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公佈監控截圖稱產婦曾兩次下跪 家屬不認同:是疼痛時的下蹲(完整視頻)
8月31日20時左右,在陝西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婦產科,一名孕婦從5樓分娩中心墜下,因傷勢過重,經醫護人員搶救無效身亡。
9月5日,陝西產婦跳樓事件雙方各執一詞,榆林市第一醫院稱,產婦向家屬跪下要求剖腹產;家屬卻稱曾找熟人要求醫院剖腹產。
6日凌晨,榆林市第一醫院官方微博@榆林一院 再次發表聲明,給出事發經過的監控畫面截圖,****稱產婦曾下跪,多次“與家屬溝通(****剖宮產)被拒絕”。

對於“究竟是誰拒絕剖宮產”一事,醫院出示了三份材料:
1、產婦夫婦在產前簽署《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簽字、按指紋確認順產意願。
2、《護理記錄單》記載產程中家屬三次拒絕記錄,內容顯示:第一次時,“患者極不配合,要求剖宮產……家屬表示理解,拒絕手術”;第二次,“患者自行走出待產室……家屬仍拒絕手術”;第三次時,“產婦仍堅決要求剖宮產,家屬仍拒絕手術”。
3、院方公佈了事發經過的監控畫面截圖,截圖畫面中,墜亡產婦曾三次走出待產室與家屬見面,其中有兩次下跪場景,醫院方稱,“監控視頻中產婦與家屬溝通被拒絕”。

院方在監控視頻截圖中指出產婦是在“下跪” 圖自微博@榆林一院
此外,就“為何剖宮產手術必須家屬簽字”一事,醫院出示了一份授權委託書,稱“產婦簽署了《授權書》,授權其丈夫全權負責簽署一切相關文書,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權且未出現危及生命的緊急情況(產程記錄產婦血壓、胎心正常)時,未獲得被授權人同意,醫院無權改變生產方式。”
(監控完整視頻及院方完整聲明見下文)
不過,據北京青年報6日報道,墜亡產婦丈夫的堂哥延力(化名)並不認可院方的説法,他稱,監控畫面並未記錄聲音,****“下跪”畫面系因產婦疼痛難忍下蹲,並稱產婦數次要求剖宮產,其丈夫都答應了。
延力説,產婦兩次出產房時,説的是“我疼的撐不住了,跟醫生説一下”。她不小心蹲在地上時,其丈夫延斌(化名)立馬去扶她,但當時旁邊的待產家屬好心提醒説,讓產婦先在地上先緩一緩再起身。“我堂弟當時就跟醫院説了,不行咱就剖腹產。”
延力説,“但兩個醫生檢查後都説不用剖腹產,馬上就生了,還拿走了小孩的被褥用品。”
另據梨視頻採訪,產婦的生母郝愛英也曾説過,產婦的丈夫是同意剖腹產的。

