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騰訊聯手一統天下?為何“獨家版權”能驚動版權局-莊弘毅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莊弘毅】
9月12日,網易雲音樂連遭兩次暴擊:騰訊音樂娛樂與阿里音樂宣佈達成版權轉授權合作,本來就佔據中國歌曲版權庫大半壁江山的騰訊再一次壯大,直戳雲音樂軟肋;QQ音樂推出網易雲音樂歌單一鍵轉入,硬抗網易雲音樂最大優勢之一。
騰訊兩枚大招一放,把網易雲音樂噎得夠嗆,至今還沒回信兒,與此同時,國家版權局也出動了。
當天,國家版權局就網絡音樂版權有關問題約談了騰訊音樂、阿里音樂、網易雲音樂、百度太合音樂主要負責人。
版權管理司負責人強調,購買音樂版權應當遵循公平合理原則、符合市場規律和國際慣例,不得哄抬價格、惡性競價,避免採購獨家版權。要積極促進網絡音樂廣泛傳播,推動網絡音樂作品轉授權,消除影響網絡音樂廣泛授權和傳播的不合法、不合理障礙。
版權局這一巴掌我給滿分,你們乾的什麼齷齪事自己心裏還沒點數嗎?

獨家版權搞壟斷,二次分銷哄抬物價,聽個歌還得裝4、5個APP,簡直不能忍。
先來看看本次事件主角之一、這兩年風頭正勁的網易雲音樂,短短時間完成從0到3億用户突破,步子邁得挺大,dan也被扯得夠狠。
2014年,網易雲音樂正式上線,到1億用户花了一年,2億用户花了1年,3億用户只花了9個月,對比早早入局的酷狗音樂,完成6500萬用户的數值花了整整6年,網易雲音樂一時風光無限。
有網友提及,當時和朋友討論一條熱評,一首新歌,都是一件非常時髦的事。

好景不長,網易雲最大麻煩來了——版權。
不同於QQ音樂、酷狗、酷我入局得早,網易進場時版權市場已經被瓜分的差不多了,雖然靠產品體驗吸引了一大批用户後發制人,但是硬傷在所難免,被動了奶酪的QQ音樂第一時間發起版權鬥爭。
QQ音樂自稱擁有目前市面上90%歌曲的版權,曲庫1500萬。網易雲音樂1000萬首左右。

2014年底,QQ音樂率先針對網易雲音樂的侵權進行起訴,法院判定後者涉及包括《時間都去哪兒了》在內623首網絡音樂內容屬侵權行為,且勒令其刪除相關內容。
吃了虧的網易雲音樂迅速還以顏色,起訴QQ音樂侵權其192首網絡音樂內容,接着法院判定QQ音樂屬侵權,並要求其刪除相關內容。
第一輪官司之爭雙方勉強打成平手。
2015年2月3日,微信突然關閉了網易雲音樂的分享接口,第二天,網易雲音樂回應:
我們沒什麼緣由好抱怨的,畢竟那是他們的地盤。他們有自己的音樂應用,他們也不想失去市場份額,他們還要繼續賣綠鑽,他們還要靠微信來彌補遺失的社交基因,他們還需要讓微信幫助自己更具想象力,他們還要頂着開放互聯網精神的壓力,他們有自己的無奈,他們有自己的理由。
QQ音樂隨後也回應了:
如果我們只如初見,我們真的可以好好聊聊音樂;如果我們只如初見,你態度鋒芒,我熱誠滿滿,在音樂面前,我們本應快樂並行,笑語歡歌。可是,我在捍衞正版的道路上不懈登攀,初心未改、虔誠不變;你卻在盜版的迷途上越走越遠,執迷不悟、積重難返,故人心,奈何變?
QQ音樂的回應雖然沒有指名道姓,誰都知道是在罵網易,沒有版權怎麼賣情懷都顯得分量不夠。第二輪公關大戰以QQ音樂略勝一籌結束。
沒想到過了大半年,兩者突然和好了,還達成了合作。2015 年 10 月,網易雲音樂在微信上的分享入口重新開放了,雙方宣佈正式達成版權戰略合作,騰訊QQ音樂將向網易雲音樂轉授150萬首音樂版權。

沒有平白無故的示好,當時正值國家版權局出台“最嚴版權令”——《關於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的通知》,要求各大網絡音樂服務商在7月31日前將所有未經授權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
過了一年版權到期,就發生了開頭的一幕。有網友打趣道:

