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評審微信、淘寶、支付寶等隱私條款
當下,對網絡安全的定義已經從過去單純保護“硬件安全”向保護硬件內存儲的信息數據安全全面轉型,信息往往有着比硬件更重要的價值。8月15日,在第三屆中國互聯網安全領袖峯會上,圍繞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網絡安全法》,各界人士談各自觀點。
從席捲全球的“WannaCry”勒索病毒、捲土重來的“暗雲Ⅲ”病毒,到升級傳播手段的“Petya”勒索病毒……隨着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信息網絡安全的威脅也在不斷升級,網絡安全已經成為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問題。
數據顯示,2016年共發生1800起數據泄露事件,導致14億條記錄外泄;而據中國互聯網協會估算,2016年,因垃圾短信、詐騙信息、資料泄露等原因,國內6.88億網民的經濟損失高達915億元。來自騰訊安全的統計,在2017年上半年,電腦端和移動端共檢出惡意網址數量已經超過1.83億。
今年6月1日, 國家《網絡安全法》正式實施,這是否意味着產業發展逐步進入有法可依的階段?據中央網信辦網絡安全協調局副局長高林透露,中央網信辦已經會同工信部、公安部、國家標準委等三部門,聯合開展隱私條款專項工作,對微信、新浪微博、淘寶、京東商城、支付寶、高德地圖、百度地圖、滴滴、航旅縱橫、攜程網等首批10款網絡產品的隱私條款進行分析,相關評審結果有望在9月中下旬公佈。
同時,在《網絡安全法》之後,圍繞信息設施保護、網絡產品和安全服務、個人信息保護、網站實名制認證、大數據安全等都將有具體標準陸續出台。對互聯網企業而言,頭上的緊箍咒將不斷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