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殺紀念館附近開“大開沙界”餐館 招牌已撤下
澎湃新聞12月17日消息,日前,在距離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不遠處,一家名為“大開沙界”的餐館正成為眾矢之的——這個餐廳的名字,諧音為“大開殺戒”。
南京當地一些市民認為,在如此敏感的地方開設如此名字的餐廳,不僅是對遭受侵華日軍迫害致死的同胞們的不敬,也是對國人情感的冒犯。
該餐館所在地、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介入調查。該局相關負責人對澎湃新聞説,經調查發現,“大開沙界”是經國家商標局核審通過的註冊商標,因此,商傢俱有合法使用權。但是,該餐廳距離紀念館不遠,又在(12月13日)國家公祭日前後,“時節敏感”,在商標使用上確實“還不夠規範”,他們已對商家進行勸説,要求商家將中文字樣遮擋或撤下。
大開沙界所在公司創始人之一安琪雅表達了他們的“擔憂”:“這幾天我們一直在等政府部門給出指導意見,下一步到底要如何調整。只希望事情不會弄大。”
開在紀念館附近的“大開沙界”
事情回溯到幾天前,12月8日晚,有網友在微博上發帖稱,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又稱江東門紀念館)200米開外,一家新開的沙拉店招牌竟寫着“大開沙界”,與成語“大開殺戒”諧音相同,而且招牌上方還正對着國家公祭日的標語——“正義必勝、和平必勝、人民必勝”。

12月8日,網友發帖稱,在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附近的“大開沙界”,招牌刺眼。 網友供圖
“這樣的氣氛,這樣的時期,這樣的地點,為什麼會允許這樣刺眼的招牌存在?”該網友説。
網友的質疑旋即引起重視,南京市建鄴區市監局日前向澎湃新聞回應稱,12月9日,他們接到情況反映後,轄區分局趕往商家調查。經調查發現,該沙拉店並非位於江東門紀念館正對面,“而是在附近約七八百米左右的萬達廣場內”。
澎湃新聞記者近日來到沙拉店發現,這家“大開沙界”門店,從地圖上看,距離南京大屠殺紀念館約400米,如果要從公路對角的紀念館步行走來,大約需要十分鐘。

“大開沙界”字樣被遮擋住澎湃新聞記者陳卓圖
不過,此時,該門店內外已經看不到“大開沙界”字樣,其英文名稱旁原本對應着中文的地方均被掩住,户外的廣告牌也已經撤下。

“大開沙界”户外招牌已撤下澎湃新聞記者。陳卓圖
大開沙界南京公司、南京大開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股東錢霖介紹説,經工商執法人員告知後,他們就立馬作出瞭如上整改。
據介紹,該沙拉的品牌方為上海思味谷林餐飲公司,它們用2年多的時間在全國鋪開50家門店,南京就有3家“大開沙界”。而位於江東門紀念館的這家河西萬達店,開張不過半年。
該公司創始人之一的安琪雅介紹,“大開沙界”四字是其註冊商標的一部分,2016年通過國家工商局審核註冊,正常在門店內外展示使用。
對於這次的“被投訴”事件,安琪雅覺得有些“無辜”和“無奈”,“全國50家門店,我們還是第一次聽到這樣的反映。”
她解釋説,“大開沙界”的取名用意,對應英文“Max Salad”。Max是取公司三位創始人首字母組成的單詞,為了避免譯成中文的“最”、“極致”等字詞,最終選用了“大開沙界”四字,寓意“打開沙拉的新世界”。
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對澎湃新聞表示,“大開沙界”這一商標是經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審核註冊的,商家擁有合法的商標使用權。
不過,商標的使用上確實不夠規範,“他們註冊的43類餐飲商標,是圖形加文字的混合商標,商家不應當只展示一部分(文字商標),而應當將圖形文字組合商標的整體展示出來”。
同時,“距離(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確實不遠,考慮到羣眾的期許,在特定的氛圍下,經我們勸説後,商家非常配合,拿掉了中文標識。”建鄴區市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暫時的遮擋並非長久之計,對於下一步究竟如何調整,安琪雅仍有些擔憂:“我們這幾天一直在等工商部門的指導意見,希望知道之後會怎麼辦。”
“大開沙界”有悖於公序良俗?
作為商標,“大開沙界”四個字是否帶有不良影響?對於上述投訴,網友評論不一。
有人表示支持,“明顯這種店名就是很敏感的,登記的時候相關部門怎麼同意的?”也有聲音説,名字並無不妥,只是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附近,讓人有些“尷尬”,“沒必要上綱上線”。
一位工商部門的執法人員直言,從其個人經驗來看,這樣的“商標”本身不存在太大問題,而且經國家商標局核審通過,商家擁有使用展示商標的權利。
而律師的看法也不盡相同。一名不願具名的律師認為,即便拋開時機和地點不説,“大開沙界”四字也不妥當,易引發聯想,其諧音宣揚暴力,可能會對青少年造成不良影響,有悖於社會公序良俗。”
依據現行《商標法》第十條規定,如果商標“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具體而言,《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對“社會主義道德風尚”進行了界定,是指我國人們共同生活及其行為的準則、規範以及在一定時期內社會上流行的良好風氣和習慣。而“不良影響”是指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他構成要素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的、負面的影響。
“如果一旦有人向國家商標局主張宣告無效,恐怕‘大開沙界’在所難逃。”該律師表示。
上海邦信陽中建中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斌寅律師認為,從商標本身來看,“大開沙界”是個中性詞,不含任何違法內容,在外形或者呼告方式上,沒有違反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也並未侵害社會公共利益。
不過,商標本身雖然並不藴含被宣告無效的因素,但是在商標使用過程中,可能會存在因使用方式、場合等因素產生商標自身含義以外、因“後天原因”產生其他特定環境下不良聯想的情況。
“比如‘大開沙界’用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旁邊可能產生不良聯想,但是放在上海的南京西路、靜安寺就不會產生同樣的負面評價。”陳斌寅律師説,而商標法或相關實施條例目前尚未對這種“本身沒有問題,因客觀環境變化導致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的情況作出明確規定,“所以目前我們看到的是,工商部門採取了退而求其次的處理,認為商家使用商標上不夠規範,將其爭議字樣遮擋住。接下來,這種處理是否會轉化為處罰,目前來看,是比較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