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哥哥:台灣通過新公投法,大概是忘了希特勒的教訓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濱哥哥】
台灣“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公投法修正案”,大幅降低公投門檻。媒體們更是在鼓吹各種“還權於民”,“突破‘鳥籠’公投,自由呼吸”,“下修投票年限走向世界前列”等標語給民眾打雞血,彷彿新公投法的修訂就是打開新世界大門一樣。
然而,仔細對比新的修正條例與各國對於“公投法”的謹慎態度可知,台灣並非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相反,是進一步打開了一個名為“民粹”的新潘多拉魔盒,對於台灣內部的社會穩定與經濟發展無疑是一個阻礙。

新舊公投法
舊版公投法規定,提案的人數必須達到全台灣選舉總人數的千分之一;成案必須達到總人數的5%;通過則需要達到總人數的1/2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1/2同意,才能通過;另外,投票者的年齡也必須年滿20歲。
新版公投法則規定,提案人數達到選舉總人數的萬分之一即可;成案則為1.5%;通過提案的要求則為簡單多數決,其有效同意票需達到全台灣投票總人數的四分之一。

那麼,按照2016年全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總人數18782991人來計算,未來連署所需人數將是1800餘人,成案所需人數約28萬人,通過則僅需約469.5萬人。同時將投票的年齡限制降為18歲即可。
從新舊版對比可以看出,新版公投法的門檻是要遠遠低於原版的,當然,民進黨為了防止出現“統獨”公投,特意將“修憲”“領土變更”等涉及兩岸統獨問題的提案直接排除在外,被網友看破其“假台獨”的手腳。
趕英超美的新公投法
毫無疑問,無論是從公投的人數門檻,還是直接由民眾提案來進行公投,亦或是廢除掉審核公投提案的“公審會”而言,台灣都是“走在世界前列的”。全世界沒有一個地方敢於如此近乎兒戲般對待公投這件事。
美國,沒有全國性公投,有的也只是地方性公投,且只有27個州舉辦過公投這件事,平均門檻為7.5%。
法國,只有總統才能發動公投,人民不可以。
荷蘭,只有諮詢公投,即便是地方性公投也是諮詢性的,而且連署的門檻必須是5%~10%。
加拿大,公投只涉及到修憲,沒有其他公共議題的公投。
丹麥,比利時,瑞典(除修憲外),均是諮詢性的公投。
即便是去年的英國公投脱歐,也是由政府發起,並交與民眾進行公投,因為政府在對於是否脱歐問題無法達成共識,無奈之下才交由民眾進行公投決定。即便如此,英國還賦予國會權利,來拒絕人民提出的公投成案。而台灣則是直接廢除審核公投案的公審會。
這些民主國家們之所以要如此謹慎地對待公投這件事,就是為了防止釋放出民粹的惡魔,將原本代議制民主政治走向全民政治狂熱的深淵裏去。

這種由全民公投而引發的民粹災難,最著名的莫過於迷戀全民公投的納粹德國。希特勒十分迷戀全民公投這種高尚神聖的民主形式。1936年,希特勒將國會改選與“恢復民族榮耀及國家主權”的公投一併舉行,選民的投票率高達99%,希特勒的納粹黨獲98.8%的絕對性支持。1938年二戰前夕,希特勒繼續玩弄民粹,以全民公投的方式吞併奧地利,整個“大德意志”的贊成票是99.08%,奧地利高達99.75%。
瑞士,只有836萬人口,卻是世界上最熱衷於全民公投的國家。每年瑞士的公投就高達三到四次,自1848年來已經超過580次全民公投。誕生並通過了各種稀奇古怪的公投議案,比如1977年投票通過“反物價上漲與通貨膨脹”;1992年通過“政治庇護”公投案,要求驅逐所有不具備公民身份的移民回到他們母國。2009年瑞士也公投通過了禁止興建清真寺,直接用“多數暴力”壓制40萬的教徒(二十分之一人口)。這些手段的政治操作顯然是民粹式的治理模式,其身後便是希特勒的“全民公投”影子。
低門檻的公投就意味成為政治的武器
連署僅需要1800人,提案僅需要28萬人,這種低門檻的公投帶來的只會是勞民傷財式的災難,特別是被政黨所裹挾的公投案。
我們先來看一個低門檻亂象的前奏曲。
台灣之前上線了一個讓民眾參與公共政策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只需要5000個民眾附議就能成為提案並讓政府必須回應。結果我們可以看到,上面誕生了一連串讓人啼笑皆非的議題。其中就包括:禁止掛五星紅旗,全台灣中小學加裝空調,調整台灣時區,甚至為了抵制“調整台灣時區”的議題,民眾反過來提出“反調整台灣時區”的議題來加以對抗,還有提議廢除掉“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議題。

