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號坦克:無人機大發展 呼喚更合理的管理方法
【文/ 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八號坦克】
今年8月份的時候,民航總局空管行業管理辦公室開展了一項名為“無人駕駛航空器專項整治情況暨加強管理工作”的調查問卷。雖然這個文件掛在民航總局官網的一個並不怎麼顯著的地方,但依舊在無人機行業內引起了不小的討論。
2017年註定是無人機行業備受煎熬的一年,年初蕭山機場的航拍器拍攝進近飛機事件一時間將無人機推到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之下,隨後全國各地多起“無人機”危害民航航班飛行的事件層出不窮。雖然事後查明,這其中大量的涉事飛行器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無人駕駛航空器,而屬於遙控模型飛機的範疇,但“低小慢”航空器監管上的漏洞確實讓無人機行業受到了不小的影響。

蕭山機場事件應該是今年無人機企業噩夢的開始,無人機鏡頭中出現了民航機,這是非常危險的情況
“低小慢”航空器是指主要飛行在接近地面的超低空,飛行速度較慢,體積小巧不易被雷達所發現的一類航空器,這其中包括了各種輕型飛機、滑翔機、滑翔傘、動力傘、各類載人氣球、航空模型、無人駕駛氣球、繫留氣球等。
無人機,廣義上來説(這裏並不是嚴謹的規定,具體規定看下文)。同遙控航空模型相比,最主要的區別就是是否具備了能夠依照任務規劃,完成自主飛行的能力。這麼一來就很好區分了,我們常見的遙控航空模型(包括部分用於航模比賽,例如F3A項目的遙控飛行器),均不能在脱控的情況下完成自主飛行。這麼一來,這些飛行器只能被稱為遙控飛行器。
同具備自主飛行能力,能夠依照任務規劃自主尋的,根據已有航線完成飛行任務的無人機相比,遙控飛行器缺乏了自主飛行能力,必須時刻由操作人員監控其飛行姿態並作出相應操作,才能完成飛行。
而對於絕大多數的無人機來説,任務規劃的過程就完成了一次飛行任務的全部操作,在飛行途中操作人員僅需隨時監控無人機反饋信息,僅在必要時接管控制權,進行人操飛行。
甚至有的無人機具備了自主完成環境狀態監測,自行設置規劃航線的能力。這種類型的無人機,其智能化程度已經很高,是真正意義上的無人駕駛航空器。

F3A級別的航空模型,作為專門為特級飛行設計的遙控航模,F3A級別的機器能做出非常複雜而又炫酷的特技動作

使用航模渦噴發動機的殲十遙控模型,甚至可以加裝FPV攝像頭完成視距外飛行

航模比賽中常見的空戰比賽,這些遙控航模的翼展普遍都在一米以上。而且加以改裝就能具備超視距飛行能力,但是仍舊不能進行自主飛行,需要操縱員隨時操控飛機姿態,嚴格來説只能算航模而不是無人機
那麼來説説我們市面上常見的無人飛行器,其實這些家用“無人機”稱其為家用航拍器更為合適。這些設備往往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般是多旋翼;都能進行一定程度的航拍;操控媒介必然包含手機或平板電腦(甚至有些僅憑手機就可以操作)。這些家用航拍器其實都具備了一定程度的智能操作能力,能在一定程度上進行自主飛行。例如較為常見的“一鍵起飛”“指點飛行”“智能跟蹤”這些功能,其實際上就是十分基礎的任務規劃。這就説明了,這些航拍器都可以劃歸在無人機的行列中,而不是遙控模型。

任務規劃能力是區分無人駕駛航空器和遙控模型最為主要的一項區別,完善的無人駕駛系統除了任務規劃能力外,還應具有在任務進行過程中,自主感知環境情況,調整實際飛行路線以完成任務規劃的能力
還有一點需要指出的,雖然市面上大多數的消費級無人機都是多旋翼的構型,但並不是所有的多旋翼飛行器都可以算作無人機,就像上文提到的,有些多旋翼飛行器的飛控系統較為基礎,仍然沒有任務規劃能力,這樣的多旋翼飛行器依舊只能算作遙控航模。

