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寧男子在警方官微侮辱因公犧牲民警,被行政處罰
據澎湃新聞4月4日報道,四川遂寧小夥唐某在瀏覽遂寧市公安局發佈的祭奠因公犧牲民警新浪微博時,發表不當言論公然侮辱英烈。記者4月4日從遂寧市公安局瞭解到,嫌疑人唐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深感後悔,通過新浪微博發表道歉申明,目前警方已對其做出行政處罰。

4月3日晚,遂寧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遂寧公安 通報稱,4月2日下午,25歲遂寧大英縣人唐某在位於重慶市萬州區一出租屋內瀏覽新浪微博時,在遂寧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遂寧公安 發佈的清明節前夕祭奠全市因公犧牲民警博文中,發表不當言論公然侮辱英烈,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通報稱,在調查過程中,唐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深感後悔,如實交待了自己的違法行為,且通過個人微博發表道歉申明積極消除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目前遂寧警方對違法行為人唐某依法作出了行政處罰。
(記者 李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