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陽:日本也有“賤民”?聽我給你揭秘傳説中的“部落民”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楊陽】
什麼,日本人對日本人也有歧視嗎?相信大多數人和筆者一樣反應。新聞媒體上報道是日本是單一民族,團結齊心,一億中流的感覺。筆者來東京留學最初幾年也是所見之處一片平等互敬的氣象。
後來筆者去了大阪工作,結識了一個曾經在上海留過學的日本朋友小枝。由於彼此對對方文化都有一定了解,我們很快變得熟絡起來。有一天,他開車帶我去參加一個日本年輕人的聚會,車子經過大阪日本橋的一片低矮住宅區,他的神情突然嚴肅起來,小心的繞道過去,我很詫異,後來小枝和我用異樣的眼神説這裏住的是部落民,同和地區,不小心碰到會糾纏不清,我們因為趕時間我就沒有在意。
後來公司聚會,大家聊某某人,作為唯一的外國人,讓我感覺吃驚的事情出現了:一個公司前輩,當大家面説日本現在很多人生活不能下去,還用嘲諷的口氣説某某的地方出來的人,結不了婚,也找不到工作,我清晰的聽到三字,部落民。其他人也如恍然大悟一樣哈哈笑起來。
還有一個事件讓我印象深刻,我工作之餘,開始在國際交流中心教日本人中文,期間認識了一個叫佐藤的日本老頭。
由於我們都聊喜歡歷史,三國志之類的,所以關係很好,無話不談,也經常一起喝酒。有一次他和我説起他動盪的一生,年輕時候他就在九州的三菱工廠清掃過車間。後來幹了幾年又去了北海道牧場去餵馬,漫天大雪他牽着馬出去喂,回來還要給每匹馬清掃全身,凌晨三四點才能睡,早上天還沒亮就要起來,沒有周末,他形容那個生活是地獄。最後同樣從他嘴裏聽到了“部落民”這三個字。

後來才知道,原來日本表面上沒有階級之分,看似是一個和諧的社會,不過事實上當地仍隱藏了封建社會遺留下的階級制度。
一直到今天,仍有部分日本人不願與“賤民”階級後代通婚、打交道。部落民在日本社會里,沒有上升通道,在就職,結婚方面有很多歧視。
日本是島國,相比較於其他國家更容易形成同質化社會。這樣的社會里面必然會有一些異己分子,在同質化且內向的社會中生存,異己分子必然沒有空間,於是就是被集體歧視。
還有一個日本人聽之色變的詞:“村八分”。 這是日本傳統中對於村落中破壞成規和秩序者進行消極的制裁行為的俗稱。
村八分的內容是將人們共同生活的十件重要事情中,除了協助埋葬(屍體放置的話會有屍臭甚至引發傳染病),以及滅火(置之不理的話會延燒)這兩件事情如果置之不理會將造成他人困擾外,剩下的八件事情(成人禮、結婚、生產、照顧病人、房屋改建、水災時的照顧、每年的祭拜法事、旅行)完全不進行交流及協助。

歷史 :鮮為人知的部落民——日本良賤制度
當七世紀末日本執行律令制時,人民分良賤兩種,賤民稱為五色之賤(陵户、官户、家人、公奴婢、私奴婢),這種分別是因登記户籍形成。五色之賤在封建時代稱為部落民,當中包括“穢多”和“非人”。
日本部落民在人種上和日本人沒有什麼區別。部落民的形成來源於日本幕府統治時期,當時,當權者把社會分成許多階層,地位最低的奴隸就成為今天的部落民。


穢多(上)與非人(下)
部落民大都住在貧窮的少數民族居住區裏。普通人選擇結婚對象時,都怕對方有部落民血統。
部落民是過去封建時期賤民階級的後代,主要從事被認為是宗教上“不潔”的工作,而且他們傳統上居住在對外隔絕的村莊或貧民區(多不適於農耕),分為非人與穢多。非人多數是乞丐、算命、監獄看守,穢多則是處理與死亡有關的工作。穢多乃成形於平安時代、確立於江户時代,雖然該稱呼廢止於明治時代,但現代日本人對此蔑稱帶有“士農工商之外的最下層身分”的歧視。

