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要接受難民嗎?很多人不敢給聯合國難民署的宣傳點贊-梅新育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梅新育】
在6月20日“世界難民日”這天,國內一批媒體配合聯合國難民署作出高調錶態,結果在中國網絡輿論界引爆抨擊狂潮,無論是政治立場左中右,無論是國內還是海外華人,對這個問題的意見表現出了高度的一致。

聯合國難民署宣傳“向難民致敬”,中國網友的評論觀點如此一致
海內外華人社會之所以對此問題反應如此強烈,歸根結底在於對外國人的“超國民待遇政策”對中國社會凝聚力的損害正日益顯著,潛藏着不可忽視的風險;難民對東道國社會的破壞往往要強於正常出入境的一般外國人,2015年以來的歐洲難民危機已經給全世界提供了一個毀滅性的範例。
厚枝葉而擾根本,從來就是自取敗亡之道;從歷史到現實,國內外這方面的教訓不勝枚舉。
在不妨礙社會成員之間平等順暢交流溝通、當地主流社會能牢固保持社會規範共識與既定政治權威的前提下,一定程度的多民族混居有利於發揮該國、該城市的經濟活力;但在上述前提動搖的情況下,多民族混居格局將對該國/城市社會治安形成額外壓力。
在極端情況下,這種衝突甚至有可能進而轉為對分疆裂土的訴求。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正因為如此,美籍黎巴嫩裔歷史學家菲利蒲·希提在其《阿拉伯通史》第一章就總結道:“近東的歷史,差不多可以説就是定居於新月地區的人民,與侵入的遊牧民族阿拉比亞人之間的鬥爭史。因為,人們説得好,移民和殖民就是變相的侵略。”(1)
從歐洲到肯尼亞、科特迪瓦,當今世界困擾於外來移民衝擊治安乃至國家政治軍事穩定的問題,並不罕見。
在中國,從大食和波斯商人武裝借安史之亂之機趁火打劫洗劫兵力空虛的廣州城,到泉州先後發生的蒲壽庚、亦思巴奚之亂,再到旅居南疆的浩罕商人數度協助和卓叛亂和浩罕入侵,中國政府歷史上就已經不止一次遭遇外來居民羣體的挑戰和背叛。
當前,在我國收容並給予優厚待遇的羅興亞難民中,也有人蔘與了針對中國的分裂主義、恐怖主義活動,以至於羅興亞人阿布·扎爾·布爾米已經成為烏茲別克斯坦伊斯蘭運動(IMU)的穆夫提(2), 以一貫激烈反華、主張對華人和華資企業發動聖戰而聞名,滯留香港的南亞穆斯林經濟難民也主動靠近“佔中”亂港勢力,企圖為其充當暴亂打手。
在《當前我國跨境人口流動的風險與挑戰》(《學術前沿》2014年8月下)一文中,我對此作了比較詳盡的論述。在30年計劃生育進程之後,主張大規模引進外國移民、接納外國難民,更不可能不讓中國主體民眾產生遭遇背叛之感,不可能不招致中國主體民眾一致猛烈抨擊。
要想防患未然,從一開始就最大限度消除上述風險萌芽,除了適度控制來華常住人口規模、特別是紀錄惡劣的外國來華人口規模之外,最好的辦法莫過於從一開始就避免給予外國人超國民待遇,而是視情況給予其近似國民待遇或國民待遇,從而避免其滋生不知天高地厚凌駕於東道國之上的特權思想。
然而,現實是,在華外國人已經在一些方面享有超國民待遇的特權,某些外國人還變本加厲,侵犯社會公德,乃至公然挑戰中國執法機關。從黑人婦女在中國中部某地醫院“理直氣壯”要求插隊,到黑人至少兩次較大規模衝擊南部城市某地派出所,到高校中某些外國留學生的種種不端行為,我們已經看到了來華外國人的這一危險發展趨勢。更不用説某些來華外國人積極參與、推動中國的暴恐和分裂主義活動了。

敍利亞難民逃離家園,湧向歐洲
“一帶一路”計劃的意義和價值自不待言,倘若規劃、實施得當,將成為中國崛起的又一里程碑;但任何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一帶一路”計劃同樣不例外地包含潛在風險因素,其中之一就是必然推動來華外國人數量增長。高素質人才來華,我們當然歡迎,但對於風險因素也要有足夠的重視。
“一帶一路”計劃覆蓋國家和地區中相當一部分政局不穩、安全紀錄不佳,這部分國家和地區“難民”來華人數增長,對我國社會治安、乃至維護國家統一增加的壓力尤其大。
值得警惕的是,或是出於狹隘偏執感情,或是出於經濟政治私利,國內某些個人和利益集團還在主張以形形色色超國民待遇引進、招徠特定背景外國人,卻絲毫不顧他們已經或能夠為中國帶來何種貢獻、是否會給中國帶來困擾,甚至不惜以實際行動幫助“三非”外國人逃避或對抗中國法網。
