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祺:台灣志工,從“救國團”發展而來,成為最美的風景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姚祺】
如果要説“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台灣志工團體絕對坐得上一把交椅。比如在最近的台灣暴雨中,第一時間深入受災現場施以援手的,不是軍人,不是警察,更不是官員,而是一羣以“志工”之名展開行動的人。

第一時間投入救災的慈濟志工團隊
從1952年開始,歷經60餘年的探索,志工團體業已成為台灣社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根據台“衞生福利部”統計,截至2016年,登記志願服務團體達23437個,志工總數超過105萬人,佔台灣總人口4.6%。
從官方主導走向民間自主
不同於西方國家的歷史,台灣的志工運動並不是從民間社會誕生,而是一開始就由官方牽頭組織。
台灣的現代志工團體活動最早可追溯到1951年。當時,在蔣經國及國民黨政治部的扶持下已經頗具規模的“青聯會”為組織動員台灣青年,在全台灣設立了16支活動青年服務隊,覆蓋了包含外島在內的台灣全境。1952年,在蔣介石的親自授意下,由國民黨一手創辦的“救國團”全面收編了青聯會,16支服務隊也一併歸入“救國團”旗下。“救國團”以此為基礎組建所謂“志願服務體系”,通過義務幹部指導義務服務員,組織各類青年公共活動,包括體育鍛煉、社會勞動。
但“救國團”志願服務的主要目的還是軍中服務,在軍營中組織文化宣傳、文娛表演、體育運動、軍民聯歡、勤務服務,以及進入部隊醫院慰問等活動。這類活動中意識形態和鬥爭色彩濃厚。另一方面,從組織上,“救國團”與國民黨當局高度連接,各學校亦心知肚明其背後巨大的政治能量,故而積極動員學生“志願”參加,其志願性事實上大打折扣。

1958年“救國團”赴金門勞軍
總體來説,這一時期的志工活動均是由國民黨當局絕對主導,為其統治解決人手不足問題而服務,無論從組織產生還是運行模式,都打上了深深的政治烙印。
70年代是台灣風起雲湧的年代。國際上,隨着中美關係的解凍,民心浮動。而在島內,黨外運動勢力再次崛起,並利用地方選舉的機會擴大社會影響。特別是1977年的“中壢事件”和1979年的“美麗島事件”後,國民黨當局面臨來自台灣社會和美國的雙重壓力,統治合法性遭受打擊,對社會的控制能力逐漸下降。
在這種情況下,志工團體的發展獲得更大空間,一些民間自發成立的社工團體開始浮現,其活動廣度也從過去圍繞國民黨的統治需求為主,向教育、醫療、文化等領域發展。1982年,台北市志願服務協會成為第一個按照台灣《人民團體法》註冊的志工團體。
面對此情此景,國民黨當局逐步改變思路,從過去的絕對控制轉轉向“依法管理”,開始推動志工活動的規範化、制度化管理,先後頒佈《台灣推行志願服務實施要點》、《台灣加強推行志願服務實施方案》等規定,對志工活動的管理、激勵措施、志工培訓和後勤保障等都作出明確規定,並設立旨在表彰優異志工團隊的“金駝獎”,延辦至今。自此,台灣的志工活動開啓了新的篇章。
新世紀後的蓬勃發展
“解嚴”之後,台灣官方與民間關係發生劇烈變化,官方對民間社會的滲透與管制大幅度收縮,並開始有意識推動社會自發力量的發展。
1999年台灣發生“921大地震”,志工團體在抗震救災中發揮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作用。慈濟志工團在地震發生後三分鐘即決定成立服務中心,當日凌晨3點在全台灣成立30多個聯絡中心。能夠如此迅速行動,完全是因為慈濟志工團平常都是以社區為單位,每個裏(街道)均會設有一個“協力組”,由20多名訓練有素的志工組成。一旦重大災害發生,即可迅速集合形成聯絡中心,即時投入救災工作。除了第一時間協助救人,慈濟志工團還運用自己強大的後勤力量,迅速運送清潔水源、食品、帳篷等救災物資進入災區,之後再組織救災慰問金髮放,幫助受災羣眾恢復生活。

