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西方不滿華商政治捐款,真不是種族主義?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魔王】
英國的《金融時報》報道,澳大利亞總理特恩布爾(Malcolm Turnbull)週二警告(warns)中國應尊重其他國家包括澳大利亞的主權,理由是澳方“擔心”(concerns)中國正通過華人富商向澳政黨提供數百萬元捐款來購買影響力。據報道澳大利亞將重新評估它的反間諜法,並考慮禁止接受外國政治捐款,因為在美國、英國或加拿大等大多數西方國家,都是禁止外國人政治捐款的。
美國的《紐約時報》報道稱,“據説”一名華人富商因為不同意澳大利亞某政黨在南海爭議上的立場,撤出了大筆的政治捐款。《紐約時報》以這個案例得出結論説這裏存在幕後操作,説中國在引導澳大利亞在敏感的政策上朝着有利於自己的方向發展,並且還用濃重的冷戰口吻稱:“澳大利亞想知道,一個多元文化社會應該如何在監督一股共產主義勢力的同時,又不把每個華人當成嫌疑犯,造成種族主義仇外心理呢。”
還是一種仇外心理
其實,“紐約時報們”之所以產生這樣的想法,正是因為種族主義和仇外心理,這種心理在他們心中根本沒有消失,還假惺惺擔心什麼“造成仇外心理”?

這幅諷刺漫畫中,希特勒稱“猶太教不是種族名,所以我排擠猶太人不是種族主義”,這與“紐約時報們”和澳大利亞總理的邏輯神似,因為“共產主義”也不是種族名,所以排擠“紅色”的中國人就不算種族主義了,所以美國人可以在澳大利亞政治捐款,中國人就不可以,就要威脅修法排擠你了。
美國的猶太人
既然談到猶太人了,“紐約時報們”聲稱的“美國禁止外國人政治捐款”就變得可笑了。因為事實上在美國的猶太人後裔憑着智慧和勤勞在美國主流社會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很多行業如金融銀行、媒體、影視文化、能源重工方面把持着美國的戰略產業和經濟支柱,其中很多猶太人同時又對祖國以色列赤膽忠誠,所以他們通過政治獻金、媒體制造輿論等方式,使得美國的內政外交都處處維護着以色列的國家利益。
比如截至2012年,美國在聯合國安理會總共投過83次反對票,其中59次都是美國一張反對票,否決掉其他國家包括歐洲傳統盟友的贊同票,這59次“孤膽英雄”般的投票中有42項都是為了保護以色列的,可以説美國為了維護政治捐款金主的利益,在國際上效盡犬馬之勞。
美國雖然禁止了“外國人”的政治捐款,卻無法禁止拿着美國護照心在以色列的猶太人的政治捐款,《紐約時報》沾沾自喜地炫耀自己的政策比澳大利亞的好,純屬五十步笑百步。

