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1·17致10死重大事故報告公佈:33名責任人被處理
央視新聞客户端11月16日消息,日前,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公佈了《中煤擔水溝煤業有限公司“1·17”重大頂板事故調查報告》。調查認定,這起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並建議對33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理,其中8名事故責任人已由公安機關和監察委員會處理(公安機關處理5人、監察委員會處理3人)。事故調查建議給予25名責任人黨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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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經初步分析指出,這起事故發生的原因是:4203採煤工作面膠帶順槽錨杆長度不夠,沒有起到錨固作用,在進行巷道維修時,安全防範措施不到位,發生冒頂,導致人員被埋。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一是巷道支護設計不合理。4203工作面膠帶順槽巷道高3.3米,頂板支護錨杆長2.2米,冒頂處煤厚5.6米,錨杆未進入煤層頂部岩層,沒有起到錨固作用。二是礦壓觀測弄虛作假。4203採煤工作面膠帶順槽安設的頂底板位移觀測記錄頂底板移近量全為0,與該巷道壓力顯現明顯、巷道底鼓嚴重等事實不符。三是礦井採掘接替緊張,上一階段的礦壓未穩定就開始施工新工作面。4203工作面掘進施工時,相鄰的4202工作面正在回採。四是超能力組織生產。該礦核定生產能力90萬噸/年,每月產量應在7.5萬噸左右,但2016年11月份生產原煤40萬噸,12月份生產原煤26萬噸。
調查組還建議對事故責任單位進行嚴肅處理,建議對擔水溝煤業處以總計900萬元的行政處罰。負地方監管主體責任的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未認真履行職責,責成向上一級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2017年1月17日10時15分左右,山西中煤擔水溝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擔水溝煤業)發生一起重大頂板事故,造成10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517.4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