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上觀網|“變態”安檢以防萬一:擊穿鋁罐即為槍支 空彈殼填火藥即可使用
【觀察者網 文/張雅琦】今天的觀察者網關注了一件稀罕的青島旅遊紀念品——手雷。這兩位小夥子想要帶着上火車的是在城陽某地攤購買的用於訓練的82式教練手雷。

82式教練手雷 圖片來源:齊魯網
雖然看着有點嚇人,但有同學覺得這不過就是個玩具,又不是槍支彈藥。
千歲是個好女孩解讀
這些玩具不在《槍支管理法》不符合“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鑑定工作規定”任何要件,不具有“殺傷性”,更不是“爆炸物”,請問公安局根據那條法律法規來扣留的他們?別到最後又來個“適用法律不當”!
玩具槍,或者説是仿真槍的殺傷力已經眾所周知了。比如,有些仿真槍一發玻璃子彈就能打穿兩米外的玻璃瓶。

一位賣仿真槍的攤主正在演示仿真槍的威力,使用玻璃子彈的仿真槍能打碎啤酒瓶,角落處擺放着很多被子彈打碎的啤酒瓶。 圖片來源:中新網

近距離一槍就能擊穿啤酒瓶,僅四五槍啤酒瓶就被打碎了。圖片來源:中新網
所以,公安部門對於槍支的認定是有着詳細的説明的。2010年下發的《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鑑定工作規定》中明確地給出了標準。
(一)凡是制式槍支、彈藥,無論是否能夠完成擊發動作,一律認定為槍支、彈藥。
(二)凡是能發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包括自制、改制槍支),一律認定為槍支。對能夠裝填制式彈藥,但因缺少個別零件或鏽蝕不能完成擊發,經加裝相關零件或除鏽後能夠發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一律認定為槍支。
(三)對不能發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按照《槍支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鑑定判據》(GA/T 718-2007)的規定,當所發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釐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
前兩條所提到的制式槍支很好理解,普通羣眾一般也少能接觸到,而第三條所提到的非制式槍支就需要注意了。
“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釐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所謂的“槍口比動能”是指彈丸出膛後、在槍口附近位置時具有的動能與彈丸橫截面積的比值,單位為"焦耳/平方釐米"。
具體而言,一般仿真槍所用的6毫米塑料BB彈,最輕的規格為一顆0.2克,其槍口比動能要不大於1.8焦耳/平方釐米,槍口速度必須在74米/秒以下,彈丸動能必須在1焦耳以下。
形象一點就是,使用塑料BB彈的仿真槍,只要能在近距離雙面擊穿鋁製可樂罐,它的彈丸動能就已經在2焦耳以上,很有可能被認定為“槍支”。

警方在易拉罐上測試仿真槍械的威力。圖片來源:新華網
對於槍支,公安部門已經有了非常詳細具體的鑑定標準,其危險性也逐漸被大眾所認知。但是對於其他軍用或警用械具及其仿製品,比如新聞裏的教練手雷,確實尚未出台具體的鑑定標準。
不過,根據國務院頒佈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鐵路部門對《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目錄》做了修訂,並於2016年1月10日起實行。
其中明確規定,手雷、手榴彈等彈藥以及其仿製品,都在禁止攜帶物品名單上。此外,各種槍支及其配用子彈的樣品及仿製品也是禁止攜帶的。
那些新聞裏的軍用或警用械具及其仿製品都沒有裝火藥,看起來也不會爆炸,為什麼不能帶呢?
首先,對於真正的軍用器械,本來就是不允許個人買賣的。河北省公安廳危爆物品管理大隊工作人員在接受中國新聞網的採訪時指出,戰爭時期遺留下來的槍械一般直接銷燬,商店可以售賣的槍械只能是仿製的模型,不能銷售真槍。按照地方上的管理規定,銷售槍械必須要做過相關的去功能化處理,關鍵部位不能替換,**但不允許個人買賣。只有單位可以買賣,而且這些單位要有特定的用途,只有政府的軍事博物館、教育基地用作展覽、收藏等用途可以購買。**所以即使是取出了火藥的軍用武器也是不允許買賣的。
那商店裏給賣的仿製品呢?
即使是仿製品也是有危險的。
據新安晚報2015年10月報道,一名乘坐飛機前往成都的旅客,在合肥機場安檢時也被查出了攜帶手雷。該名旅客自稱是軍人,**查獲的手雷屬於教練彈,體型較小,但是與真實手雷一模一樣,裝上火藥就可以作手雷使用。**最後,該旅客因違反安全規定被移交機場公安處理。
據寧波日報2012年3月報道,兩名結束新兵訓練的女兵在準備乘飛機去山東的部隊報到的時候,往揹包裏塞了一顆“手榴彈”和幾枚空彈殼。經檢查發現“手榴彈”是仿真訓練彈,和空彈殼一起都是教官在訓練結束後留給新兵當做紀念品的。空彈殼可以復裝。只要填入火藥,就可以進行使用,不過使用過程中會具有更大的危險性。最終警方對兩名女孩進行了嚴肅教育,兩人被所屬訓練部隊領導帶走,接受進一步處理。
據中國警察網2016年5月報道,高鐵榮成站在安檢的時候也發現了退役士兵王某攜帶的8枚疑似手榴彈的物品。不過這些“手榴彈”是木質實心結構,內部無火藥,一端套有鐵圈,只是外觀與重量與手榴彈相似,並無殺傷力。經過派出所民警教育之後,王某最終放棄攜帶。

