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海:蔡英文的“司法改革”不是人民的,而是民進黨的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李東海】
8月12日,蔡英文主持“司法改革總結會議”,“司改版本”終於宣告誕生。
早在去年5月20日蔡英文走馬上任之時,島內媒體就普遍認為,蔡英文就職演講中,最能獲得掌聲的就是“司法改革”。而就職演説中承諾“司法改革會議”在去年10月就會上路,卻遲至今年2月底才召開;總結會議的日子也一拖再拖,從6月初一直拖到8月中旬。
蔡英文當局在領導人辦公室下設“司法改革委員會”,舉辦40場分組會議,討論上百小時,甚至納入曾經的受刑人蔘加討論,但結果並不能令各方滿意。本來每名“司改委員”都有機會最後發言,卻因為總結議程縮短一半隻能登記發言。儘管如此,發言者仍然是炮聲隆隆,相互攻擊不斷。另一方面,多名兒少議題相關“委員”缺席以示抗議;民間團體組成“司改聯盟”不滿會議結果,前往相關“司法機關”遞出請願書,聲援民眾穿上恐龍服、包公服飾前往支持。“司改版本”尚未送出就已經引發爭議,“麻煩才剛剛開始”。


請願民眾身着恐龍裝、包公裝聲援活動
台灣人民最討厭法官
常見的“官司”可分為民事、刑事,有分析認為,台灣民眾對於民事案件的反感程度較小,但對刑事案件的意見頗大。2016年的調查顯示,台灣人對於法官的信任度只有28.4%,不信任度高達65.4%,甚至還不如政治人物。今年4月底,親綠民調機構調查顯示,警察以74.1%的好感度位居台灣民眾最有好感的職業,法官則以24.5%的好感度墊底。警察常以保護台灣民眾的形象出現,法官在一些具有重大影響的案子上則常常“逆民意而行之”,這在選舉社會的台灣飽受詬病。最被外界撻伐的是,台灣法院常以“有教化可能”讓許多民怨沸騰、高呼“判死”的嫌疑人免於一死。
2013年的新北市八里雙屍案,一名謝姓女子迷昏一對夫婦後將之殺害,在法庭上她多次痛哭“如果地獄存在要去那贖罪”,被認為“有教化可能”而被撤銷死刑。2016年9月,高雄市一女子因情感糾紛遭同居男子持刀砍殺78刀身亡,最終法院以“教誨教化”角度審視該男子“改變可能性確實存在”而被判處無期徒刑。
有時候,犯罪嫌疑人還會依據法官特點尋求減輕處罰。例如,某嫌疑人得知主審法官篤信基督教,立即要求全家受洗,在法官面前裝出虔誠的樣子,旋即獲得輕判。
此外,“精神病患”也常常被免於死刑。去年3月,台北市一男子當街持菜刀從後方隨機砍殺女童“小燈泡”,女童當場頭身分離,法院雖認定其犯案時各項能力正常,但因為他患有思覺失調症而免於判處死刑。
新竹監獄副典獄長鄭秉先就曾對媒體表示,許多被告都是“裝出來的”。得知逃過一死後,在監獄仍然是那副嘴臉,毫無悔意,對社會或是被害人家屬,都是二次傷害。