市售的大多數多旋翼玩具依舊不能算作無人機,但依舊屬於輕小慢航空器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無人機產業如此成熟,我們國家有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管體系呢。很遺憾,並沒有。
當前,我國在無人機管控上,主要依據的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局飛行標準司制定的AC-91-FS-2015-31號的諮詢通告,該通告具體名稱為《輕小無人機運行規定(試行)》。(http://www.caac.gov.cn/XXGK/XXGK/GFXWJ/201601/P020160126526845399237.pdf 原文附上,方便大家自行查詢)
大家所熟悉的起飛重量大於7Kg應持證飛行等一系列的規定基本都出自這項通告。但是,公眾對這項通告的理解存在一定的誤區。最簡單的便是,並不是起飛重量小於7Kg的無人機就可以無證飛行,根據這項試行通告,即使是起飛重量小於7Kg的無人機,在進行超視距飛行(視距內飛行指航空器處於駕駛員或觀測員目視距離半徑500m,相對高度低於120m的區域內飛行),或者在人員密集的區域飛行時,也應持有相關執照,並依照相關規定飛行。
但是説到這個執照,問題就又出現了。目前我們國家在無人駕駛航空器領域主要有三個可以稱為執照的證件,分別是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AOPA)的民用無人機駕駛員合格證(AOPA執照上至今還有着民航總局的logo,但是AOPA早就不是CAAC的分支機構了,而是一個獨立的行業協會),這也是現在普遍最被大眾所接受和認可的一種執照,根據執飛機種不同,分別針對多旋翼無人機、固定翼無人機、無人直升機分為了三個大類,而針對是否具有超視距飛行資質,分為了視距內駕駛員和超視距駕駛員兩種級別。
接下來還有由大疆創新(Dji)牽頭,中國航空運輸協會通用航空分會和中國成人教育協會航空服務教育培訓專業委員聯合簽發的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操作手合格證(大疆慧飛,也就是UTC執照),這個執照同AOPA執照相比,其內容更為具體,目前分為航空攝影、農業植保、電力巡線幾個專業方向,需要説明的是,UTC執照更多的偏向多旋翼無人機方向。

