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男子在臉書上侮辱王室被判35年 法院:本想判你70年
【觀察者網 綜合報道】泰國男子因在社交平台發表侮辱泰國王室的言論,被判入獄35年,這是該國有史以來同類罪名判處的最嚴重刑罰。

據法新社6月10日報道,這名男子名叫泰翁(Vichai Thepwong),是清邁一個保險業務員。
2015年9月10月期間,他連續在臉書上發表10條貼文和視頻,批評泰國王室,當年12月被逮捕,並被以泰國刑法第122條“冒犯君主法”起訴。
追蹤詆譭皇室個案的泰國法律團體iLaw説,被告在別人的臉書賬號發表有關貼文和視頻,企圖誹謗自己的朋友。
6月9日,泰國軍事法庭判決出爐,依侮辱王室的罪名,判處泰翁35年徒刑,打破過去泰國該罪名最重判決紀錄。
先前最重的判決,是2015年一名在臉書侮辱皇室的男子被判入獄30年。
其實,法官原本想判泰翁70年徒刑,但因他被捕後對罪行供認不諱,因此減刑一半,仍需服刑35年,屆時期滿出獄,泰翁已年近70。
泰翁也表示不打算上訴。
泰國反誹謗君主的法律極其嚴格,任何被判侮辱王室罪的人都可以在監獄裏呆上15年。新國王瑪哈•哇集拉隆功(Maha Vajiralongkorn)去年繼位後,當局更加強了對網絡言論的管制。

2016年12月1日,哇集拉隆功正式登基成為泰國新國王拉瑪十世 新華社發(泰國王宮宮務處供圖)
iLaw指出,泰國軍政府自2014年發動政變以來,已經依侮辱皇室罪起訴73人。
據路透社10日報道,本週五,另一名泰國男子就因上傳被視為侮辱王室的音頻文件,而被判處5年監禁。而他的刑期也因認罪減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