蔡英文在“小燈泡”命案現場留下卡片
“司法改革”的種種人事爭議
早在競選期間,蔡英文就多次表示上任後要進行“司法改革”。為便於蔡英文上任後“履行諾言”,國民黨任命的“司法院正副院長”在任期還有兩年的情況下主動辭職、空出人事。“副院長”蘇永欽還提醒蔡英文,“司法改革”是“司法院”職權,領導人最好不要自己指導或透過政黨政治平台推動,應該交給新任“司法院長”去推動。
台灣地區“增修條文”規定,“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一般認為,一旦曾經擔任“大法官”,無論何時再任都不被允許。2003年,陳水扁提名台大法律系教授許宗力擔任“大法官”,並在2011年卸任。2016年,蔡英文提名卸任5年的許宗力擔任“司法院長(兼任‘大法官’)”,立刻引來社會批評。23名基隆地方法院法官發表聲明,質疑許宗力再任大法官“違憲”。法官陳志祥遍引“修憲立案原則記錄”、“國大代表當年發言”、學者見解及法律教科書證明此一觀點。然而,“釋憲”是被動權,必須要有人民團體或是立法機構黨團提起,司法機關才能受理,儘管許宗力遭遇普遍質疑,仍能就任。更為關鍵的是,民進黨掌握“立法院”過半席次,通過許的提名易如反掌。
此外,許宗力在備詢時稱“兩岸關係是兩德關係”,明顯違背台灣地區相關規定認為兩岸關係是“一國兩區”的界定。其他被提名人中,有的表示不信仰“三民主義”,而“大法官”的職責之一,就是解釋“基於‘三民主義’的‘憲法’”;有的人老婆是現任“立委”,在行使表決權時向其他“立委”送禮,被認為是“賄選”。儘管爭議不斷,在民進黨強力動員下,上述人選都獲通過。
許宗力上任後,“司改大幕”拉開。蔡英文、許宗力分任“司改會”正副召集人。此前,蔡英文任命民間“司改會”的林峯正為“安全會議”幕僚,專司會議推動。“司改委員”的選任過程中引發爭議不斷,5名檢察官民選代表中,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元士名列第四,因姑姑是蔡英文而引人遐想。
在律師界5位代表選任過程中,台灣律師公會聯合會票選代表全部落選,民間“司改會”的推薦人選被選中,就被質疑是林峯正提拔自己人的“黑箱司改”。有分析認為,蔡英文在全面執政的情況下,邀請沒有民意基礎的“各界人士”擔任“司法改革委員”,形式上是“廣徵民意”,實質上則是以“各界人士”為遮羞布,藉此推卸“司法改革”的政治責任。

“立法機構”可能另起爐灶
蔡英文宣示“要回歸屬於人民的司法”,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就批評“人民的司法”就是“民粹的司法”,他認為,“司法改革”的唯一目的,是在彰顯正義;而正義是不偏不倚的,絕不是“人民的”。為此,蔡英文不斷力推民眾參與審判過程,比如“人民參加審判”、庭審直播等。針對蔡英文強推的“人民參與審判”,自己人許宗力都看不下去,認為參審制有嚴重“違憲”之嫌。
提出“司法改革”版本的法定機關本應是“立法院”或者“司法院”,蔡英文搞的“違章建築——‘司改會’”並沒有提案權。前“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就質疑,“司法院”有司法提案權,領導人不能指揮,蔡英文上任後在領導人辦公室設置“司改會”,對現有體制有所破壞。現任“檢查總長”顏大和則批評,“司改”已有腹案,勞師動眾的“司改國是會議”根本就是演一場“司法大戲”。
仔細看來,蔡英文當局已經訂立好“司法改革”的大致框架,在全面執政的情況下,又不想被人説為“獨裁”,恰好司法又是最不應該牽扯政治的領域,故而邀請各界人士參與討論,表面上看各項成果都是民意的體現,其實核心內容都是由民進黨人士所定。正如此,一些極端派要求的“特赦陳水扁”以及兒少相關領域的意見都未被採納。對民進黨來説,假如最後版本民間反響還不錯,可以説這是民進黨帶領人民治理台灣有功;如果反響很差就把責任推給“司改會”,“都是各界代表的錯,而民進黨做得很好”。民進黨穩賺不賠。
如果按照“司改會”的版本通過,就相當於“立法機構”要對行政當局“欽點”的政策照單全收,也從相當意義上侷限了“立法權”,這是藍綠“立委”都不能接受的。“年金改革”審議時,蔡英文就公開表示希望用“年改會”版本通過,最後民進黨人以個別民代的版本通過,直接打臉蔡英文,如今看來,還可能上演第二次。
而且,“年改審議”中夾雜着職業屆別、世代矛盾,藍綠矛盾甚至是民進黨內部派系的不同意見,蔡英文的領導力已經遭遇嚴重質疑。如今,“司法改革”關係到每一個人,又是社會的底線,黨內外反蔡人士勢必要興風作浪。更何況版本未送到“立法機構”,爭議已經先出來,這要黨籍“民代”如何處理?
如果民進黨全黨團結一致通過“司改會”版本,問題也不大,但是黨內分歧並不小。有法律實務派、理論派觀點的不同,也有派系算計和2018年佈局的影響。因此,蔡英文的“新改革”有“被改頭換面”的危機。有“地下院長”之稱的民進黨“立法機構”掌門人柯建銘就直言,儘量尊重“司改會”相關意見,但“是否照單全收,沒人敢保證”,埋下了未來民進黨“民代”變更版本的可能。此外,“立法機構”下個會期還要審議總預算,柯建銘認為,“‘司改法案’很難在短期內完全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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