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默:讓富人更富的税制,長什麼樣?
【文/ 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雁默】
叫全體經濟學家都坐在一起,他們永遠不可能得出一致的結論。(If all economists were laid end to end, they would not reach a conclusion.)
蕭伯納的嘲諷,經濟學家可不敢苟同,不過馬克思批得更兇:“替資產階級剝削者不當的階級利益服務,隨時願意把人類出賣給大企業與金融資本,經濟學家根本是諂媚的辯士”。這些標籤到底反映多少真實,唯有從個別案例中去追究,我們尋常百姓,只問一個問題,貧富差距是否在擴大。
經濟學是否具有科學客觀性,是知識圈由來已久的爭議,經濟學家當然自認客觀,並認為大眾對他們存有兩種偏見:營私逐利偏見(self-serving bias),以及意識形態偏見(ideological bias)。
馬克思的批判就會被經濟學家劃入“營私逐利偏見”;指責經濟學家對市場的信仰流為一種保守主義,並與大眾認知背道而馳,則是所謂“意識形態偏見”。
不能否認的是,經濟學家發展出許多工具,對市場經濟有正面的影響力,很多時候比大眾相對客觀。然而也不能無視,就是有經濟專家樂於充當富人的説客,玩弄數字以影響政策。也有一種經濟學家以偏頗的學理角度,批判經濟政策。
説穿了,經濟學不是自然科學,它難以避免如史學或社會學的人為偏見,所以才會在行內有許多不同的見解。而經濟又是大方針,階級利益的匯聚之所在,作為專家,也難免會受到利益的引誘,曲解所學,以圖利自己與特定團體。
作為深受經濟政策影響的大眾,我們不能偏聽任何的經濟政策説項,唯有在針鋒相對的財經立場中,把握好真正對大眾有利的目標,從而理解數字解讀上的是非。
税制,是追求社會公平的重要制度,通常也是最沉悶無聊的話題,民眾並不特別關心。台灣幾個重大法案鬧得沸沸揚揚,可税制改革不在聚光燈下,然而它卻是個大隱憂。
去年,某知名親綠財經專家,在媒體上對蔡英文批評了幾句,便立刻被召見“摸頭”,該專家當面向蔡英文抱怨,股市不健全,有很大原因在於外資與內資的税制不平等,造成本土股市大户出走,變成“假外資”再投入台灣股市。
蔡英文當場回了一句話:“股市內外資科不同的税,是我心中的痛”。
現在我們知道,舉凡蔡英文心中最軟的,心中最痛的政策,放在她手上改革,就必然出大問題,一例一休勞工政策,就是處理她“心中最軟的那一塊”,結果全體島民都不爽。
這次,關於內外資的税制,又是她心中的痛,案其前科,改革勢必出大問題,果不其然,新税制一出,就被更有聲望的經濟學家痛批:圖利富人。
我們不妨看看這圖利富人的税制,長什麼樣。
原來税制的爭議
那位親綠財經專家的批評,也是反映本土投資大户與證券業的共同心聲。簡單説,本土投資人的股利所得,須併入“綜合所得税”,按所得課徵5%-45%不等的税率。大户由於股利所得金額高,所以往往被課徵最高的45%。反觀外資,由於相關單位無法掌握外國人在台灣的綜合所得,所以只能適用於“分離課税”最高20%的税率。

親綠財經專家
同樣投資股市,外資繳較少的税,當然不公平,因而造成本土大户資金出走,或變假外資以減少税負,要不然就是乾脆離開股市,轉投資其他金融商品或炒地皮。上市公司老闆痛批,政策若能吸引100位大户資金歸隊進場,比找回100萬小散户有價值得多。
需要加以説明的是,台灣綜合所得税(簡稱綜所税)針對個人年度所得,分為10個項目,包含薪資、股利、財產交易所得、退職所得等,以“累進税率”的方式課税。換言之,所得愈高的項目,課徵的税率愈高。
至於這10項之外的所得,例如你中了彩券大獎,由於不是年年都能有這類所得,故而不用綜所税,而採“分離課税”,只要課徵單一税率20%即可,不用課到45%。
由於外國人所得難以掌握,無法有效“綜合”其所得,所以只能在所得發生當下課税,故而採“分離税制”。
如果我們純看數據,這種説法確實有幾分道理。問題在於,若對外資課徵45%的税,以公平對待內外資,那隻能嚇跑外資,重創股市。故而,親綠財經專家與上市公司,證券商的立場是,讓內資也採“分離課税”。
就是從45%降到20%。
蔡英文交代下去,財金“首長”們就動起來改革這項“不公平”,“財政部”日前已擬好改革計劃,將股利所得分離課税,送交“立法院”審查。
這一來,另一種經濟學專家大聲表示不服了。
為何是圖利富人?
長期研究台灣所得分配、今年也甫因相關研究獲選美國國家科學院外籍院士的朱敬一,提出了批評。他認為這種税制改革,“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頂尖萬分之一的大富豪,所得有9成以上是股利;一般人只有1成,如果分離課税等於幫大富豪減税,會嚴重影響公平”。
為了公平而改革的税制,為何反而嚴重影響公平?
朱敬一認為,為了千分之一或萬分之一的富豪,動搖最基本的公平課税——綜所税累進原則,是本末倒置。因為累進税制的初衷,就是要所得高的人多繳些税以確保社會公平,目前的5%-45%的税制是促進階級平等最重要的手段。

