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黨產發現3648萬美金債券 但國家統一後才能兑現
【觀察者網綜合報道】中國台灣網3月17日消息,為因應台當局“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重啓黨產清查,國民黨半年來配合自查舊有黨產,發現一批1947年國民政府發行的第二期美金公債(U.S. Gold Bonds),估算現值約385億元新台幣(約合人民幣86.9億元)。
不過,按照台灣當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國民黨的鉅額債券,只能等國家統一後才能兑換。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展示這批美金公債
台灣《聯合報》報道,國民黨今(17日)舉辦記者會公佈發現鉅額債券消息,並呼籲“黨產會”應正視國民黨對台灣的貢獻。
國民黨表示,此批國民黨政府債券之本金及未領息票合計為美金3648.09萬元。因當時美元採取與黃金掛鈎的“金本位制”,依美國黃金儲備法案之規定,35美元可兑換一盎司(31.1035克)黃金,因此債券換算黃金為104萬2312.0143盎司(約合32.419噸)。以2017年3月10日黃金價格每克1188元新台幣計算,即達約值385億1439萬8千元新台幣。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表示,該黨文獻多次記載這筆黃金債券,在戰亂中由專人輾轉運抵台灣,後委託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保管,債票總計20萬809張,分裝於68箱內,保存至今,而且在民國78年2月於該黨辦理社團法人登記時,列入所附的財產彙總表,去年國民黨曾與中信銀洽商取回這筆美金公債,但中信銀不同意,至今仍保存在銀行,只能拍照為證。
邱大展指出,當年政府發行美金公債,總額1億美金,分兩期發行,依據法源“36年(1947年)美金公債條例”迄今依然未廢止,為有效法規,雖然1992年制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定在國家統一前**,不予處理民國38年(1949年)以前在大陸發行尚未清償的外幣債券,**及民國38年黃金短期公債,當時為國民黨執政,足證國民黨沒有以自己的利益為出發點立法,“民國88年”(1999年)大法官解釋也認定,延緩債權人對國家債權的行使合憲,但國民黨至今仍合法持有對國家的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