木質實心“手榴彈” 圖片來源:中國警察網
這些軍用或警用械具及其仿製品一旦被安檢發現,都會出動警力進行仔細檢查,確認其危險性。雖然一般處理方式都是以警方教育為主,但最終旅客還是要放棄攜帶這些物品。
之所以那麼小心謹慎地進行安檢,全都因為之前血的教訓。
東東愛你解讀
為了乘客們的出行安全,安檢員們“寧可錯殺一千,絕不放過一個”。這是用乘客們的鮮血換來的血淋淋的慘痛教訓。 好像是1987年,從廣州開往西安的火車,在經過我們本地的一個鎮級火車站附近,一節車廂突發大火,整個車廂迅速被大火吞噬,因距離的原因,救援根本來不及,整個車廂人員死傷慘重,報紙報道有150人左右。事後調查,起火原因是一名乘客攜帶一桶10公斤的液體易燃易爆物品。乘客能夠攜帶上車,就是在廣州站的安檢不嚴。 還有一次是一名乘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大巴車,另外一個乘客把煙頭剛好扔在煙花爆竹,引發爆炸起火,死傷慘重,一車人活下來的不多。同樣是因為車站安檢不嚴。 幾次重大傷亡事故後,國家終於重視安檢,以至於到了“病態”的地步。 為了自身出行安全,不讓家人擔憂,請自覺接受最嚴厲的安檢。 小心駛得萬年船!
葡萄樹上的番茄解讀
我們家的鐵路有個特別窗口,紀念一個英雄的,不知道現在這窗口還在不在
1990年11月10日晚,在例行檢查75次特快上車旅客時,發現一形跡可疑的人,帶入查危室,發現該人旅行包內藏有子彈手榴彈雷管等。歹徒見狀,即拉掉藏在身上的手榴彈拉環,妄圖衝進候車室。為保護旅客安全,遂拼命拖住歹徒,並用自己的腹部壓住冒煙的手榴彈,以至獻出了寶貴的生命。
這位同學説的應該是鷹潭火車站客運服務員熊雲清。

熊雲清 圖片來源:百度百科
那天的火車上面有一名歹徒叫徐雄良,因殺人而潛逃在外,隨身攜帶4枚手榴彈和123發子彈。為了不讓狗急跳牆的歹徒帶着點燃的手榴彈衝出查危工作間,傷害在候車室的人羣,25歲的熊雲清將歹徒抵在工作間內,並用自己的身體緊壓已經冒煙的手榴彈。
在醫院,當人們為犧牲的熊雲清擦洗傷口,更換衣服時,發現他全身有160塊彈片,腹腔部位有9處被彈片射穿,兩條大腿的彈洞成了蜂窩狀。
此後,鷹潭站以烈士熊雲清的名字命名了“熊雲清售票窗口”,後來又增加了“雲清服務班”,“雲清服務窗口”,為旅客提供各種便民服務。
除了考慮到軍用或警用械具及其仿製品萬一走火或者爆炸造成的危險,這些物品存在的本身就會造成恐慌。
山腳含樹解讀
這種東西就別帶!
別説是高仿的,就算低仿的也是給安檢人員增加麻煩。而且在車站或車上,如果拿出來惡作劇甚至只是不小心掉出來,周圍的人一緊張亂跑可能就出現踩踏事故,或是有人去拉緊急停車開關,產生問題的風險一點都不小。
事實上在人羣聚集的地方恐慌情緒是很容易蔓延的。
14日觀網就報道過,深圳地鐵1號線地鐵上一男子的突然跑動都引起了大量乘客慌亂下車。

如果擁擠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出現了仿真武器,所造成的恐慌一時之間也難以控制,後果不堪設想。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平台觀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關注觀察者網微信guanchacn,每日閲讀趣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