慈濟志工團創始人證嚴法師親赴災區
2001年,台灣頒佈實施《志願服務法》。該法制定之本意,即將過去頒佈的各類與志願服務相關的法令法規進行綜合,將官方對志願服務的管理納入法治軌道。法案頒佈使官方單位、志工團體和志工個人的權利義務都清晰明確,做到有法可依。志工團體自此不僅積極投身於觀光、醫護、環保、救災等社會服務領域,更活躍在司法、治安,甚至“外交”這些傳統上的官方領域。
志工團體如何良性發展
志願服務事業的蓬勃發展,離不開志工團體的良性發展。而有效的制度化設計,是志工團體良性運作的根本保證。從官方層面,主管單位負責對志工團隊的基礎培訓和輔導考核,這是推志工團體運作品質的“託底保障”。
各志工團體內部則通過採用“公司制”模式,設立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和執行官,既能有決策執行效率,又有相應的監督審查機制,確保了志工團體能夠有效利用自有開展招募、日常管理,以及專業培訓,為最終投入專業服務提供保障。

高雄市志工愛團體的志工年度培訓
資金是志工團體發展的另一項重要保障。以台灣著名的針對燒傷與毀容患者進行救助的“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為例,該基金會於1981年由台北基督教勵友中心總幹事陳俊良發起,多方募捐後獲得一筆基金,得以註冊為“財團法人”。下圖為該團體2013與2014年財務年報中的一部分。

從中可以看出,該基金會收入來源包括捐贈、補助、輔具、利息等9項。其中捐贈及為其他社會團體、企業或個人的捐資;補助收入包括官方對社會公益團體的直接補助和官方“購買服務”所支付的費用;利息收入即為創始基金所產生的銀行定期存款利息,其他的收入則是基金會通過向社會出手殘障人士輔助設施、開辦洗車中心等活動所籌集之收入。
而作為一家非營利機構,這些收入並不能作為利潤提留,必須被用於基金會的日常運營開銷或捐助被幫助對象的善款。可以看出,即使作為一家財團法人單位,在經歷了40多年的發展後,其主要收入來源依然依靠社會捐贈和官方的補助。以“社團法人”身份註冊的團體沒有“初始資金”,更是完全仰賴捐助。在支出方面,大型機構的薪資和其他各類運營成本數額之龐大,甚至已經超過了志願服務和公益慈善活動成本。
正因為如此,儘管台灣的法律其實並未規定社會服務與公益慈善團體需要進行財務公開,志工和慈善團體往往還是選擇儘量公開自己的財務狀況,以贏得官方與私人捐贈者的信任。缺乏財務透明的志工團體往往會受到社會的質疑。如上文提及的慈濟志工團,在2015年就因為財務不透明的問題,被媒體追蹤聲討,更因被查到將大筆捐款用於購買自己的佛教影像出版物而飽受質疑。
志工的生命故事
志工與你我一樣,都是普通人,都需要面對來自學業、工作和家庭的壓力。根據台灣“衞福部”的統計,目前台灣參與志工活動最多的還是青年學生、家庭婦女及退休人士,顯然,志願服務的參與熱誠與人生不同階段、不同職業所要承擔的家庭與社會責任成負相關。但與很多人不同,也有一些人在應對這些壓力之餘,寧願將自己所剩的時間、精力、金錢和專業技能,投身到服務他人的事業上。究竟是什麼力量促使他們如此執着呢?

