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國強: 對林毅夫教授用新結構經濟學給吉林省開出產業政策藥方的看法
林毅夫教授用他的新結構經濟學給吉林省開的產業政策方面的藥方引起了廣泛注意和爭論,具體的藥方見《吉林省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研究報告》(徵求意見稿)。我的看法是,其爭論的焦點和實質其實就是一句話:對具體行業(特別不是新興行業)的發展、走向的決策和具體實施,到底是由學者或政府的產業政策來決定,還是由市場來決定?也就是,到底是少數個人(學者、政府機構及其官員)聰明,還是市場和大眾聰明?
我和林毅夫去年下半年從理論層面上對產業政策方面的看法爭論了許多,現在來看看具體實際問題。林毅夫對吉林的發展提出打造五大具體產業集羣的建議,其中最引起爭議的一個產業政策具體藥方就是,遵循比較優勢,輕工業短板要補上(報告中也提了許多其他建議,即使那些建議都是正確的,只要有一個政策建議不妥,人們會對整個報告的科學性、嚴肅性、可操作性打上問號)。

《吉林報告》中關於輕工業的部分描述
既然是產業政策方面的建議,那應該是在説要由政府來主導,我對這個輕工業產業政策的看法,無論是從信息、外部性、激勵、效率、公平、風險,還是從改革及其治理的任何一個方面來看都有問題,大致看法如下。
1)信息。到底是學者更瞭解發展哪個具體產業更可發展,還是市場、大眾及其企業家更瞭解?之所以要分散決策,讓市場在經濟活動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就是由於市場信息難以被少數人掌握。
2)外部性。輕工業行業有外部性?需要政府去幹預??如果市場會失靈,許多經濟學,包括我本人,認為政府需要規制(間接而不是直接干預經濟活動)來解決市場失靈的問題,但輕工業行業基本上是一個競爭性的行業,應該是讓市場發揮作用,需要政府去扶持?
3)激勵。企業基本都是逐利的,有利才去發展,東北在輕工業行業方面有競爭優勢?企業家會跑到東北去投資設廠?
4)效率。既然信息和激勵都有問題,效率能高到哪裏去?民企不願意去做,國企去做會有效率?況且對一個正外部性不大的行業進行扶持,效果會大嗎?
5)公平。給予政策的優惠,扶持一個企業,而不扶持另外一個企業,怎麼決定?即使能決定,為什麼給他不給我,公平嗎?
6)風險。當然,我們可以等到一定時間讓事實説話,誰對誰非,但問題是風險誰來承擔?不像個人和民企決策,風險和收益都是你自己的,一般不會影響大局,而給政府做具體建議,提出具體產業政策,不像理論探討,是要具體實施的,一定要小心、再小心,政府政策一旦出錯,其影響是全面和長遠的。所以,應該有風險意識和防火牆意識,讓政府儘量減少在經濟活動中的風險。
作為學者,更應該是進行理論和原則性方面的指導,並且這種指導要充分考慮國情,而不是具體的建議,因為我們沒有市場、大眾、具體政策部門,實際工作者更瞭解具體情況。這是我一直的看法,並且落實到中國問題的研究中去。比如,對我們上海財大高等研究原的宏觀經濟分析和預測項目,我們定的一個準則就是,原則上不給出具體政策建議,只是進行風險評估的情景分析,反事實分析、政策模擬分析,為政府決策作出理論、量化和歷史三位一體的科學分析,而不是給具體建議。所以,我們報告每期的副標題都是風險評估。政策模擬及其治理。
7)改革和治理。在林毅夫領銜的《吉林省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研究報告》(徵求意見稿)中,基本沒有強調改革,體制機制的問題。他們提供了打造五大具體產業集羣的建議,並認為:“在新結構經濟學看來,外商投資較低的根本原因不是營商環境差而是違背比較優勢的產業結構導致的投資回報率低。”

吉林(圖/搜狐旅遊)
而我對投資回報率低原因的看法正好相反。如果只談發展,只談政策,不談改革和治理,是很難讓經濟得到可持續發展的;不解決和有一個基本、基礎的元制度環境,是很難產生出工業革命、企業家精神和毀滅式創新的。
中國經濟近些年的下滑,關鍵是改革不到位。我們的理論和量化分析研究表明,改革與不改革、改革到位與不到位,經濟增長相差好幾個百分點。其實,經濟失衡是表象,體制失衡才是深層次原因,治理失衡才是根源。否則,就會出現過去那種隨着政策的鬆緊和上下波動,反覆出現“一放就亂,一亂就收,一收就死”的惡性循環。
所以,我認為更重要的是需要進行體制機制方面的改革,儘快形成改革、發展、穩定、創新和治理五位一體的綜合改革治理模式,形成有利於激發人們創業、創新的制度環境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具體的指導,對東北的情況更是如此。
這就需要讓市場發揮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的作用,政府發揮好的恰當的而不是多的作用,從而政府要有所為,有所不為,在維護和提供公共服務方面政府要大大有能、有為,而在具體經濟活動方面,特別競爭性行業方面,要大大地無為,要無為而治。
所以,政府的基本定位就只能是有能的有限政府,而不是事事有為的有為政府。這是我和林毅夫教授之間一直以來最大的爭論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