網易雲的死忠粉估計很難過,超前的扁平化APP設計、戳心窩的評論、精挑細選的推薦和歌單,買地鐵、飛機做評論營銷、與品牌合作打感情牌,這一切都讓用户覺得網易雲音樂是唯一真正在用户身上花心思的。


即便是在飽受版權爭議之後,還有很多用户在留言無條件支持網易雲音樂。


可問題真的這麼簡單?騰訊和阿里達成合作後,很多人認為網易雲音樂會是輸家,若是簡單的和騰訊合作就成了贏家,為什麼網易之前談崩了?真相只有一個,佔便宜的就騰訊一個。
表面上看,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將曲庫數量在百萬級別以上的優質音樂版權資源(包括獨家代理的環球、華納、索尼全球三大唱片公司與YG娛樂、傑威爾音樂等音樂版權)轉授給阿里音樂,同時阿里音樂將獨家代理的滾石、華研、相信、寰亞等音樂版權轉授給騰訊音樂娛樂集團。
比如,五月天、林宥嘉、李宗盛、田馥甄、BIGBANG、周杰倫等歌手的歌曲可同時在兩個平台聽到。
問題是,蝦米和QQ音樂完全不是一個量級的。

用户規模和和活躍度上,蝦米充其量就是QQ音樂的一個零頭,本來蝦米走的就是小眾路線,小而美的設定妥妥地吸引一大批邊緣用户,現在把這些曲庫開放給了QQ音樂,為什麼不直接在QQ音樂上把所有的都聽了?
有人會説蝦米也獲得了大量資源啊,這次沾了很大光,不禁讓人想起秦國早年兼併諸侯國,先是許以大量城池讓各諸侯國滿意,然後換以要塞,諸侯國以為自己得了便宜,實際上是引狼入室。
田馥甄、林宥嘉、五月天……這一大批資源都是蝦米小眾的核心競爭力,QQ音樂坐擁千萬級資源,開放幾百萬出來卻完全不是個事兒。
回頭看網易雲音樂之前關於歌曲下架的回應:

簡單來説就是我們不差錢兒,買版權不是問題,可是跟騰訊沒談妥。那麼,是什麼條件讓網易雲音樂不肯答應,而蝦米卻答應了呢?不言而喻。
歌單也是一家平台創造力和生命力的保障,QQ音樂近期悄然上線了另一個功能,一鍵複製蝦米和網易雲音樂歌單,極大地拉攏了潛在用户。

另一個我們要看的是,騰訊在這裏面起了什麼作用。
2015年7月,國家版權局開展正版化運動,靠着盜版資源“起家”的各大平台只得乖乖掏錢,而騰訊在此之前已經佈局了正版資源。
先是拿下索尼、華納的獨家音樂版權,又在今年5月獲得了環球音樂在中國大陸地區的數字分銷權,三大唱片公司獨家版權悉數收入囊中,騰訊成功晉升為中國版權老大。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上個月,國家版權局前副局長閻曉宏就指出,“獨家音樂版權影響行業發展”,劍指騰訊,然後騰訊就“乖乖”和蝦米合作了,蝦米是不是贏家上文已經解釋過。當天兩方合作,當天國家版權局又找了這幾家談話,反覆強調要避免獨家版權,不能哄抬價格,為什麼?
以歐美為例,雖然音樂平台眾多,這類訴訟案卻很少,原因就是在於完善的音樂版權管理制度。
無論是PROs還是CMO,幾乎都是非盈利組織,公平對待市面上的音樂,研究如何更有效地管理音樂版權,為音樂人、唱片公司和使用者帶來收益。但是到了中國,各家各自為營,以版權為要挾,互相哄抬版權價格。
不禁想起當年中國南車北車在海外大搞惡行競爭,“一家公司已經在國外200萬美元中標,另一家公司跑過去説我出140萬美元,這是虧本價,搞得人家放棄中國產品。”中國工程院院士王夢恕曾透露了這段淵源,然後國家將南北車合併,一致對外,現在高鐵已經成為了中國的新名片。
剛剛從免費時代過渡來的各家公司為了爭奪市場難免餓狼撲食,但也得有個度,高價購買獨家版權,再高價分銷,成本最終不還得回到用户身上?打贏了戰爭,輸了用户,便宜了外面唱片公司的買賣恐怕不值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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