筆者本人持有的AOPA執照,説實話,對於普通消費者來説確實沒有必要考取這麼貴的AOPA執照

大疆牽頭的UTC執照,以後如果能成為飛行器購買的增值業務,想必會很有市場
而最後一個,可能只有航模愛好者才會有所瞭解的,是由中國航空運動協會(ASFC)頒發的遙控航空模型飛行員執照。同上面提到的兩個無人機執照相比,ASFC執照在文本上已經註明了這是一個提供給航模愛好者的一種“準飛證”,但是限於目前國內條件限制,很多管理機構並沒有細化組裝航空模型同組裝無人機之間的區別,再加上更多的情況下是將“低小慢”整體一刀切,所以ASFC執照也就成為了另外的一種無人機執照。
説完了執照我們再來談談“禁飛區”。首先,先為大家介紹一個概念,在我國,空域可以簡單分為管制空域、融合空域、隔離空域。這其中,除管制空域外均可以提供給無人機飛行,但是理論上只有在隔離空域中,無人機飛行才是可以在任意區域自選飛行的。在融合空域和管制空域的飛行,必須得到管制部門的許可或管制。
其實在年初各種“黑飛”事件發生之前,一些無人機企業(或者使用這些公司飛控的企業)就已經針對航空安全需求,在一些區域劃分了禁飛區。在這些區域內,無人機將無法起飛或限制飛行性能。但是,這些禁飛區的劃分均依賴GPS信號,受限於技術條件,一旦對無人機的GPS信號進行屏蔽,這些無人機就存在能夠在禁飛區內飛行的風險。就像交通事故更多的是由於使用人違章駕駛造成的一樣,這些無人機“黑飛”事故更多的是因為操作人員缺乏安全意識造成的。
不過,不得不説的是,現在大部分地區的禁飛區劃分都比較模稜兩可。出現了一些諸如:公共場合和人員密集地區不得飛行;大型工礦、企業周邊,大型活動現場不得飛行的規定。
這些規定粗看有理有據,實際執行上卻存在相當多的缺陷,特別是一些賽事活動現場,設立永久禁飛區顯然並不現實,劃分臨時禁飛區時又很難做到面面俱到。而部分地區雖然已在規定中提到,將會給相關愛好者劃分專屬的隔離空域用於無人機飛行,但目前看到成果的僅有上海一地。
同時,對於現在大量的無人機企業,如何保障這些企業的測試飛行也是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現行的無人機實名登記管理制度中,對於無人機企業測試使用的原型機十分不友好,從登記註冊到飛行報備和審批,這些還沒定型的原型機處於在一個“爹不親孃不愛”的境地。
誠然,無人機行業尚處於起步發展階段,各項法律法規監管並不完善,但這不代表我們就不應該合理規範的飛行,更不應該故意的使用無人機進行危害航空安全的活動。其實,航空愛好者長期以來都使用額度固定翼和直升機遙控模型進行正常的飛行活動,影響航空安全的事件卻很少發生。今年來,隨着多旋翼航空器的發展,多旋翼航空器簡單易飛,成本低廉的特點使得這一產品迅速發展起來並大量擠佔了民用市場。
但是,多旋翼無人機的簡單易飛是同傳統固定翼和直升機相比得到的,作為一個遙控航空器甚至是一台無人機,是需要大量的練習和相關專業知識的。盲目的將多旋翼飛行器推廣到民用市場,確實存在不小的安全風險,普通人未經專業訓練,對航空器飛行流程不熟悉,遇到突發情況的處置能力不足,更重要的是缺乏相應的安全知識,安全情況不容樂觀。
即使是現在,很多廠家生產的民用消費級多旋翼無人機上,安全提示依舊不足,飛行指導和指引步驟依舊過於簡單,很難讓用户切實瞭解到飛行過程中的安全問題。
出於對大家安全考慮的角度,筆者建議:那些並沒有過多旋翼無人機飛行經驗的愛好者,再購買飛行器的時候,請務必參加經銷商組織的培訓班,或者根據個人經濟能力,考取一個相關的執照。不僅僅是為了以後的飛行方便,更重要的是為了大家的飛行安全。
其實同普通用户需要做的相比,管理機構要做的更多,雖然在現在我們還沒有一套真正行之有效且合理的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監管法案,但是八月份進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專項整治情況暨加強管理工作”調查問卷卻讓人看到了一絲希望,無人機立法究竟還有多遠呢?
“無人駕駛航空器專項整治情況暨加強管理工作”調查問卷的出現,使得無人機管理立法這個問題又一次出現在公眾視野中,雖然一份問卷的發出距離真正立法很有可能還有着很長的時間,但是起碼給了從業人員一個信號,立法是無人機管理的必經之路。
筆者閲讀這份問卷後認為,雖然這份問卷的專業性並不強,但是其所針對和涵蓋的範圍相對來説還是比較全面的。有可能會成為後續一系列工作的準備環節。下面筆者就針對這份問卷,對於現在無人機行業,特別是無人機管理上出現的一些誤區和問題加以分析。
“無人駕駛航空器專項整治情況暨加強管理工作”問卷大體上被分為了七個不同的項目,除第一部分是針對所有受訪者的統一部分外,其餘六部分分別是針對軍航管制部門、公安部門、工信部門、科研院所和製造企業、航空社會團體和個人用户所設立的調查項目。而這六項中,前三項(即軍航管制、公安、工信)是屬於管理部門的範疇,後三項(即科研院所和製造企業、航空社會團體、個人用户)是屬於實際使用的用户範疇。其實這個劃分方法,筆者在大體上是沒有異議的。但是筆者認為這裏的實際用户中並沒有囊括政府部門,公共安全機構這些用户。當然,也可以理解將這些應用單位歸到科研院所和製造企業下,但是這樣的措辭並不嚴謹。況且,政府部門和公共安全機構在無人機應用上存在的差距也十分明顯,嚴謹起見筆者認為確實應該為這些機構單獨設立一個分類。
説完了分類,我們來分別針對這次問卷的三大部分進行解讀。再開始之前,筆者建議大家還是現行閲讀這次的調查問卷,這樣在後面的閲讀過程中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誤會(網頁地址http://www.caac.gov.cn/XXGK/XXGK/TZTG/201708/t20170830_46492.html)。
首先就是針對所有受訪羣體的第一部分。這部分問卷的主要內容涵蓋了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定義,空域管理,操作人員培訓及相關稱謂,管制管理辦法,其他意見建議這幾個部分組成。對於大家廣泛關心的各類無人機適航資質、無人機夜航和人員密集區飛行這些關鍵問題都有涉及。特別是這裏提到的120m以下高度空域飛行計劃申報標準,一旦合理合法化後,絕大多數的愛好者將會有更多的可以用來飛行的區域。工廠單位、科研院所和農業用户的飛行要求也將被大大簡化。

