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呼和浩特官方回應暫扣1200輛共享單車:亂停放、拒不整改
據內蒙古晨報6月22日報道,21日上午,內蒙古呼和浩特城管部門首次針對共享單車舉行新聞發佈會,對前段時間暫扣共享單車作出情況説明。官方稱,共享單車亂停放佔用非機動車道,並且在下達限期整改命令以後,拒不執行。
據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監察一支隊反饋,截至目前不完全統計,因違規擺放等行為被暫扣的共享單車有1200餘輛,統一停放在呼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提升行動指揮部辦公室大院內。

被收繳的共享單車(圖:內蒙古晨網)
官方回應為何暫扣共享單車
21日上午,在位於公園東路的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監察一支隊會議室內,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監察一支隊支隊長包良對首府運行一個半月的共享單車目前現狀做了官方回應,對於很多網友質疑的為何大量暫扣共享單車做了解釋説明。
包良介紹,自5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在沒有得到任何有關部門通知的情況下發現,突然出現的共享單車不僅擺放混亂,還存在佔用非機動車道、盲道等情況。
“在5月1日當天,我們便約談了共享單車所屬的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駐呼和浩特的城市負責人,同時當場下達了一份《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並明確告知企業負責人,因他們投放的車輛違反了《呼和浩特市市容環境衞生管理條例》。”包良稱,下達完限期整改通知書後,截至目前,企業方並未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手續。
對於網上流傳的共享單車被扣的情況,包良説,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後共享單車企業方並未整改,根據《呼和浩特市市容環境衞生管理條例》中的規定,拒不整改,城管部門有權對其違規停放的車輛採取暫扣。
同時,包良強調,如果共享單車還是違規停放,那麼城管部門還會對其進行暫扣。
“鼓勵、支持、開放的態度”
新聞發佈會上,城管部門介紹稱,針對共享單車這一新生事物,他們所保持的態度是鼓勵、支持和開放,但是目前共享單車存在的問題也有很多,包括佔用城市道路、綠地及廣場,按照有關規定,只能對違規停放的車輛進行暫扣。
在此前的採訪中記者瞭解到,ofo共享單車在城區內實行網格化管理,每個轄區設有運維人員,負責所在轄區的車輛維護、檢修及擺放等工作。
不過包良稱,從共享單車投放呼市市場以來,城管部門並沒有看到共享單車所屬企業有任何規範經營的行為,車輛始終存在亂停亂放的現象,希望下一步能依法依規對其進行管理,同時避免出現隨意停放的現象。
此外,包良表示,隨後城管部門會主動與ofo共享單車所屬企業負責人取得聯繫,希望雙方能共同商討制定出後期關於車輛停放等問題的管理舉措,進一步細化各項管理細則,保障市民綠色出行,創建首府文明城市。
(記者 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