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告“名嘴”周玉蔻“加重誹謗罪”:再審周被改判拘役50天
【觀察者網 綜合報道】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不滿遭影射收頂新集團新台幣2億元政治獻金,告“名嘴”周玉蔻“加重誹謗罪”。一審周玉蔻無罪;此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改判周玉蔻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為五萬元新台幣,全案定讞,法院稍晚公佈判決理由。

周玉寇出庭
這起案件源於,周玉蔻在2014年12月起,通過新聞媒體訪問、談話性電視節目、其個人臉書等方式,指馬英九有收受2億元政治獻金;馬英九認為周玉蔻是憑空捏造、子虛烏有,因此提出此自訴案。
另據台灣“聯合新聞網”消息,在馬英九狀告周玉蔻之後,開發工銀前董事長鬍定吾也控告周玉蔻涉嫌誹謗,經檢方起訴,“台灣高等法院”併案審理。
“拿了頂新集團秘密獻金的,正是馬英九。” 三年前周玉蔻爆料指馬收受頂新2億元政治獻金,並指是胡定吾是“白手套”;馬認為她的言論不實,委由律師提自訴加重誹謗,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周“有相當理由確信指摘內容為真實”,判她無罪。胡定吾也另外控告周,案子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
全案去年四月上訴“高等法院”,馬英九曾兩度親自出庭與周玉蔻當庭交鋒,馬英九痛斥周玉蔻污衊他130次,以賺取百萬元通告費,更用“口沒遮攔、恣 意污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16個字批評周。周玉蔻反批馬“情緒性的發泄”、“幼稚無知”等。

對於此次判決,周玉蔻發表聲明稱,“很榮幸成為司法政治判決的標的”,並稱審判長“政治色彩鮮明”。

但馬英九辦公室前副秘書長羅智強在社交網站“臉書”(Facebook)發文稱,“善惡到頭有終有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羅智強表示,要平息不負責任的造謠之風,唯的一方式,就是要讓造謠抹黑者,付出代價。他並認為,這是好的開始,期待這些惡口能早日放過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