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庭審第6天:檢方建議對陳世鋒判刑20年
旅日留學生江歌被殺案自11日在日本開庭以來,已經進入庭審第6日。
據中國長安網12月18日報道,今天上午,日本檢方辯論宣佈,建議法庭判處陳世峯20年有期徒刑。檢方稱,陳世峯蓄意殺人,行兇手段極其惡劣,完全沒有反省。他的目的是殺劉鑫。

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 圖源:澎湃新聞

陳世峯
中國長安網報道稱,法官給出20年有期徒刑的判處建議,主要有7個關鍵因素:
1、陳世峯行為惡劣,江歌脖子上有12處傷口,主要傷口從右到左刺透,深度達6.5cm-8cm;
2、殺人動機強烈;
3、陳世峯行為自私;
4、給社會帶來惡劣的影響;
5、陳世峯是有計劃性的殺人行為;
6、劉鑫開門的話,檢方推測也會強制開門,殺了劉鑫;
7、行為具有報復性,沒有悔恨,道歉只是形式上的。
據悉,陳世峯描述案發後:“刺了後(刺傷江歌),刀刃埋起來了,當時看不清楚很暗,在附近50米的地方,看到有一堆土,便走過去準備把刀埋了,在埋刀的地方冷靜了30秒,想起包裏有衣服就馬上換了。”
陳世峯迴答現在的想法説:“犯了這麼大的罪,當然是説實話,不知道怎麼去賠一條命,如果真的可以盡所有,願意用全部去謝罪。”
江母在哭泣:“我要我的女兒,用你的命來賠!”
陳世峯描述案發時心理狀態是“感覺在飄”:“那個時候世界那麼安靜,耳朵聽不見聲音,外界的一切進不到我的身體,感覺在飄。”
他描述案發過程説:“把刀拔下來的時候,血噴得很厲害,湧上來,當時身體在打顫,蹲下來的時候下面全是水,尿了一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