上億元的修復資金都是我們自籌的。
記者:這筆門票收入的賬目是您管理嗎?
釋永信:(笑)我們的門票收入都是由當地政府派來的財務部門監管的,所有的花銷都必須有税票,比一般機關還嚴格,因為關注的人多,是非之地嘛。所有錢都是收支兩條線,嚴格按照會計法,每年省市縣三級宗教部門都不定期來審賬。
記者:您個人收入呢?
釋永信:我主要是紅包錢。另外一個月的單資是700元,相當於工資。紅包來自信徒供養我的錢,大部分用在下院(僧寺分院)的恢復建設上,因為少林寺的錢只能在登封境內用,不能用到登封境外的寺廟,所以要我自己出。還有我的弟子求學,包括海外留學,費用都是我出。我們出家人也不講究吃穿,我的錢也沒有別的用途,從來不買什麼東西,也不應酬,沒有接待費用。

1981年,只有16歲的劉應成來到少林寺時,看到的是一座破廟,20多個和尚,在28畝薄地之上,早晚兩頓玉米糊糊,中午每人倆饅頭。如今的少林寺,已經被裹挾進商業化的浪潮中,山門周邊商户林立,攤位租金高昂,周邊村民還有很多私人開設的武館,也打着少林功夫的名義,一個孩子兩三個月的學費是1萬元左右。只不過,被貼上商業化標籤的少林寺自己,除了香火,並沒有拿到一分錢。
多年來,關於釋永信的傳聞鬧得沸沸揚揚,如今看來,炒作的種種黑幕沒有一件靠譜。
有少林寺這麼大一塊蛋糕,要説釋永信得罪了誰,那真是數不過來。他自己説過,早在1994年,他就得罪了人:
“1994年。那時候地方上一個肉食加工廠推出一款少林牌火腿腸,在中央電視台大肆做廣告,以山門為背景,從山門飛出幾根火腿腸,用少林功夫把火腿腸一根根斬斷。我們忍無可忍,提出來這是對佛門的侮辱,卻遭到很多威脅。當地很多幹部,社會上很多無賴,都來威脅我們。他們把現金送到我的房間裏,要私了,讓他們繼續用少林寺的牌子,我個人得好處,寺院得好處。那不行。結果官司打了兩年半,在全國是首例寺院官司。從那時起,我就成了爭議的焦點。但我開始關注知識產權的問題,開始瞭解國際上的慣例,有了註冊商標的意識,申報了文化遺產項目。”
雖然進行了這次抗爭,但釋永信還有太多無可奈何,比如少林寺山門正對面供奉五百羅漢的十方禪院裏,以算卦為名行騙的那些人。因為十方禪院不是少林寺的產業,他只能任由這種齷齪事損害少林寺的名譽。
終於,這次公佈的調查報告,一定程度上還了釋永信和少林寺清白,但謠言顯然沒有清淨,我們也不能僅僅滿足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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