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衞計委:去年醫療糾紛下降6.7%,近半省份未發生重大案件
2月23日,據國家衞計委網站消息,國家衞計委網站通報最高人民法院、國家衞計委打擊涉醫違法犯罪、保護醫務人員和患者合法權益的有關工作措施。數據顯示,2016年,全國醫療糾紛比2015年下降6.7%;涉醫違法案件比2015年下降14.1%。
此外,2016年,國家衞計委會同公安部對全國82起重點案件進行了督辦,從督辦的重點案件來看,全國有天津、上海、遼寧、廣西等近一半的省(區、市)沒有發生重大案件。

資料圖
上述通報介紹,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指導各地快審、快判,多次發佈涉醫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檢察院將暴力傷醫列為重大敏感案件,指導各地及時批捕、起訴;公安部指導各地依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快速偵查、快速破案。各部門通力合作,通過加強法制建設、完善制度政策、實施專項行動,開展督導考核等多項措施,全國醫療糾紛和涉醫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明顯減少,醫療糾紛數量和涉醫違法犯罪案件數量實現連續三年“雙下降”的良好勢頭,醫務人員執業環境和醫院就診秩序得到明顯改善。2016年,全國醫療糾紛比2015年下降6.7%;涉醫違法案件比2015年下降14.1%。第三方人民調解成為解決醫療糾紛的主渠道。
此外,全國有7萬餘家醫療機構參加了醫療責任保險,為處理、化解醫療糾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另外,2016年7月以來,9部門聯合部署開展為期1年的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堅決遏制涉醫案件多發勢頭。各地公安機關加強醫療機構及周邊社會治安防控工作,及時制止發生在醫院的刑事案件,嚴厲打擊懲處涉醫違法犯罪。涉醫刑事案件同比顯著降低,**其中福建、甘肅、北京等9省(區、市)下降超過30%。**2016年,國家衞生計生委會同公安部對全國82起重點案件進行了督辦,從督辦的重點案件來看,全國有天津、上海、遼寧、廣西等近一半的省(區、市)沒有發生重大案件。
通報表示,下一步,國家衞計委將重點推進以下工作:**一是繼續深入開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衞計委強力譴責暴力傷醫行為,對於任何形式的傷醫、擾序等違法犯罪“零容忍”。**衞計委將會同相關部門,依法嚴懲涉醫違法犯罪,形成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的法治化、常態化機制,保護醫務人員安全,維護患者正常就醫秩序。
二是完善醫療糾紛處理的法制體系,鞏固“三調解一保險”長效工作機制,持續提升醫療糾紛人民調解覆蓋率和調解水平,推進醫療責任保險縣級醫院全覆蓋。
三是持續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強化醫療衞生行業監督管理,堅持問題導向,優化就醫流程,開展優質服務,落實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加強人文關懷,為患者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
四是在全社會廣泛開展法治教育和醫學科普宣傳,不斷提升羣眾健康素養,引導患者形成合理就醫預期。大力宣傳弘揚醫療系統救死扶傷、無私奉獻的先進事蹟和職業精神的主旋律,傳遞正能量,營造崇德向善、尊法守法、健康理性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是加強督查督辦和任務落實,建立督查、督辦和約談制度,發揮考核評價導向作用,確保各項工作要求和措施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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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維護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工作情況的通報
——最高人民法院、國家衞生計生委新聞通氣會材料
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係是廣大醫務人員和人民羣眾的共同願望,是建設平安中國、健康中國的重要內容,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打擊涉醫違法犯罪、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在去年召開的全國衞生與健康大會上再次強調:要嚴厲依法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傷害醫務人員的暴力犯罪行為,保護醫務人員安全。彰顯黨中央對維護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係的重視,對打擊涉醫違法犯罪、保護醫務人員和患者合法權益的決心。近年來,國家衞生計生委會同有關部門多措並舉,取得積極成效。
下面分三個方面通報一下有關工作措施:
一、部門聯動,綜合施策,全國工作成效顯著
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衞生計生委會同中央綜治辦、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維護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工作的部署要求,堅持一手抓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活動,一手抓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長效機制建設,健全完善院內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制度和醫療風險分擔機制(簡稱“三調解一保險”),打出“組合拳”,取得積極成效。
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指導各地快審、快判,多次發佈涉醫犯罪典型案例,今天又公佈了5起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檢察院將暴力傷醫列為重大敏感案件,指導各地及時批捕、起訴;公安部指導各地依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快速偵查、快速破案。各部門通力合作,通過加強法制建設、完善制度政策、實施專項行動,開展督導考核等多項措施,全國醫療糾紛和涉醫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明顯減少,醫療糾紛數量和涉醫違法犯罪案件數量實現連續三年“雙下降”的良好勢頭,醫務人員執業環境和醫院就診秩序得到明顯改善。2016年,全國醫療糾紛比2015年下降6.7%;涉醫違法案件比2015年下降14.1%。第三方人民調解成為解決醫療糾紛的主渠道。
