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亦隆:有了戰略步槍還要不要火箭筒了?
【文/ 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張亦隆】
近期CCTV-7軍事-農業頻道報道了我軍某信息化機步師演習的新聞,其中有二個畫圖非常引人注目,一個是國產11式單兵綜合武器系統出鏡,另一個就是國產69-1式40毫米反坦克火箭筒也隨後出鏡。放眼世界範圍內,我軍某信息化機步師的裝備和信息化水平也堪稱一流,完全可以與美軍比肩,但在這支部隊還是出現了新舊裝備並存的情況,那麼這種並存狀態會不會預示着未來我軍步兵班的火力核心將發生一些變化呢?


圖片來源:作者供圖,下同
一、從機槍過渡到火箭筒
解放前,解放軍步兵班的火力核心都是輕機槍,但在建國後的第一次制式化期間,因仿蘇的53式輕機槍全槍質量較大,供彈具攜行不便等原因,故在步兵班內沒有編入而是在步兵排內編制1個機槍班,裝備2挺53式7.62毫米輕機槍,作戰時根據排長的命令配屬到某個步兵班內作戰。
到了第二次制式化期間,仿蘇的56式7.62毫米班用輕機槍全槍質量輕,彈藥攜行也較為方便,所以重新編入步兵班內。以當時的12人制步兵班想定為例,全班火力核心為1挺56式班用輕機槍,由正副射手使用(副射手無武器),正副班長各配備1支56式7.62毫米衝鋒槍,其餘7人使用56式半自動步槍,另1人配發一具70式62毫米單兵反坦克火箭筒。但事實上,由於70式單兵火箭筒最終沒能列裝我軍,事實上的步兵班人數通常為11人,而反坦克火箭筒則編制在步兵排火器班內。
但隨着蘇軍列裝了劃時代的T-62主戰坦克,對我軍整個反坦克體系構成了空前的壓力,據當時的測試,全軍現役裝備中只有59式130/152毫米加農炮可在常規交戰內擊穿其正面裝甲,由於其體積大,運動不便,不可能作為機動反坦克力量使用。而65式82毫米無座力炮雖然能從側面威脅到T-62主戰坦克,但其射程近,發射時煙火較大且佔用人數較多,只能編制在步兵連/營一級。為了解決步兵班反坦克能力弱的問題,我軍開始將69式四〇火箭筒大量編入步兵班內,甚至形成了一種極其特殊的10人制步兵班。
這種10人制步兵班內編制有2具69式四〇火箭筒和1挺班用輕機槍,除了正副班長以外就只有2名步槍兵了,可以説是一種畸形的以防禦集羣坦克衝擊為主要作戰目的的步兵班形態。這種步兵班理論上可以應對蘇軍一個坦克排的衝擊,這對於減輕當時我軍整體反坦克壓力有着極為重要的意義。
但隨着我軍新一代反坦克武器的列裝,這種欠缺靈活性的步兵班也發生了變化,逐步演化出了9人制裝甲步兵班和9人制摩托化步兵班,前者是在原10人制步兵班的基礎上去掉一個四〇火箭筒射手組後,加上無武器的車輛駕駛員。後者同樣是去掉一個四〇火箭筒組後,加了一名步槍手。
相對於雙火箭筒步兵班,這兩種步兵班的平衡性較好,雖然仍明顯是重於防守,但畢竟有了2~4名可用的步槍兵,在火箭筒和班用輕機槍的掩護下是可以執行進攻任務的。至此,我軍步兵班正式形成了班用輕機槍和四〇火箭筒的火力雙核心,並一直沿習至今。


