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深改組批准設立互聯網法院,為什麼説佔盡天時、地利、人和?
據微信公眾號“長安劍”6月27日消息,6月26日,中央深改組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了新一批改革文件,其中《關於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方案》赫然在列。會議強調,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是司法主動適應互聯網發展大趨勢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要按照依法有序、積極穩妥、遵循司法規律、滿足羣眾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網案件訴訟規則,完善審理機制,提升審判效能,為維護網絡安全、化解涉網糾紛、促進互聯網和經濟社會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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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法院誕生的“天時”
為何設立一個集中管轄互聯網案件的法院?為什麼説這是一項重大的制度創新? 中國接入國際互聯網的23年裏,中國互聯網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大到強,實現了人類信息史上絕無僅有的高速發展。
據統計,在中國現在的互聯網上,一分鐘裏,滴滴打車有1388輛出租車、2777輛私家車被叫服務;微信上有395833人登錄,19444人進行視頻或語音聊天;優酷土豆上有625000部視頻被觀看;微博上有64814條信息發出,50925條裏含有照片,1891條裏含有視頻,498條裏含有音樂;百度上有4166667個搜索請求;在淘寶和天貓上,774個人下單完成了購買…… 移動互聯的高速發展,讓中國在互聯網時代實現了彎道超車。幾乎在所有的城市,居民出門都可以不用帶現金,只用手機就能搞定衣食住行。我們時常能在網上看到類似於“外國小夥被中國移動支付驚呆了”這樣的文章,標題有些扎眼,但內容屬實——中國互聯網發展已經走在了世界的前列,讓來自發達國家的友人也感到驚歎。這就是中國互聯網發展的大趨勢。
在網絡發展日新月異的今天,涉及互聯網的各種新類型糾紛也隨之層出不窮,網絡支付糾紛、網絡知識產權糾紛、互聯網金融糾紛等等。這些涉互聯網糾紛如果解決不好,將影響甚至限制中國互聯網的發展速度,讓中國好不容易取得的彎道超車優勢在不斷加劇的內部矛盾中消耗殆盡。 互聯網法院應運而生。 在互聯網發展的大勢之中,如何便捷高效的化解互聯網相關糾紛,歷史推動着中國司法去主動追尋答案的問題。杭州互聯網法院,將涉互聯網的案件統一管轄,統一審理,成為探尋答案的先行者,在司法實踐中為全國法院總結經驗。 這種制度創新不僅重大,更體現了用發展的方法解決發展中問題的遠見卓識。

互聯網法院落户杭州的“地利”
“依法有序、積極穩妥、遵循司法規律、滿足羣眾需求”是對互聯網法院的要求,而“探索涉網案件訴訟規則,完善審理機制,提升審判效能”的出發點,則使杭州這座江南古城獲得了建立首家互聯網法院的殊榮。 阿里巴巴等知名互聯網企業的雲集,讓現在的杭州成為“互聯之城”、“移動支付之城”,在全國225個城市的“互聯網+”社會服務指數排名中,杭州超越了北上廣深一舉奪魁。
在杭州,司法對互聯網相關案件的探索,同樣領全國之先。2015年4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確定由杭州西湖、濱江、餘杭三家基層法院和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先行開展電子商務網上法庭試點,分別管轄網上著作權糾紛、網絡支付糾紛和金融交易糾紛,杭州中院負責三家基層法院的二審工作。 以餘杭區法院處理網購、網絡支付等案件的第23號法庭為例,從2015年5月浙江電子商務網上法庭第一案正式開庭,到2017年4月,已處理涉網購、網絡支付等糾紛近2萬件。其中兩起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採納為參考案例,為全國涉互聯網審判提供借鑑。
值得一提的是,在餘杭法院的23號法庭,在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包括立案、調解、證據交換、庭審等一系列的訴訟程序,全部都在線上實現。是名副其實的“互聯網法庭”。 杭州在互聯網相關司法實踐中的經驗積累,為自己贏得了首個互聯網法院在自家落户的“地利”。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批覆同意由杭州鐵路法院集中管轄杭州地區五類涉網案件。 彼時,互聯網法院就已經呼之欲出。
互聯網法院起步的“人和”
線上與線下雖然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卻也有自己獨特的特點。規範互聯網治理,從尊重這些特點出發,進行精準調試。 用法治的智慧和力量解決互聯網規則運行中遭遇的BUG,化解網絡糾紛是網絡法院的核心功能。結合互聯網精神與法治思維,互聯網法院可以用不擾動互聯網發展秩序的操作“撥亂反正”。這些矛盾的解決將帶來互聯網上的政通人和。
同時,線上訴訟的方式將同時為當事人和司法者帶來更多的便捷,當事人少了耗費人力財力和時間的訴累,司法者提高了司法效率節省了司法資源,成為杭州互聯網法院從夢想照進現實的另一個“人和”因素。 互聯網法院將帶來什麼?答案是唯一的:互聯網法治。 在互聯網法院網上訴訟平台的首頁上,飄動着網絡時代最為人熟知的名言之一: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但是,法治對於互聯網而言,不是居高臨下的管理,而是融入式的治理。當互聯網法院走入人們的視野,人們也將更加安心的享受互聯網帶來的便利,在網絡空間裏感受着公平正義。 中國正乘着互聯網的東風快速發展,中國人在享受着互聯網帶來的發展紅利,追求着各自和共同的幸福。正如習近平所説:“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每個國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夢想。這是人類文明生生不息的動力,歷經千年而未變。” 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在互聯網時代,用法治保護每個人追求幸福的權利,這是互聯網法院發展最大的“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