交通導護志工卓振田
卓振田,台中市一家廚具店的老闆。小本經營的他,並沒有請多少幫手,導致店裏的生意常常讓他忙得焦頭爛額。可就算再忙,每天清晨他都會到台中市中正國小門口“準時報到”。在這裏,他是一名“導護志工”。
所謂交通導護,即在校園門口協助疏導交通,確保兒童、家長與行人交通安全的“協管員”。看似簡單的工作,卓振田卻不分寒暑地幹了三十年。
三十年前,他自己的孩子恰好就讀中正國小。一天早晨,他照例送完孩子上學,就在轉身之際,卻見一位同自己一起送孩子上學的媽媽,在馬路橫道線正中央被汽車撞擊。卓振田雖然立即協助叫救護車,並與其他幾位目擊者一起送這位媽媽到了醫院,卻終因傷重不治。
這件事深深觸動卓振田,使他時時想起,為失去媽媽的孩子感到難過。終於,在一年後他立定心志,要成為一名交通導護志工,盡己所能避免慘劇再次發生。就這樣,一條生命的隕落,成就了一位“生命捍衞者”的誕生。
如今,中正國小的師生都已經認識卓振田,孩子們更親切的叫他“卓爸爸”。在平衡生意與志工工作時,他在多年來也摸索出一些門道,儘量使志工時間與商店營業時間錯開。但對他而言,志工工作始終是第一位的,生意再忙,他也要履行這一首要職責。
走上志工之路,往往都會有這樣或那樣的第一推動力。總體而言,成為志工的動機無非利己與利他兩類。
利己動機主要包括學習專業技能、拓展人際關係、開闊眼界,或者是為了獲得志工經歷後申請獎學金或者其他一些表彰等因素。筆者所在系所的獎學金申請中,就包含參與志工服務這一優先條件。
利他動機則是指純粹的服務他人、回報社會、關愛自然、或者實踐某種民族、宗教情操等因素。為利己的目的,可能會“一是一”地參與一些志工活動。但將志願服務作為一項矢志不渝的志業,幾十年如一日的投入,其背後必然離不開強烈的使命感。
TOMAY是筆者所在大學民族系的一位博士學長。阿美族的他,在民族系從本科一路唸到博士,始終關懷的是本民族本部落的歷史與現實。他來自花蓮娜荳蘭,這是一個經歷過荷蘭與日本人殖民、周圍其他部落侵襲、漢人不斷遷入而數百年來始終維繫歷史傳承的部落。然而在最近幾十年中,高速的都市化使娜荳蘭日益不復往昔樣貌,而與台灣其他所有普通小城市越來越像。
面對此情此景,畢業後的TOMAY深感如果不能為部落做些什麼,自己研究部落那麼久的意義也就蕩然無存了。於是他在畢業一年後毅然決定放棄台北優渥的生活,回到部落。
可真回到娜荳蘭,他才發現離開這裏近10年的自己,已經不再被當做部落一員。同年的玩伴們,如待客人一般對自己客氣而又疏離;部落長老們更直截了當告訴他“你是外來人”,對他提出的保護傳統文化的提議不屑一顧。
挫折讓他一度消沉,所幸並沒讓他放棄。很快,他發現部落裏還有一些跟他一樣,為傳統正在消亡而焦慮的年輕人,於是他主動與他們一一交談商量,最終決定成立以恢復部落傳統文化為己任的志工團隊“娜荳蘭青年會”。青年會的組建是參考阿美族傳統的“年齡階級”社會結構,由同屬相近階級的年輕人組成,使之能被部落長老們接受。
青年會第一個目標,就是恢復阿美族傳統的“豐年祭”儀式。TOMAY以自己所學,給年輕人們講述部落數百年來的艱辛奮鬥,激發會員們的榮譽感。以此為切入點,他鼓勵會員志工們從學習製作代表榮譽的豐年祭羽毛頭冠開始,終於使部落傳統得以恢復。而部落年輕人們通過參與志工活動,也重新樹立起對自我身份和部落的認同感。

由青年會着手復興的娜荳蘭阿美族“豐年祭”
TOMAY坦言,很多人都認為他這樣的學歷背景,應該做教授,入仕途,謀求個人的“飛黃騰達”。可是他始終覺得,服務部落、復振民族才是自己該做的事情。憑藉豐富的實踐經驗,他目前已經成為社團法人花蓮原住民公共事務促進會的理事,正帶領着更多的志工和年輕人走向這條自己十多年來矢志不渝的道路。
當然,即使是一次短暫的付出,偶爾臨時的服務,對志工事業也是有益的幫助。但正是卓振田和TOMAY這樣的人,成為了台灣志願服務體系的骨幹力量,推動了這項事業蒸蒸日上的發展。
志願服務溝通兩岸
志願服務是一項提升社會道德氛圍、優化社會資源配置、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滿足社會各類需求的一舉多得的活動。中國大陸雖然早在1987年於廣州開展了第一項“志願熱線電話”,但總體而言志願服務活動尚處於起步階段,特別是一些偏遠地區的志願者服務總體規劃、團隊管理、資源整合等方面都還有相當多能夠提高的空間。在這方面,台灣60多年的發展經驗,特別是2000年以後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值得大陸參考。

北基金青年志工中心開展兩岸青年淨溪服務行動
另一方面,兩岸的志願服務交流,更能起到拉近兩岸人民心靈距離,增進彼此理解與友誼的作用。中國大陸近幾年來經濟崛起迅速,海外影響力也不斷擴大。但是對台灣人民而言,除了少數在大陸經商與工作的人士外,很難對這一過程產生感同身受的理解。兩岸志工經歷精誠合作,共同幫助他人、扶助弱勢、回報社會,更易萌發出“同呼吸共命運”,共同履行使命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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