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寧:養老金要靠變賣國資才能勉強發放是胡扯!
【文/ 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魯寧】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俗稱“國資充社保”)已向社會公佈,這是自本月2號人社部發布“實施基本養老金中央調劑制度”之後,勞動保障部門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增強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性的又一重大舉措。而且,相對於治標層級的“中央調劑”制度,“國資充社保”具有治本特性。
這樣一件大好事,但不少人既不閲讀《實施方案》原文,亦不閲讀財政部就《實施方案》答記者問,沒有搞清“國資充社保”的內在涵義,就斷言現有養老制度靠現有繳費已入不敷出,以至於不得不變賣國資存量才能勉強維持。
不可否認,養老難題具有世界屬性,各國都十分頭痛,中國亦然,沒有哪個國家已找到一勞永逸之應對辦法。鑑於人口總量和老齡化程度,中國的養老難題之潛在隱憂,尤其不能小覷。但現狀是,中國的養老難題亦不斷被別有用心者故誇大和渲染,反映為現狀,有兩條最突出的很有必要挑明點破:
第一,養老保險基金池目前並沒有見底。不但沒有見底,而且積累還每年都在增加。潛力——參保人數更沒有挖盡,尚有1億該參保人口因各種原因尚未參保。而現有參保人口不間斷參保比例也只有七成左右。
關於養老難題,國內許多機構都在作課題研究,每年發佈的所謂研究報告不少。部分研究由於立場不端正,外加數據因立場先行而作選擇性使用,就往往以偏概全、聳人聽聞、可信度極低。筆者就只相信人社部按季或每半年發佈的權威數據以及小結性闡述。
引用人社部的最新權威發佈:截止今年三季度末,除黑龍江省養老金入不敷出232億元之外,全國養老金積餘43965億元,即使從現在起全國沒一分錢入賬,也可支撐16個月發放。所以,養老金已經“揭不開鍋”之危言,完全是一派胡言。
目前惟一入不敷出的是黑龍江,累積“賬面缺口”232億元。但通過中央調劑,該省養老金實際發放一天都沒有拖欠。相反,由於該省國有經濟比重大,大型國企及國有控股企業數量多,勞動保險制度遠比民營經濟佔比高的省份要正規,該省退休職工的月均養老金在國內處於中等水平(原因是個人賬户的繳費相對“紮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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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每當黨和政府採取具體措施,或改革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或加深加寬養老資金池,國內外總有人反應迅速,立即聯起手來極力唱衰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而且,黨和政府所採取的舉措針對性越強,力度越大,唱衰雜音的傳播就越不擇手段,奇談怪論就愈加荒唐可笑。這一次“不得不變賣國資説”就是這樣的惡例。
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為例,個人養老金賬户由個人繳費、企業繳費為主,除此之外,還有以地方財政託底的省級統籌部分,由中央財政託底的中央統籌部分。省級統籌部分用來省內縣市區的調劑使用,類似於“轉移支付”,中央統籌部分用於類似黑龍江省的“賬面缺口”之填補。
2010年起,為應對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帶來的養老金繳費增速放緩,中央開一口子,決定從部分央企的税後利潤中切出5%,劃入養老金中央統籌賬户,從此開啓央企税後利潤充實養老資金池之先河。
2012年後,此項操作的利潤劃轉比例有所提高,但納入劃轉名單的央企卻年年有所變化,這是因為央企税後利潤隨經濟週期和行業週期的波動而波動,今年贏利明年虧損實乃常態。因此,用央企利潤中切出一小塊的辦法,來充實養老金資金池的做法,是一種應急性舉措,只能用於治標。
昨天公佈“國資充社保”方案,旨在開闢籌集基本養老金的新渠道,相對於“央企利潤充社保”的權宜之計,“國資充社保”旨在建立養老金補充來源的長效機制。一旦該機制全面發揮效能,充入養老資金池的,不再是國企税後利潤之一部,而是國資之一部。從理論到實踐,前者是臨時性舉措,後者則是可長期延續的治本之策。
請注意,充入養老資金池的“資”,不是現金,而是以股權形式兑現的、定期分紅的股息和定期派息,以及按股權比例增資擴股時的法定優先權。
按照“實施方案”,如果養老資金池很充盈,由中央和省級養老金運營機構持有的國資股權之股息,可留在企業內作“股生股、息生息”運營,形成更具積累性的、良性循環的股權擴容和股息,隨時用於充實養老資金池。
當然,各級養老金運營機構所持有的國資股權(“實施方案”的起點暫定為10%),只要按現行的專使變現的法律法規進行操作,是可以隨時變現的。但變現的前提條件是,養老金支付確已到了“揭不開鍋”之程度,而且短期內還沒有其它辦法可作應急。
現如今,全國養老金實際結餘達43965億元,黑龍江等個別省因歷史原因和產業工人結構所造成的“賬面缺口”,完全可以通過中央掌握的調劑基金調劑解決——既然如此,又有哪家養老金運營機構,肯把手持的國資股權輕率賣掉變現呢?
須知,用“央企利潤充社保”,前提是央企要有利潤。而用“國資充社保”,儘管股息多少也存在豐收與歉收之別,但股權只要不賣掉則是永續的,這就是二者最大的根本性區別。
此外,“央企利潤充社保”的另一個侷限性,是承擔此項義務的企業數量和範圍都很狹窄。“國資充社保”方案,則極大拓展了持股對象——必須履行義務國企範圍和數量。縱向計,中央和地方的全資國企(在限期內先完成股份制改造)、控股國企、上市控股國企,均被納入其中;橫向看,除少量公益類、文化類國企,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之外,所有國企包括贏利能力在全球最強的國內金融類國企,都須向中央和地方兩級養老金運營機構轉交現有國有股權的10%。
方案沒有透露實施“國資充社保”方案後,每年可向養老資金池注入的股權分紅數量,但在方案制定階段,有關方面肯定進行過認真論證、測算和“超算模擬”。無論如何,有一條憑常識即可判斷,經縱向拓深和橫向拓展,每年實際注入養老資金池的股權分紅數量,與原先有一搭沒一搭的、小範圍的“央企利潤充社保”相比,前者必成幾何級數般增長。
建立於以上分析,現階段中國特色的養老保險制度,非但沒有到只能依賴出賣國有資產輸血才能維持之地步,而是極具前瞻性地、主動適時地推出擁有未雨綢繆特性的“國資充社保”方案主動應對未來,環顧全球,只有真正對歷史和未來負責任的政府才能、才肯這麼做。
放在全球範圍觀察之,“國資充社保”方案,具有鮮明的養老保險制度創新意味。尤其要強調並值得慶幸和驕傲的是,這樣的制度創新絕大多數國家只有羨慕和嫉妒的份---它們誰也學不了,因為,沒有哪個國家如今天的中國,既有充滿活力的民企和民營經濟,亦有越做越強的國有企業和國有經濟!而且,在搞活了市場之同時,國有經濟迄今牢牢掌控着國家的經濟命脈!這就從制度上保證了“國資充社保”,是中國老年人特有的“時代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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