根據朱敬一團隊的研究,收入位列前20%到前0.01%的富人,其所得高達九成五是資本所得,而資本所得(含土地交易所得)中,股利所得又為大宗。
上一次在觀察者網我也談到,富人主要所得就是錢滾錢,資料來源也是朱敬一的數據。這次的新税制,將使全台萬名富豪,平均每年將減税超過400萬元,就因為股利課徵從45%降到30%或更低。請注意,這400萬元不過是富豪納税的一小部分,而且還是“減税額”,可見富人階級的所得有多高。一般受薪階級的平均月收入約35000,每年繳税不到一萬,要賺近10年才賺得到400萬。
新税制的最大受益者,正是九成收入都來自資本所得的頂級富豪。
讓我們純從數字問問題:1. 你有多少機會能位列前20%的富人階級?2. 為富人降税,是否鼓勵原本資本所得佔比只有兩成五的富人,投入更多錢炒股?3. 不是富豪的你,願不願意生活在極端貧富差距的國家?
答案很明顯了吧?
富人的公平,不見得就是大眾的公平。
朱敬一痛批,新税制表面上看似要解決資金外逃的問題,骨子裏卻可能重擊社會公平原則。而所謂有能力變成“假外資”的富豪,只有千分之一,甚至萬分之一的富豪才辦得到。分離課税不過是圖利富人的幌子。
朱敬一的沉痛呼聲,讓所得中產的我,讀着讀着也噙着淚,寫下這篇文章。

朱敬一
股市不是讓大户投機炒作的天堂
善與惡,在終日談錢的財經專家眼裏,有着不同的尺度。蕭伯納的嘲諷並沒有錯,財經專家之間往往有不同的見解,史蹟斑斑,我們不難得出其差異就在於“誰為富人階級説話”,同樣的數字,可以有完全不同的解讀。朱敬一極為反對“降税救經濟”的論調,因為根據數字,台灣調降營業所得税的前後幾年,投資並沒有增加,反而減少。
圖利富人,成為一個富人喜歡納税的地方,或許對税收有正面幫助,然而,沒有一個地方沒有窮人的,就算你年收入10萬美元,住在平均年收入100萬的富豪島,也形同窮光蛋。貧富差距看的不是你賺多少,而是所得高與相對所得低的人,財富比例是否懸殊。
所以對升斗小民而言,哪有什麼資本所得?每個月薪資還有盈餘就很不錯了,拿這點錢投入股市當個小散户,還貪心想借此致富,最終就是被大户坑殺的份,相信投資過股市的大部分散户股民,懂我的意思。
股市乃經濟櫥窗,讓上市企業有競爭力,才是鼓勵投資的正道,税率高也不愁沒人敢投資,想方設法要留住純粹投機炒股的大户,如朱敬一所言,確實是本末倒置。
關於分離課税能讓假外資迴流的説法,是一種以“極大化税收”的單一考量。説白了,就是讓富人少繳點税,吸引更多富人繳税,好似“降價衝量”的概念。然而,政府不能只想着增加税收,也要設計讓富人願意做社會公益的減税措施,將資金引導至需要的社會角落。故而税制的考量是多元的,一味只想增加税收的政策,對社會反而有害。
100位大户資金歸隊進場,比找回100萬小散户有價值?是嗎?
結論
社會大眾無須仇富,因為許多富人提供了就業機會,甚至協助你開創人生的願景,在社會貢獻的層面上,我們樂於見到富人發揮才智造福大眾。站在社會公平的角度,讓富者繳納較多的税,概念並沒有錯,如果富人本身沒有這種公平正義的道德高度,只是想方設法避税,甚至運作經濟專家影響政治為之圖利,那麼當然要接受公評。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有些指點數字與高深經濟理論的所謂專家,之所以享有崇高聲譽,往往是因為大眾懶得去理解數字與學理。或許真如經濟學家所言,大眾對財經專家的偏見,肯定有懷疑其“圖利”或“學究”的因素作祟,且通常出於無知。不過,一旦大眾進入從無知到初步理解的領域,許多圖利型與學究型的專家將當場現形。
新税制讓我們看見的,就是圖利富人階級的知名財經專家,影響了當權者,再經由秉承上意,有違學術道德的財政官員,推出不負責任的政策。而這些人,都是“專家”。
朱敬一寫了10封信給林全,勸阻新制,我希望他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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