台灣部分政治人物不斷強調公投是還權於民,但其實一般民眾對於複雜的政治事務,沒有太多判別能力,因此公投案大多是政黨或利益團體在操控、發動。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本次的公投法修正案中,國民黨會同意修法的緣故:公投也可以成為政治武器加以利用。
國民黨作為“在野”政黨,且在民進黨的連番出招之下已經無力反擊,在民眾心中的形象也岌岌可危。而2018年地方選舉又即將到來,國民黨必須借用公投法的低門檻來進行反制,採用“公投捆綁大選”的方式來給自己增加政治選票。
比如,針對現如今民進黨忙得焦頭爛額的能源問題、空氣污染問題、一例一休2.0修法問題,提出各種版本的公投議案出來獲取政治選票。諸如發起“恢復核電公投”“廢除新版《勞基法》公投”,甚至針對太陽花攪黃了的兩岸服貿與貨貿發起“恢復兩岸服貿公投”等議案來進行政黨攻擊。而且還可以針對被《勞基法》傷得最深的勞工發起“恢復七天假期”“最低工資由22K提高到30K以上”的公投議案。
在政黨操作之下,無論是公投連署亦或是投票,都很容易變成政黨鬥爭的工具,往往簡化的情緒性動員就能讓整個議題凌駕於公共議題的理性辯論,幾乎不存在透過公投辯論就能得到理性的公投結果這種理想化的民主理論。
比如著名的“用愛發電”的情緒性煽動就促成了台灣廢核運動,從而也導致了現如今台灣依靠大力發展火力發電來維持島內的能源需求,也帶來了全台灣的空氣污染問題。這不僅是缺乏理性的公眾辯論的表現,也是民眾理盲而濫情的表現。

事實上,我們從2016年的英國脱歐一案就能看到,當結果出來的時候,竟然有成千上萬的民眾不知道公投的具體內容,不少的年輕人出於好玩、很酷的動機而選擇了公投選項,以至於後悔的民眾希望政府能發起第二次公投來決定是否脱歐的議題。
這種鬥爭性公投並非不存在,比如之前台灣就曾經發起過全民公投來進行政治性選票操作。
2004年陳水扁為了能繼續當選台灣地區領導人,將“公投”與“總統大選”進行捆綁,並規定到同一個投票所內,一次發三張選票(兩張公投,一張選總統)投三個票箱,讓民眾不能不投“公投選票”,甚至打出政治性抹紅牌,將公投是否勝利與大陸結合,使得原本是反映直接民意的“自由公投”,變質為貫徹當局意志的“脅迫公投”。
2008年大選的時候也是故技重施,民進黨推出“入聯公投”,要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而國民黨也反制推出“返聯公投”來重新進入聯合國。然而我們知道,台灣是否能進入聯合國,台灣自己説了不算,國際不認同,投了也是白投。但是,這對於選舉來説,卻是最有力的武器,能夠通過一次公投進行民意的煽動,從而為增加自己的選票。

民粹的惡魔
然而,公投並非毫無代價。
一個最明顯的的代價是,根據台灣的選舉情況而言,發動一次公投的成本為7億新台幣。同時還會極大程度地煽動全台灣人民的精力來進行公投的各種操作。不管是從之前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還是之前台灣發動過的公投,我們都可以看出,在高門檻的公投法之下,台灣的政黨為了選票都能互別苗頭,甚至提出相反的公投案來進行對抗。那麼,在低門檻之下這種對抗式、政治操作式的公投案只會越來越多。
而台灣人民由於對政治人物失望,對代議制政治的不信任,很多人都把公投當成了“人民當家做主”的實現,渴望用直接民主來實現政治願望。然而,直接民主並非萬靈藥,英國公投帶來的震盪便是其表現之一。術業有專攻並非只是説説而已,每個人由於專業不同,學識不同,思辨能力不同,民眾大多對專業性的議題缺乏知識,又缺乏長遠的眼光而變得短視。於是神聖的一票往往在政客的煽動下變成了情緒的一票,而這一票跟一個專業領域的專家的選票價值一樣。
美國“憲法之父”麥迪遜在批評雅典直接民主時説過一句名言:“即使每個雅典公民都是蘇格拉底,雅典公民大會仍將是一羣暴民”。現實中我們就能看到,瑞士可以通過公投而直接驅趕沒有合法身份的移民滾回他們的母國,也可以直接用公投否決掉國內二十分之一民眾的信仰場所。
因此,即便是倡導直接民主的盧梭,也認為實行直接民主的地方,人口不能太多,經濟不能太發達,人民不能有私心。同時也為了要防止希特勒式人物通過全民公投來操作民粹的惡魔,就是這些侷限,導致了這種直接民主難以在現代社會中實行,代議制民主才成為主流,英美法德更不敢將公投議題的發起權力下放到人民手上,更多的國家更是隻進行諮詢性公投,而不像台灣這樣直接由民眾提出,公投過後還具有法律效力。
實際上,在發達的民主國家裏,都認為對於公投這種東西是必須十分謹慎的。公投具有現代政治中最為狂暴的民粹主義成分,往往在民意的煽動下成為短視而對社會極具破壞力的影響。然而,台灣的政黨們為了各自的政治算計而將公投法進行修改,將民粹的惡魔直接交到民眾的手上。顯然,政治算計才是他們在意的東西,至於民生?恐怕在他們心裏根本沒有選票重要。
這也就宣示了,台灣在政黨的政治博弈下,即將迎來新的民粹社會。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平台觀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關注觀察者網微信guanchacn,每日閲讀趣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