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通過太空採礦法 為企業到小行星上採礦開綠燈
日前,盧森堡議會通過一項與太空採礦有關的法律,規定企業從太空採回的礦物歸企業所有。自2016年以來,盧森堡一直在制訂這部法律,原計劃今年早些時候付諸表決。雖然時間略有延遲,但這部法律在議會以絕對優勢獲得批准。
據《癮科技》報道,盧森堡的這部法律與前美國總統奧巴馬2015年簽署的《美國商業太空發射競爭法案》(The U.S. Commercial Space Launch Competitiveness Act)相似,都巧妙利用了聯合國《外層空間條約》(Outer Space Treaty)其中的一個漏洞。聯合國1967年頒佈的《外層空間條約》明確規定,地球上任何國家對天體不擁有主權,而兩國政府均認為這一規定不適用於企業。美國和盧森堡的法律沒有把天體所有權給予企業,只是給予它們採挖礦物的所有權。

想象中的太空採礦技術
太空採礦潛力巨大,在15年7月曾有一顆潛在價值5.4萬億美元的“鉑金小行星”近距離掠過地球,引發許多“探星”企業的關注。而已經卸任的歐洲航天局總幹事讓-雅克·多爾丹在接受英國《金融時報》的採訪時,也表示太空採礦前期投入或許高達數百億美元,但最終的市場回報可能價值數萬億美元,投入產出比相當“划算”。
儘管盧森堡是歐洲的“袖珍小國”,但是其太空工業歷史悠久,衞星通訊業是盧森堡經濟三大支柱產業之一。多年來,盧森堡也一直在投資太空採礦技術。去年2月3日,盧森堡啓動了一項雄心勃勃的官方計劃,意欲攜手兩家美國企業“深空工業”和“行星資源”一道設計試驗性宇宙飛船,測試其採礦技術,前往近地小行星採礦。

潛在價值5.4萬億美元的“鉑金小行星”(資料圖)
根據“深空工業”擬定的太空採礦“四步走”方案,科學家們首先會發射體型相對較小的衞星接近小行星,利用攝像頭和成像系統來判定它們的物質構成和礦產資源潛力;隨後,更大型的無人駕駛飛船會登陸小行星收集礦物,將其帶回近地軌道;第三步,飛船上的相關設備將“就地”對這些原材料進行加工,繼而為最後一步的太空製造業奠定基礎。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企業在小行星上開採出有價值的礦物資源,而預估人類真正掌握成熟的太空採礦技術也需要數十年時間。但是盧森堡作為通過太空採礦法律的第一個歐洲國家,出台法律明確參與公司權益,或將確保自己在未來的太空採礦行業中佔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