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831個貧困縣待“摘帽” 需經過哪些程序?
據新華社北京2月27日報道,江西省井岡山市26日宣佈脱貧摘帽,成為我國建立貧困退出機制後首個脱貧摘帽的貧困縣。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27日表示,江西省井岡山市脱貧退出程序符合規定。全國其他貧困縣脱貧摘帽也須履行相關貧困縣退出程序後,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才能宣佈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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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4月印發的關於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意見,貧困縣退出應由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提出退出,市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初審,省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核查,確定退出名單後向社會公示徵求意見。公示無異議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後向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報告。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考核評估司副司長楊煉説,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織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及相關力量對地方退出情況進行專項評估檢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責成相關地方進行核查處理。對符合退出條件的貧困縣,由省級政府正式批准退出。
在貧困縣退出標準上,關於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意見明確,貧困縣退出以貧困發生率為主要衡量標準。原則上貧困縣貧困發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區降至3%以下。
截至目前,全國有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片區縣共831個,這些貧困縣在2020年前計劃將全部退出,確保如期實現脱貧攻堅目標。
新華社記者 侯雪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