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面實行“河長制” 書記市長掛帥“總河長”
據四川日報2月28日報道,記者26日從四川成都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獲悉,成都市印發《關於全面實行河長制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根據《實施意見》,2017年,成都市江河湖庫實現河長制管理工作全覆蓋,力爭提前一年完成中央下達的目標任務。
實施四級河長管理體系
《實施意見》提出,設立總河長領導下的市、縣、鎮、村四級河長管理體系。
市委書記、市長擔任總河長,總牽頭全市河長制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
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分別擔任市域內金馬河(岷江外江流域)、錦江(岷江內江流域)、沱江(沱江流域)三大流域的市級河長。市級河長作為流域內河長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重點行使統籌協調、督促檢查、監督考核職能。
三大流域所流經的區(市)縣、鄉鎮(街道)黨委政府和村(社區)兩委的主要負責人、相關負責人分別擔任相應級別河(湖、庫)長(段長、片長)。河(湖、庫)長(段長、片長)牽頭負責責任河道的河長制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方面的工作。
為加強監督,成都暢通12369、96110熱線受理渠道。同時,在江河湖庫顯著位置設置河長公示牌,公示河長姓名、職責、江河湖庫概況、管護目標、監督電話等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形成水污染防治新機制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河長制管理工作從水環境治理、水資源保護等幾大重點任務形成水污染防治新機制。
水環境治理方面,將開展下河排水口截污再行動,加大黑臭水體治理、污水處理廠網建設、管網改造和病害整治,深入實施雨污分流,加快飲用水水源通道下河排水口污水綜合治理,加強再生水利用,實施河渠沿線環境衞生治理,健全日常管護機制。
水資源保護方面,將嚴格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全面實施“三條紅線”和“四項制度”;加大用水總量管控力度,合理配置水資源;加強節水型社會建設,提高用水效率;嚴格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大力推進水生態系統修復與保護。
此外,按照“超標者扣繳、改善者獎勵”原則,建立完善水生態補償機制,並將水污染治理納入成都市委、市政府目標管理,定期通報各地河長制管理工作績效情況,嚴肅責任追究。
建設,提高用水效率;嚴格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大力推進水生態系統修復與保護。
此外,按照“超標者扣繳、改善者獎勵”原則,建立完善水生態補償機制,並將水污染治理納入成都市委、市政府目標管理,定期通報各地河長制管理工作績效情況,嚴肅責任追究。
今年中心城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成都市位於長江上游,岷江、沱江兩大水系穿境而過,河流縱橫,溝渠交錯,庫塘堰池星羅棋佈,河網密度高達1.22公里/平方公里。
目前,成都市已全面打通岷江、沱江和錦江洪水出口通道,基本形成“上蓄、中分、下排”的防洪總格局。2016年,清理疏浚河道330餘公里,全市主要江河重要河段堤防達標率逐年提升。按照《成都市水務發展“十三五”規劃》,計劃治理長度2099公里,已治理長度694公里,中心城區主要河道已達200年一遇防洪標準。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2017年,全市江河湖庫實現河長制管理工作全覆蓋,各項配套制度基本健全,中心城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到2020年,成都中心城區水網體系基本完善,水系、岸線、通道、綠化“四通”基本形成。到2025年,“宜居水岸、活水成都”的水生態體系基本建成。全市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主要江河重點區段堤防達標比例不低於80%,岷江、沱江納入國家和省考核的斷面水質達到考核要求,全市重要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75%。
(記者 張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