優雲系統中筆者所在的南京市周邊的管制區和禁飛區情況。但是實際上,不同的管理部門之間對禁飛區的標註情況並不一致,比如部分軍用機場和廢棄機場的管制情況,就存在非常大的差異
對於軍隊公安管理部門,此次調查對管制部門工作壓力以及一些管制方案和管制辦法進行了調查。而針對公安機關,主要對於無人航空器的市場流通和相應的管制渠道,特別是對無人機反制措施進行了意見徵集。對於工信部門的調查針對的主要是無人機機載無線電設備的管理管控辦法。
整體上來説,雖然説這份調查中對管理部門的調查並不是十分詳細,但是基本上針對現有管制措施未能涵蓋或者模糊不清的範圍進行了一些基礎的調查。同時針對不同的職能部門的智能特點細化了一些管制範疇。例如針對軍航管制部門就提到了機型身份識別相關辦法,而針對公安部門則重點側重了無人機流通和無人機反制相關的情況。

小型無人機在治安戰中起到了不小作用,M2步兵戰車上也可以搭載無人機反制設備。通過自主尋的和通信鏈路干擾實現反制無人機的目的,這種“軟殺傷”手段目前而言已經非常成熟,國內的公安和其他安防系統採購的便攜反制設備基本上也屬於這個範疇
對於製造企業、科研院所和用户,調查首先對前段時間推出的無人機實名登記政策推廣情況進行了調查。而針對廠家和科研院所,調查主要針對從研發技術手段上對無人航空器進行監管的可能性。特別是目前一些用户對於無人航空器私自改裝飛行的情況和原理上的無人機管制手段的執行,進行了一些調查。同時對一些開展實驗飛行的單位,實驗飛行的開展情況進行了調查。針對航空社會團體,主要的調查方向侷限在航空社會團體活動開展和具體管控單位的職責上。對於普通用户的調查則主要針對現在管制單位的管制執行情況。
整體而言,同針對管制部門的調查不同,針對廠家和用户的調查出現了很多重複的內容,當然目前用户羣體確實存在大量用户缺少相關知識,法律意識淡薄的情況,調查展開的範圍也確實有限,所以出現重複問卷的情況也情有可原。

在某網站上搜索無人機GPS改裝相關內容已經沒有結果,但是一些民間論壇上,教授用户如何規避GPS電子圍欄的教學貼仍舊層出不窮
筆者認為,首先管理部門能夠對羣眾呼聲高,管理壓力大的無人航空器管理進行調查,這本身就是非常值得贊同的。無人機行業的發展需要一個專業化的管制機構和規範化的管理法規,不管怎樣,這次調查為這個美好目標的達成開了一個好頭。對於現有的管理辦法,存在一定數量的管理漏洞和不合理規定。特別是對於飛行區域的劃分和飛行空域的申請,存在含糊不清和流程繁瑣等一系列問題。早日設立專項管理機構,早日出台合理的管制條例和法律法規,才能更好的促進無人機行業的發展。同時,監管部門才能合理監管,對於“黑飛”這樣的不安全因素,也能更好的進行監管。
筆者作為無人機行業從業人員,自然是希望用户能在飛行前更好的瞭解手裏的飛行器的原理和性能。但是讓所有的用户都考取動輒萬元的飛行執照既不合理,也浪費資源。對於普通用户而言,學習安全飛行知識,規範化的飛行區域才是他們真正所關心的。
希望能早日看到一份合理的管理條例,也希望大家能遵守法律規定安全飛行,好好享受飛行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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