(注:天平右邊是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天平左邊是伊朗前總統內賈德)
禁止外國人政治捐款也沒用
澳大利亞很難像美國那樣簡單幹脆地立法説“禁止外國人政治捐款”,因為對於澳大利亞來説“外國人”這個詞有好多不同的定義。美國的綠卡持有者屬於外國人,所以完全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不同的是澳大利亞的一部分永久居民是可以有選舉權的,這些居民主要是英聯邦國家的人(British Subjects),這算是歷史遺留問題。
在西方國家,政治捐獻是選舉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假如澳大利亞禁止了外國人政治捐獻,那麼這些來自英聯邦國家居民的選舉權也將被閹割,勢必會引起如潮的反對,如果將華人居民和英聯邦國家居民區別對待,又會明顯地表現出“種族歧視”含義,不符合政治正確,所以在技術上制定這樣的法律相當有難度。
其次美國猶太人的例子也可以説明,即使拿着美國國籍,相當多的猶太人依然會熱愛他們的祖國,持有新的國籍不一定就會與祖國斷絕心理上的依戀。愛祖國是一種信仰,而換國籍大多是一種利益,利益很難動搖信仰,尤其是兩者並沒有矛盾的時候。如果禁止了外國人政治捐款,那麼持有永久居留簽證的澳大利亞華人完全會為了利益而換成澳大利亞國籍,但這不等於他們愛祖國的心也會跟着換了,不等於他們就會支持藏獨,支持中國讓出南海島礁了。屆時澳大利亞政府肯定還會“擔心”持有澳大利亞國籍的華商用政治獻金影響對華政策的,接下來是不是要出台新版“紐倫堡法案”了?
華商政治捐款還有現實考量
以《紐約時報》提到的那個華商為例,華商無論持有什麼國籍,大部分也都與中國市場有緊密的聯繫,即使他們不考慮愛國的問題,僅考慮到澳大利亞可能與中國交惡造成的貿易戰損失,考慮到南海安全形勢惡化可能造成的遠洋貿易風險,這個華商也絕對會為現實的商業利益考量而拒絕支持反華政黨的南海政策主張。
《紐約時報》加重強調了華商有愛中國的思想,卻忽視了這些華商即使單純為了商業利益也會“愛國”,最終“紐約時報們”會驚訝地發現所有的華商似乎都“愛中國”,並一如既往驚歎讀不懂中國人。眼睛如果看歪了,當然讀不懂了。
出於商業利益的考量,華商也會愛中國,這就意味着所有的華商都會愛中國,因為所有的華商都會愛商業利益。那麼華商持有什麼國籍,持有什麼政治信仰,都不是很重要的因素了,甚至商人是不是華人也不一定重要了,只要與中國市場有利益關係,什麼種族的商人都會反對自己的國家與中國交惡和搞冷戰的。這點我想清高的《紐約時報》和《金融時報》是無法理解的,因為他們似乎並不在乎中國市場。
政治獻金制度本身就全是漏洞
政治獻金制度是外表看起來民主公平的西方選舉制度,卻給大財團干涉政治留了後門。該制度美其名曰“為參選者籌得必須的競選資金”,其實完全可以從公共賬户中出錢給候選人打廣告,卻非要給財團發揮財力的機會。該制度表面上對個人捐款有數額限制,但卻忽略了一個大集團公司旗下有成千上萬的員工,連帶上下游的合作伙伴、員工家屬就會形成巨大的票倉和錢倉。
該制度同時對非競選時期的“遊説金”,以及對注資政客名下的慈善機構和家族企業、政客天價演講報酬這樣的“間接捐款”都沒有任何金額限制。更不要提一些“非財力”式的政治支持了,比如大財團可以動用手下另一羣政客或公眾人物出面為某個競選者背書。
只要仔細研讀西方國家的政治獻金制度,就會看到滿滿的“公平公正”,字縫裏卻都寫着“漏洞”兩個字。
西方國家的法制法規如此完善,政治獻金制度卻漏洞滿滿並從未有更正修補的意願,可見《紐約時報》最擔心的事情還是要發生了:“澳大利亞政客很可能難擋中國人的金錢誘惑。”
在中國,商人給政客金錢來換取政策或立法上的好處是非法的,叫以權謀私和行賄受賄,輕則雙規雙開身敗名裂,重則鋃鐺入獄甚至死刑,以至於這麼做的貪官平日裏擔驚受怕,一分錢都不敢花,就怕一旦東窗事發無法上繳非法所得而無法輕判,吃穿用也儘量低調,一旦被網友發現抽名煙戴名錶,亦或者小三反水舉報,都會吃不了兜着走。即使如此的重壓之下,在各種苦口婆心的廉政教育之下,依然會有不少中國官員抵擋不住金錢的誘惑以身試法,想想以權謀私合法的西方民主國家的官員,誰會給你當一塵不染的聖人,去拒絕富商那白花花的遊説金和競選捐款?

澳大利亞的政客如此,美國的政客也不是貞潔聖女,只不過澳大利亞國家比較小,華商的政治獻金力量更早體現出來了,引起了西方一些人的警覺。然而中國還只是一箇中等收入的國家而已,“紐約時報們”可以想想,未來美國的華商如果像猶太人那樣,在美國的經濟體系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力量而不是賣賣鞋襪和一元店雜貨時,你們準備怎麼面對?我想很多美媒肯定不會再説中國人的壞話了吧,正如日資的英國《金融時報》肯定不會説日本人的壞話一樣。
伊麗莎白·庫伯勒·羅絲總結了人面對悲慘現實時的五個心理階段,否認(denial)、憤怒(anger)、討價還價(bargaining)、抑鬱(depression)和接受(acceptance),我想一些不樂於見到中國崛起的西方人已經成功的從“中必輸”的否認階段,進入到了“憤怒”的階段,憤怒終究是無濟於事的,折騰半天還是得要最終接受中國崛起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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