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賓:正確認識全球治理新三角模式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顧賓】
自1648年《維斯特伐利亞和約》創立現代主權國家以來,國際關係、國際法發展演進,孕育出全球治理格局。現代全球治理肇始於二戰後期,發展至今呈現多邊主義(multilateralism)、多利益相關模式(multi-stakeholderism)和民族主義(nationalism)三足鼎立的局面,是為新三角。正確認識新三角,對於消除全球治理赤字、走出全球化困境具有啓示意義。

維斯特伐利亞和約
全球治理第一角是多邊主義。多邊主義指三個以上國家主體在開展國際活動時,基於普遍化的行為準則而形成的、旨在協調彼此關係的體制機制。多邊主義是全球治理的最初形式,“代表作”為聯合國和佈雷頓森林體系。在1995年世界貿易組織成立後,多邊主義進入成熟期,形成三架馬車拉動的全球經濟治理格局(另兩駕馬車是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2008年啓動的G20領導人峯會機制標誌着多邊主義進入轉型期。
多邊主義轉型的核心是增加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全球治理中的代表性和發言權。一方面,傳統秩序近年來朝着有利於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的總體方向實施改革;另一方面,發展中國家積極探索建立與舊秩序兼容的新秩序,“一帶一路”倡議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即為適例。新舊秩序共同構成全球治理的組成部分。
全球治理第二角是多利益相關模式。多利益相關模式指國際組織、政府、企業、社區、平台、消費者等多利益主體共同參與全球治理。早在2003年,美國國際法學者傑克遜提出現代主權理論,探討在全球化時代如何在國際層面和國內層面配置權力;以及如何在環境、人權、競爭政策等具有不同特點的具體領域配置權力。現代主權理論發展了傳統的絕對主權理論,而多利益相關模式是現代主權的新發展。
多利益相關模式順應新科技革命產生。自上世紀90年代起人類社會步入互聯網時代。伴隨互聯網治理大幕徐徐開啓,有意願、有能力參與權力分配的主體除了政府,還有企業、平台甚至個人。特別體現在貿易和互聯網疊加的領域。阿里巴巴在多邊貿易談判停滯不前的情況下,提出E-WTP倡議並得到國際社會關注。這是企業參與全球治理的典範。此外,多利益相關模式在多邊開發金融治理體系中也有體現,但從未成為主流。多利益相關模式也可能出現在氣候治理體系,以便有效應對全球氣候問題。需要説明的是,多利益相關模式旨在補充政府在全球治理體系中的作用,而不是要取代政府的地位。
全球治理第三角是民族主義。民族主義表現為反全球化,是當前逆全球化思潮的必然邏輯。受金融危機、地區動盪、產業轉移、科技革命等因素綜合影響,全球化產生一些負面影響,導致一些人遷怒於全球化。這在1999年世界貿易組織西雅圖會議失敗就表現出來,但那時沒有上升為國家意志,力量尚不強大。

民族主義對於全球治理的嚴重衝擊,在2010年以後逐步顯現出來。首先,民粹主義推動特朗普上台、歐洲右翼勢力抬頭。民粹勢力推動民族主義成為國家意志,在對外政策上發生了英國脱歐、美國退出TPP和《巴黎氣候協定》等事件。經濟上的民族主義是貿易與投資保護主義,最新的案例是美國再向中國揮起301條款的大棒。
全球治理新三角的相互關係如何?
如果按照現代主權的權力分配邏輯,在多邊主義模式下,治理權力分配給了超越國家主權的國際機構或機制;在多利益相關模式下,獲得治理權力的主體更加多元;在民族主義模式下,治理權力傾向從國際機構或機制分離出來,偏向國家或國內層面。
它們在“合作”方面的特點是,多邊主義強調基於主權平等的國際合作,是水平面(horizontal)合作。多利益相關模式強調穿透主權邊界的合作,是以立體面(vertical)為特色、兼容水平面的合作。同為合作機制,多邊主義和多利益相關模式的關係表現出張力,即後者作為前者的“升級版”,同時可能挑戰前者藴含的主權原則。而民族主義以“自己優先”為幌子不合作,實施單邊行為、甚至霸權行為。
如何面對這個新三角?

今年3月,烏克蘭極端民族主義者要求關閉國內所有俄羅斯銀行(圖片來源:東方IC)
在逆全球化思潮湧動的今天,民族主義已然成為多邊主義和多利益相關模式合作的最大障礙。
第一,需要凝聚共識,多邊主義和多利益相關模式遵循合作精神,為全球治理注入正能量,原則上應予以肯定,同時需要反對民族主義。
第二,多邊主義強調全球治理框架下主權國家的地位,符合世界發展形勢和我國的發展利益,因此“要堅持多邊主義,維護多邊體制權威性和有效性”。
第三,多利益相關模式是檢驗一國政府參與全球治理能力和水平的一塊試金石,對發展中國家要求甚高。我國應持開放態度,可借鑑多邊開發金融治理體系的做法,實施以“大”的多邊主義套“小”的多利益相關模式的複合治理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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