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市場上數字貨幣多涉傳銷詐騙 央行警告稱全部非法
人民網6月21日報道,隨着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幣價格飆漲,數字貨幣及其背後的區塊鏈技術引起全球金融界的高度關注。事實上,在我國目前仍然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近日,央行貨幣金銀局官網發佈《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央行提示稱,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多涉傳銷、詐騙。
數字貨幣有別於電子支付
對於很多人而言,數字貨幣的概念雲裏霧裏。但不容置疑的是,數字貨幣有別於虛擬貨幣。

圖片來源:人民網
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其最初的發行者並不是央行。這類虛擬貨幣主要限於特定的虛擬環境裏流通。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
2013年央行聯合五部委曾發佈《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將比特幣等非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虛擬商品,它不是以貨幣和法幣形式存在。
同時,數字貨幣也有別於電子支付。在實際使用體驗中,數字貨幣可能與電子支付方式感受類似,但是兩者從本質上還是有着較大區別。在數字貨幣之前,金融業已經高度信息化。如網上銀行、微信、支付寶等支付電子化逐漸普及,實物現金僅佔全部流通貨幣的極少部分。儘管如此,因其交易時所用的錢都是通過銀行賬户而來,實際上還是對應着一張張鈔票。
早在今年1月20日,央行召開數字貨幣研討會,提出爭取早日推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
央行行長周小川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貨幣生成機制和貨幣供應量是需要調節的。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主要是替代實物現金,降低傳統紙幣發行、流通的成本,提高便利性。總體看,央行在設計數字貨幣時會對現有的貨幣政策調控、貨幣的供給和創造機制、貨幣政策傳導渠道做出充分考慮。
央行參事盛松成此前曾預計,與現有電子形式的本位幣不同,未來央行數字貨幣將可能是基於區塊鏈技術、具有分散式賬簿特點的本位幣,並涉及包括移動支付、可信可控雲計算、密碼算法、安全芯片等在內的其他相關技術。
當前市場上數字貨幣多涉傳銷、詐騙
數字貨幣本是可以提高交易效率的新型技術,卻被不法分子盯上,以其名義進行傳銷和詐騙。
21經濟網6月20日報道,此前市場上曾有機構以“數字貨幣”名義行騙,利用普通百姓對數字貨幣不瞭解的情況,鑄造實物幣並稱其將大幅升值誘騙投資。
此外,也有部分機構利用區塊鏈技術發佈虛擬幣類。一位區塊鏈技術研究專家表示:“這些幣類,你就當是遊戲幣好了。”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幣價格飆漲,一定程度上成為詐騙的素材。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幣也引起廣泛爭議。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李揚表示,比特幣不是“幣”——不是貨幣。因為成為貨幣要滿足幾項條件,一是價值要穩定,是標準的,其他產品要靠其定價。如果其自身價值起起伏伏,很難成為價值標準。二是貨幣供應要隨着經濟發展而增加。而比特幣是有限的。這種意義上比特幣只是一種資產。“我認為現在比特幣的上漲有很多不正常因素,貨幣的兩個必要條件比特幣都不具備。”
此外,據人民網報道,近日,江蘇省沛縣法院做出判決,認定一個推銷虛擬貨幣馬克幣的組織系傳銷組織,組織頭目席海翔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江蘇省沛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偵查發現,該組織在全國範圍內發展會員賬號數十萬個,涉案數億元人民幣。
除馬克幣外,席海翔還供述稱曾運作維卡幣,他認為馬克幣和維卡幣“都差不多”。
澎湃新聞獲得的(2017)蘇0322刑初57號判決文書顯示,將馬克幣引入中國後,席海翔成立了以高輝、黃勝等人(另案處理)為主的馬克幣傳銷團隊,該團隊分工明確,在全國範圍內宣傳、推動馬克幣投資,以繳納150歐元至25000歐元不等的金額購買虛擬馬克幣籌碼能夠參與分紅、升值為誘餌發展會員,並以發展會員的數量、會員投資金額作為計算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介紹和發展下線形成層級,被告人席海翔發展高輝、黃勝、黃沿等人,黃勝、黃沿發展陳仁海等人……形成三層級以上。
關於馬克幣公司的層級制度,席海翔交代,成為馬克幣會員必須有老會員來推薦,交一定的歐元購買激活碼,會員賬號就可以使用了。“剛開始的時候,有五個級別,入門級是150歐元,新手級是550歐元,基礎級是1050歐元,高階級是3050歐元,專家級是5050歐元,後來又增加了完美級5950歐元,25000歐元的超級VIP級別的”。
同時,馬克幣傳銷組織再以分紅形式的靜態獎勵配合動態獎勵,即直推獎、對碰獎、代數獎引誘會員繼續發展下線會員,上級會員推薦下級會員可以獲得一定比例的獎金。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中國反洗錢研究中心秘書長嚴立新表示,目前國內出現的諸多虛擬貨幣被不法分子利用成為傳銷的標的物,“隨着網絡時代的飛速發展,傳銷的本質沒變,變化了的只是其手段和形式,線下轉到線上,實物變成了虛擬物,這種情況下風險就更大,消費者或投資者要止損、減損、維權的難度也更大。”
央行發文提示風險: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
人民網報道,日前,央行貨幣金銀局官網發佈《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央行提示稱,近期,個別企業冒用我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或是謊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推廣團隊,企圖欺騙公眾,藉機牟取暴利。
央行在風險提示中強調,我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同時,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理性謹慎投資,防範利益受損。
“我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央行貨幣金銀局在風險提示中再次強調,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