明治時代的日本賤民
關西大學講師上杉聰認為,鎌倉時代奈良和京都對於穢多便出現歧視,室町時代的歷史文獻更出現“不要跟卑賤者結婚,一旦弄葬血液的話就無法乾淨,穢多的子女永遠還是穢多”等歧視性字句。
雖然穢多的起源有各式各樣的説法,但是跟非人的差別為世襲制,子女必須繼承父母的職業。
還有一部分部落民來源於罪犯。
江户時代罪犯手臂上有刺青的,稱為江户手臂,手臂上的“二條線”代表的是初犯;“三條線”是再犯。另外稱為“京都手臂”的是刺青二個5釐米左右的長度的斜線“╲╲”。“佐渡手臂”是“サ”形文字。“紀州手臂”是文字“惡”。“長州手臂”是“◇”形式的刺青……線條越粗説明給予罪犯的痛苦越重。
很多犯罪的人被流放到深山交通不便和生活條件較差的地方,與正常社會隔絕。他們的孩子長大結婚也只能和同村的人結婚,外面的社會的人是不願意和他們結婚的。筆者有幸去過一次崗山縣津山市實地考察過當地差別部落遺址。
這裏所説的部落階級的人們,在當今社會也保留了很多遺蹟。和日本人喝酒聊天他們也會無意中説起這些。京都的很多街區也是類似平民窟一樣,歷史上那些地方曾經是差別部落所居住的。

上圖為部落解放同盟的網頁
部落解放同盟,是日本的一個政治團體。該組織的目的是尋求廢除日本社會對部落民的歧視。部落解放同盟的前身是大正民主期間成立的全國水平社。該組織尋求部落民與其他日本人地位平等。
開展部落民解放運動的一個組織負責人表示,如今部落民仍然在就業、結婚等許多方面受到歧視。這些歧視更多的是心理上的,看不見摸不着,只能感受到。日本人心靈深處潛藏著對部落民的歧視心理。
部落民要求解放和抵制歧視的運動早在戰後不久就已經開始了,他們要求政府制定法律保護部落民的人權,要求教科書納入有關部落民歷史內容,增加人們對部落民的理解,他們把這一教育稱為“同和教育”,把部落民問題也稱為“同和問題”。

日本目前出身於所謂“部落民”的約有300萬,但是敢於明確自己身世的只有20萬。由於部落民早年生活在被指定的區域和村落,因此這一區域就成為部落民無形的“身份證”,有的部落民為了避人耳目,在買月票時,故意買到前一站或後一站,為的是不讓人一眼識破自己是部落民。然而,部落民要求平等,要求排除歧視的呼聲從來沒有停止。
歧視心態根深蒂固
1871年日本的封建階級制度廢除,部落民被合法的解放;但是,這沒有減少社會對他們的歧視,以及改善他們的生活水準。他們一般很難進入好學校或大學,在日本的一些地區,對部落民就業(大公司一般不願招聘他們)、結婚、同住一棟公寓等的歧視仍然存在;一般人結婚前也查清家譜保證對方沒部落民血統。
《部落解放全國聯絡協議會》會長久保重倉説,歧視變得越來越隱蔽,甚至連歧視者本身都沒有察覺,這是因為在日本人心靈深處潛藏著根深蒂固的對部落民的歧視心態。

部落民解放運動不僅要求社會改革,同時也面向部落民自己。年齡在50歲以上的部落民當中,文盲很多,這是因為他們當時沒有受教育的權利。
部落民的人數根據不同的來源有不同的數字。根據日本政府在1993年做的調查報告,日本有4533個同和地區(被規劃來同化的部落民社區),主要分佈於西日本,總共有298385户、892751人。每個社區從少於5户到多於1000户都有,平均為155户。大約四分之三位於鄉村地區。對於部落民的歧視各地區不同。
**“部落民解放聯盟”調查,目前在日本約有6000個部落民村莊,總人口將近300萬。**以東京為例,由於新移民非常多,因此原來部落民羣居的區域也逐漸模糊,僅一成當地民眾表示,不願意讓子女與部落民後代結婚,近半數表示無所謂;不過,在關西地區如京都、大坂,部落民的差別問題仍較嚴重。

聯盟人員表示,現在仍有不少人私下購買“部落民”的姓氏與居住地區手冊,多用來調查未來女婿及媳婦的出身背景,“這是現今最嚴重的歧視,甚至因此而產生殉情自殺的悲居。”
種族歧視根深蒂固 日本缺乏實際行動
印度種姓制度中的賤民和日本的穢多一樣,也是處理皮革、屍體的低下階層。
他們被視為不可接觸的人,絕對禁止與其他種姓接觸,甚至常發生賤民因接觸其他種姓而遭到虐待、殺害的事情。至今在印度仍有不少人對賤民存有偏見,看來日本的歧視階層和印度是相通的。

市民的問卷調查
聯合國官員迪埃內調查結束後,在東京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表示,日本的種族歧視“根深蒂固”,而令他“震驚和不安”的是,日本政府缺乏實際行動,未能遏制住國內的排外情緒。
日本國內表面的人權平等,枱面下的歧視仍存在,而這樣的烙印也難以消除。
以下節選近幾年日本網友對日本部落民的比較有代表性的評論:

關於和部落民交往和結婚:

覺得部落民不勞而獲:

對非人和穢多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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