全國有7萬餘家醫療機構參加了醫療責任保險,為處理、化解醫療糾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這裏,我受國家衞生計生委領導的委託,向法院、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等部門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表示感謝,向長期支持、致力於構建和諧醫患關係的社會各界以及媒體的朋友表示感謝。
二、積極探索,開拓創新,各地典型不斷湧現
各地、各部門認真落實各項工作部署,加強聯動,形成合力,不斷創新,湧現出“江西模式”、“天津模式”、“福建解法”、“寧波解法”等典型經驗。
(一)工作機制不斷健全,法制建設持續推進。全國創建“平安醫院”活動工作小組12個成員單位將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工作與部門工作同規劃、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實,部門聯動機制更加完善。全國有19省份由省級領導擔任“平安醫院”創建工作組組長,健全多部門聯動的協調工作機制,解決維護醫療秩序面臨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國家衞生計生委積極會同國務院法制辦做好《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修訂工作。天津、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廣東、福建7省市出台地方性法規或地方政府規章,預防和處理醫療糾紛,江蘇、安徽、四川、貴州等10餘省份已列入立法計劃。2017年1月9日,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條例》,這也是第一部關於醫院安全秩序的地方性法規。地方立法對化解醫療糾紛、防控涉醫案件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深入開展專項行動,依法嚴懲違法犯罪。2016年7月以來,9部門聯合部署開展為期1年的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堅決遏制涉醫案件多發勢頭。各地公安機關加強醫療機構及周邊社會治安防控工作,及時制止發生在醫院的刑事案件,嚴厲打擊懲處涉醫違法犯罪。涉醫刑事案件同比顯著降低,其中福建、甘肅、北京等9省(區、市)下降超過30%。2016年,國家衞生計生委會同公安部對全國82起重點案件進行了督辦,從督辦的重點案件來看,全國有天津、上海、遼寧、廣西等近一半的省(區、市)沒有發生重大案件。
(三)提升安全防範能力,完善警醫聯動機制。各地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加強醫療機構安全防控能力建設。全國85%的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務室,6000餘家二級以上醫院應急報警裝置與公安機關聯網。指導各地進一步強化現場處置能力,建立健全突發事件處理流程,及時制止發生在醫院的違法犯罪行為。
(四)多元化解,強化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體系。一是醫療機構院內調解機制不斷完善,二級以上醫院普遍設立投訴管理部門,投訴渠道更加暢通便捷。二是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實現省級、地市級全覆蓋,發揮了調處主渠道的作用,化解糾紛6萬餘件,佔醫療糾紛總量的60%,調解滿意度超過85%。北京、天津、浙江等地加大對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的投入,有效保證工作運行。調解結果的司法確認工作積極推進,有效實現調訴對接。三是醫療風險分擔機制覆蓋面進一步拓展。在全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的7萬餘家醫療機構中,新增8000餘家,其中90%為基層醫療機構,為處理醫療糾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以法制思維和法制方式構建和諧醫患關係
2014年,在相關法律框架下,最高法、最高檢、司法部、公安部和國家衞生計生委印發《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明確了六類涉醫違法犯罪的定罪量刑依據;2015年全國人大將涉醫違法犯罪納入《刑法修正案(九)》,為打擊涉醫違法犯罪、擾亂醫療秩序的行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醫療是具有風險性、侷限性和複雜性的行業,醫療意外不可避免,醫療糾紛甚至醫療事故也是不可避免。在當前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指導下,運用法制思維和方式是化解醫患糾紛的治本之策。在化解和處理醫療糾紛方面,要積極引導和幫助患者依法維權,通過調解、訴訟等合法途徑解決問題和訴求。
下一步,我們將重點推進以下工作:一是繼續深入開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我委強力譴責暴力傷醫行為,對於任何形式的傷醫、擾序等違法犯罪“零容忍”。我委將會同相關部門,依法嚴懲涉醫違法犯罪,形成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的法治化、常態化機制,保護醫務人員安全,維護患者正常就醫秩序。二是完善醫療糾紛處理的法制體系,鞏固“三調解一保險”長效工作機制,持續提升醫療糾紛人民調解覆蓋率和調解水平,推進醫療責任保險縣級醫院全覆蓋。三是持續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強化醫療衞生行業監督管理,堅持問題導向,優化就醫流程,開展優質服務,落實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加強人文關懷,為患者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四是在全社會廣泛開展法治教育和醫學科普宣傳,不斷提升羣眾健康素養,引導患者形成合理就醫預期。大力宣傳弘揚醫療系統救死扶傷、無私奉獻的先進事蹟和職業精神的主旋律,傳遞正能量,營造崇德向善、尊法守法、健康理性的良好社會氛圍。五是加強督查督辦和任務落實,建立督查、督辦和約談制度,發揮考核評價導向作用,確保各項工作要求和措施落實到位。
依法懲處涉醫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新聞通氣會材料二
為保障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維護人民羣眾合法權益,營造安全有序的診療環境,最高人民法院、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9部門決定自去年7月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一年的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今天,我們召開新聞通氣會,主要是通報人民法院依法懲處涉醫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相關情況,同時公佈5起涉醫犯罪典型案例。