實施“一帶一路”計劃又給了他們變本加厲的理由,某些人甚至公然聲稱國家實施“一帶一路”計劃,要與特定國家和地區搞好關係,不敢處置他們的違法行為,以此煽動當地羣眾鬧事。
上述現象,已經在中國國內公眾中引發不滿,不僅損害了中國民眾相互之間的關係,也導致相當一部分民眾將這種不滿轉向黨和政府,對黨和政府離心。倘若不能及時糾偏,防止尚處於萌芽狀態的矛盾和風險發展下去,“一帶一路”計劃很有可能遭受不必要的阻力。
回顧歷史,對外拓展計劃因為“厚枝葉而擾根本”的問題而被徹底廢棄、以至於“孩子連同髒水一起潑掉”的現象早就出現過,更嚴重的後果也不止一次發生。
明朝起於漢族人民反抗殘酷民族歧視壓迫的鬥爭,總體上不存在逆向歧視的國內民族政策;即使如此,在對外關係中仍然不乏超國民待遇現象,不僅對外國官方的朝貢貿易免税且回賜豐厚,即使對外國私人貿易,也常常給予免税和超高收購價的待遇。
洪武年間,這類記載已經不少:
洪武三年十月,中書省臣奏:“高麗使者入貢,多齎私物貨鬻,請徵其税。”朱元璋説:“遠夷跋涉萬里而來,暫爾鬻貨求利,難與商賈同論,聽其交易,勿徵其税。”(《明太祖實錄》卷五七)
十七年正月,又命有關衙門:凡海外諸國入貢,有附私物者,悉免其税。(卷一五九)(3)
……
到永樂年間,這類記載更多:
永樂元年九月,禮部尚書李至剛奏:日本貢使私載兵器刀矛賣與民,宜依禁令止之。明成祖説:“外夷嚮慕中國,來修朝貢,危蹈海波,跋涉萬里,道路既遠,資費亦多,其各有齎,以助給路費,亦人情也,豈當一切拘之禁令!”(《明太宗實錄》卷二二)
十月,西洋渤泥國來貢方物,因附載胡椒與民互市,有司請徵其税。明成祖回答:“商税者國家以抑逐末之民,豈以為利?今夷人慕義遠來,乃欲侵其利,所得幾何,而虧辱大體萬萬矣。不許徵其税。”(卷二三)(4)
日本學者木宮泰彥所著《中日交通史》記載,明政府收購日本國內售價800—1000文的刀劍,給價高達5000文。
……
永樂帝文治武功,政績非凡,《明史》對他高度讚揚:“文皇少長習兵,據幽燕形勝之地,乘建文孱弱,長驅內向,奄有四海。即位以後,躬行節儉,水旱朝告夕振,無有壅蔽。知人善任,表裏洞達,雄武之略,同符高祖。六師屢出,漠北塵清。至其季年,威德遐被,四方賓服,明命而入貢者殆三十國。幅隕之廣,遠邁漢唐!成功駿烈,卓乎盛矣!”
在永樂帝治下發動的鄭和下西洋,成為國際航海史上的壯舉;若能長期持續,中國不會錯過地理大發現的歷史機遇,整個世界歷史都會改寫。但在他身後,以下西洋為代表的海外拓展計劃被徹底廢棄,原因是多方面的,超國民待遇給國內民眾造成負擔困擾就是一個重要因素。
洪武、永樂兩代均屬大有為之君,不是沒有看到超國民待遇給國內民眾造成的負擔困擾,為減輕財政負擔,明廷限制了外國朝貢次數和規模,洪武十三年且詔諭爪哇國王,指責其“頃嘗遣使中國,雖雲修貢,實則慕利”。
但在大規模實施海外拓展計劃的永樂朝,由此給國民增加的負擔、超國民待遇給國民帶來的困擾令朝臣們頗有失控之感,以至於下西洋工程成為許多文官心目中耗費民脂民膏無數卻無益於國計民生的弊政,滿懷勤政愛民崇高信仰的明朝文官們由此接二連三對此發起抨擊,甚至不惜冒捨生取義之險。
明成祖在位之時,就有文官面折廷爭,直斥朝貢貿易和下西洋為“以小民所出之脂膏而啗此番夷之口”;明成祖身後,以“廉能”而名垂青史、當時還是兵部司局級幹部的名臣劉大夏甘冒“欺君”的殺頭大罪,私自銷燬了鄭和下西洋時積累的海圖、天象、地理等全部資料,以至於明憲宗成化帝計劃重新啓動下西洋時因資料全部被毀而無奈放棄。
時人和明清史官們盛讚劉大夏此舉是忠君愛民,“陰德不細”(當時劉大夏頂頭上司、兵部尚書項忠語),中國歷史則為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可謂滿盤皆輸。今天,倘若不能糾正給予外國人超國民待遇的偏頗傾向、防止有些人向“一帶一路”塞私貨而變本加厲給予特定類別外國人超國民待遇,結果會是什麼?
參考資料:
(1)【美】菲利蒲•希提:《阿拉伯通史(第十版)》(上),第11頁,第一章“作為閃族的阿拉伯人:閃族的搖籃阿拉比亞”,新世界出版社,2015年。
(2)穆夫提,伊斯蘭教高級神職人員稱呼。
(3)郭厚安編:《明實錄經濟資料選編》,第647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年。
(4)林金樹、高壽仙、梁勇:《中國全史•中國明代經濟史》,第8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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