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女檢察官幺寧辭職 曾擔任多起“打黑”案公訴人(簡歷)
據新京報、澎湃新聞等3月16日報道,重慶市檢察院相關人士當天證實,重慶女檢察官幺寧確實已經辭職,但具體辭職事件、辭職後去向尚不清楚。
幺寧曾因在“重慶打黑”期間擔任多個案件的公訴人而出名,有媒體引述重慶媒體的報道稱,幺寧帶領全處辦理涉黑案件9件共305人, 佔重慶市“打黑除惡”案件總數近一半。幺寧曾擔任重慶市檢察院公訴二處處長。

幺寧/資料圖
3月15日起,一則關於“幺寧辭職去當律師”的消息在網絡上流傳,一份赴海外交流學習的行程計劃中顯示參與者包括“律師麼寧”,名字後括號中介紹其為“曾任重慶市檢院公訴處長、重慶市檢察官學院副院長”,此處的“麼寧”即“幺寧”。
3月16日中午,新京報記者致電重慶市檢察院,一位工作人員證實幺寧已經辭職的消息,“她辭職了”。至於幺寧辭職的具體時間,該人士並未透露。另有多位律師也向記者表示,幺寧已經辭職了。至於其具體去向,目前尚不知道。
沉寂多年後,這則辭職消息讓她再次引發關注。

圖片來自微信號“深度時政”(ID:zgxsbhw17)
幺寧曾擔任李莊案公訴人,在該案庭審收尾階段以“李莊嫖娼論”而受到外界爭議,她也曾因辦案成績突出獲得重慶市“十佳女檢察官”等榮譽稱號。
據澎湃新聞消息,針對幺寧作為律師是否已備案,重慶市司法局律管處處工作人員回覆稱,律師在實習階段無需在律管處備案,可先前往重慶市律協查詢。重慶市律師協會工作人員則稱,他們目前還沒有看到幺寧的相關資料。另據四川省律師協會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可以確定的是,幺寧還不是四川的執業律師,但是否在某律師事務所實習,尚需進一步瞭解,還無法確認。
澎湃新聞還引述一位律師的話稱,檢察官轉行做律師,一般是先找一家律師事務所,由這家律所幫忙向律協申請實習,成為實習律師;實習一年後轉正,才正式成為執業律師。
根據《檢察官法》規定,“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後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1996年至2000年,幺寧在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從西南政法大學畢業後,幺寧就一直在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的公訴部門工作。
2002-2005年,幺寧在西南政法大學公費定向讀碩,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6年,她獲得了“全國十佳公訴人”榮譽稱號,並獲得了最佳論辯獎。
2008年,重慶人大任命幺寧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檢察員。
2009年,幺寧一邊在職讀博,一遍參與眾多“打黑”辦案,期間也擔任李莊案公訴人而受到外界關注。據重慶媒體當時報道,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公訴一處副處長幺寧在重慶市“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表現突出,帶隊辦理涉黑案件9件共涉305人,主辦謝才萍等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李莊案,文強等人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等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
據《檢察日報》2009年報道,在重慶市檢察院工作的8年時間中,她辦理過的職務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等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達上百件,無一錯案;因辦案成績突出,先後被重慶市檢察院嘉獎兩次、記個人二等功一次。
2010年,幺寧被重慶市委、市政府授予“重慶市人民衞士”稱號;此外還榮獲重慶市“百名榜樣女性”、重慶市“十佳女檢察官”、重慶市檢察系統“十大檢察職業道德模範”等榮譽。
2011年,升任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公訴一處處長。
2012年,幺寧被評為全國三八紅旗手;3月23日,她被免去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檢察員職務,任命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並先後任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處長、國家檢察官學院重慶分院副院長等職。
(綜合自新京報、澎湃新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