就院方聲明中“家屬兩次提到能順產就順產”這一細節,延力説,8月30日住院籤“順產協議”前,堂弟延斌詢問了醫生“生產過程中出現狀況時,還可以再剖腹產嗎?”醫生回答説可以。延斌聽完便籤了字、按了手印。
此外,事發後,有網友質疑家屬“出於省錢或風俗的考慮,不顧產婦身體堅持順產”,對此,延力告訴北青報記者,“我們****沒有這種考慮。我們開始選擇順產,是覺得對孕婦身體損傷小,產婦後期恢復快。剖腹產對身體損傷大一些,所以在8月30日我們説了‘能順產就順產’這樣的話。但是8月31日下午,我們説的的確是‘不行咱們就去剖腹產’。”
隨後,記者聯繫了榆林一院的楊院長,詢問墜亡產婦的主治醫生能否公開發聲。楊院長稱,涉事的兩名醫生目前正在接受調查。
據北青報報道,目前,榆林市衞計局已介入調查此事。
監控完整視頻請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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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頁為榆林一院聲明全文)
2017年8月31日,我院綏德院區婦產科二病區產婦馬XX跳樓身亡。事件發生後,我院及上級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對此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成立事件調查組,固定證據並開展死因鑑定與善後處置工作,先後三次與死者家屬召開溝通會,表達哀悼與慰問之意,通報調查進展及初步結論。針對網絡謠言,我院於9月3日發佈《有關情況説明》,同時主動接受媒體採訪監督。為進一步澄清事實、還原事件真相,現就有關情況及大眾關注的事件疑點再次説明如下:
一、基本情況
產婦馬XX,女,26歲,身份證號6127XXXXXXXXXX3325,綏德縣吉鎮鎮張家峯村人。產婦於2017年8月30日15:34,以“停經41+1周要求住院待產”之主訴入院。初步診斷:1.頭胎41+1周孕待產;2.巨大兒?入院完善相關檢查後,因胎兒頭部偏大(彩超提示雙頂徑99mm,一般足月胎兒雙頂徑不大於90mm),陰道分娩難產風險較大,主管醫生多次向產婦、家屬説明情況,建議行剖宮產終止妊娠,產婦及家屬均明確拒絕,堅決要求以催產素誘發宮縮經陰道分娩,並在《產婦知情同意書》上簽字確認順產要求。
2017年08月31日上午10時許,產婦進入待產室。生產期間,產婦因疼痛煩躁不安,多次離開待產室,向家屬要求剖宮產,主管醫生、助產士、科主任也向家屬提出剖宮產建議,均被家屬拒絕。最終產婦因難忍疼痛,導致情緒失控跳樓。醫護人員及時予以搶救,但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
二、善後過程
8月31日晚,我院第一時間封存產婦病歷、監控視頻等相關證據。
9月1日上午,我院成立院內調查組,要求相關當事人全力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並指定專人負責安撫家屬情緒、瞭解訴求。
9月2日上午,我院與患者家屬進行座談,解答患者家屬對患者跳樓的原因與診療過程的疑問。
9月3日上午9時,綏德縣公安局負責人來院召開警、院、家屬三方座談會,通報產婦跳樓身亡的初步調查結論,建議產婦家屬通過訴訟等合法途徑解決異議。
三、事件主要爭議點釋疑
(一)產婦死因?
公安部門已出具書面調查結論:排除他殺,產婦系跳樓自殺。
(二)究竟是誰拒絕剖宮產?
1. 產婦夫婦在產前簽署《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簽字、按指紋確認順產意願;

2. 《護理記錄單》記載產程中家屬三次拒絕記錄;

3. 監控視頻中產婦與家屬溝通被拒絕。



(三)為何必須家屬簽字?
產婦簽署了《授權書》,授權其丈夫全權負責簽署一切相關文書,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權且未出現危及生命的緊急情況(產程記錄產婦血壓、胎心正常)時,未獲得被授權人同意,醫院無權改變生產方式。

(四)醫護人員是否存在監護失位?
1. 產婦系成年人且無精神病史,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即使在待產室內醫院也無權限制其人身自由;
2. 一般產婦順產產程長達數小時,中途多數會起身在分娩中心外與家屬談話或散步助產;
3. 事發時待產室內共有5名產婦,當班助產士在產房接新生兒,二線助產士在待產室內巡查各產婦產程進展;
4. 該產婦曾多次走出分娩中心與家屬溝通,因此其最後一次走出待產室時,助產士未料到該產婦進入待產室對面的備用手術室跳樓身亡。
(五)醫院窗户為何無防護設施?
1. 事發窗台高1.13米,符合建築安全規範,無意外墜樓可能;
2. 《消防法》第二章第二十八條規定:“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第七章第四款明確:“人員密集場所,是指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
無論因為何種原因,此事件都是任何人不願意看到的悲劇,我院始終對產婦的不幸離世深表哀悼與同情。
願塵埃早定,逝者安息、生者堅強。
特此説明
榆林市第一醫院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