一、依法嚴懲涉醫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有關部門,出台了《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對六類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的處罰。在審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對暴力殺醫、傷醫等嚴重涉醫犯罪依法從嚴懲處。一是依法嚴懲無端猜疑,蓄意報復,採取暴力手段故意殺害、傷害醫務人員的犯罪。今天公佈的廣東盧德坤故意殺人案就是其中的典型。盧德坤對治療效果不滿,持菜刀到醫院報復行兇,先是砍死為其治病的醫生劉某某,又將阻攔其行兇的醫生伊某某砍致重傷。盧德坤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最高人民法院已依法核准盧德坤死刑。二是依法嚴懲報復醫務人員親屬的犯罪。今天公佈的湖南賀正平故意殺人案就是一起影響惡劣的殺害醫務人員親屬的案件。賀正平因個人原因導致未能全額報銷醫療費,卻歸咎於最初就診的醫院,多次糾纏醫務人員孔某和院長徐某,並決意殺人泄憤。2016年6月13日,賀正平見到孔某年僅10歲的兒子孔某某獨自上學,遂跟蹤孔某某上公交車,在車上公然持刀捅刺孔某某頭部、頸部等處數刀,致其重傷。法院依法判處賀正平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三是依法嚴懲在醫療機構違規停屍、私設靈堂、懸掛橫幅、堵塞大門等嚴重擾亂醫療秩序,嚴重影響廣大患者就診權益的犯罪。今天公佈的山西宋全喜等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宋全喜等在醫院急診大廳停屍、私設靈堂祭拜數日,嚴重擾亂醫院正常醫療秩序,法院對宋全喜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二、依法審理醫療損害賠償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糾紛
在依法懲處涉醫犯罪的同時,人民法院切實做好醫療損害賠償案件的審判工作。對訴至人民法院的醫療損害賠償案件,凡符合立案條件的,堅持“有案必立”;積極開展訴訟調解,引導當事雙方理性解決糾紛;對調解不成的,及時依法判決,防止矛盾激化升級,最大限度實現“案結事了”。2016年,全國法院共審結醫療損害賠償案件20833件,其中調解結案6489件,撤訴3572件。為進一步加強對當事人特別是患者一方的訴訟引導,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印發的《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民事部分)紀要》中,對醫療損害賠償案件的證明對象、舉證責任、證據的審查判斷等突出問題作出了規定。同時,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審理醫療損害賠償案件有關司法解釋,將對此類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作出更加具體、明確的規定,確保法律正確統一實施。
三、創新工作機制,推動醫療糾紛多元化解
近年來,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在醫療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中的作用,不斷加強與醫療機構、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的對接、聯繫和溝通,組織、動員各方力量參與化解醫療糾紛。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關於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推動各地法院完善訴調對接,拓寬糾紛解決渠道。為進一步推動醫療糾紛多元化解,各地法院作了很多有益的嘗試。如,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在南昌市醫療糾紛調解中心派駐巡回法庭,採取“提前介入、訴調結合”的方式,妥善化解了大量醫療糾紛,實現了人民法院與醫療糾紛調解機構的有效對接和優勢互補。再如,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於2016年12月成立全市首個駐大型醫院“醫療糾紛法官工作室”,由審判經驗豐富、調解能力強的法官組成專門團隊,提前介入醫療糾紛,充分了解患者訴求並提供法律諮詢,通過訴前調解方式化解醫患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四、加強協作配合,推動“平安醫院”創建
涉醫犯罪成因複雜,治本之策在於綜合治理。刑罰是一種後置措施,是標本兼治的重要手段,但絕非唯一手段。最高人民法院積極參與全國創建“平安醫院”活動,不斷加強與中央綜治部門、衞生計生部門等的溝通協作,認真辦理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相關建議、提案,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與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綜合施策,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醫療糾紛,推動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各項措施落到實處。2016年,通過各方共同努力,在全國醫療衞生機構診療人次持續增長的情況下,醫療糾紛、涉醫違法犯罪呈進一步下降之勢。據統計,2016年全國醫療糾紛數量較2015年下降6.7%,人民法院受理的醫療損害賠償案件下降7.5%,涉醫違法犯罪案件下降14.1%。總體上,各地醫療秩序明顯好轉,醫患雙方滿意度有所提升。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衞生與健康大會上指出,沒有全民健康,就沒有全面小康。醫藥衞生事業關係千家萬户的幸福,是健康中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服務保障醫藥衞生事業健康發展、服務保障民生是人民法院義不容辭的責任和重要使命。下一步,人民法院將繼續加大工作力度,鞏固深化現有工作成果,創新工作方法,依法懲處涉醫犯罪,積極參與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為推動平安中國、健康中國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馬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