二、120火代替了四〇火
進入1990年代後,隨着第三代主戰坦克在世界範圍內的擴散,作為我軍步兵營屬反坦克武器主力的-PW78式82毫米無坐力炮層已經過時,不能滿足擊穿第三代主戰坦克的需要。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軍研發並列裝了新一代PF98式120毫米重型火箭筒。PF98式120毫米重型火箭筒分為營用型和連用型兩種,前者用於淘汰78式82毫米無坐力炮,後者理論上配屬於步兵連,但事實上,由於我軍並沒有多少部隊在步兵連內編制有火器排,所以實際上出現了PF98式連用火箭筒無用武之地的窘境。
就在這時,轉機出現了。作為最重要的步兵反坦克武器,我軍對於69式四〇火箭筒的改進是十分重視的,雖然先後列裝了三代40毫米破甲彈和二型殺傷彈,但受限於其超口徑戰鬥部尺寸的限制,其最大破甲厚度已經不能滿足擊穿第三代主戰坦克的需要了。而新研製的PF89式80毫米單兵火箭筒雖然解決了攜行性問題但是其破甲能力也不能滿足擊穿三代主戰坦克的要求。而相對輕便易攜的PF98連用型火箭筒正好可以下放到步兵班替代69式四〇火箭筒。
客觀的説,120火箭筒的性能較四〇火箭筒要優異的多。其優勢主要有:
1.破甲威力大,彈種多。四〇火發射DZP1C型40毫米破甲彈時,可擊穿180毫米/65º的裝甲。而120火發射破甲彈時可擊穿230毫米/68º的裝甲,而且後者能發射的彈種也要多於前者;
2.射程遠、精度高,120火發射破甲彈時有效射程為400米,比四〇火遠出100米,而且其射擊精度較高,其在500米處的立靶精度與四〇火300米處的精度相當;
3.配備有較為完善的火控系統,並有一定的夜戰能力,120火配有白光瞄準鏡和微光瞄準鏡,與四〇火配備的瞄準鏡相比,120火配備的白光瞄準鏡視放大率高、可自動裝訂表尺,在使用上也要簡便得多,其配備的微光瞄準鏡不僅可以用於射擊,還具備了偵察、跟蹤、測距、測速等多種功能,保證了PF98連用型火箭筒擁有較高的命中率和夜戰能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雖然説PF98連用型火箭筒有着不少的優點,但對於步兵班內是否應該配備它,實際上是一件值得商榷的事。
120火的性能很好,但是它對於步兵班來説,過長過重了,其行軍狀態全長就達到了1191毫米,發射筒的重要也達到了10千克,而更為致命的是,120火箭彈全重遠高於四〇火箭彈,其破甲彈全重達到了6.28千克,多用途彈的全重更是高達7.60千克!相當於3枚DZP1C型40毫米火箭彈。
這種重量也就決定了一個PF98火箭筒射手小組要想具備一定的作戰能力,至少就需要3名成員,1名正射手背發射筒,二名副射手揹負彈藥,當副班長兼任火箭筒組組長時,還要幫着背火箭筒白光/微光瞄準鏡和連用小三腳架。即使佔用瞭如此多的人力,揹負的彈藥量也不過只比四〇火多一發而已。


一個9人制的裝甲步兵班,在配備PF98連用型火箭筒後就出現了一個嚴重的問題,那就是步槍兵人數下降到了一個危險的程度。扣除正副班長各1人,3人火箭筒射手組和2人班用輕機槍射手組以後,即使為駕駛員配備1支自動步槍,班內的步槍兵只剩下2人,以我軍傳統的三個戰鬥小組為例,班長帶班用輕機槍組,副班長指揮120火射手組,最後是1個戰鬥小組長帶1名士兵,這樣的步兵班能執行什麼樣的作戰任務可想而知。
那麼如果編成二個戰鬥小組的話,班長就要同時指揮班用輕機槍組和火箭筒射手組,而副班長則帶2名步槍兵投入戰鬥,效果好於三個戰鬥小組,但班長的負擔是比較重的。而且在這種編制想定中隱藏着一個更為嚴重的缺陷,步兵班持續作戰能力差。

無論是裝備四〇火箭筒還是120火箭筒,持續作戰能力差都是我軍步兵班的一項短板,以裝備四〇火箭筒的步兵班為例,火箭筒副射手只揹負3枚四〇火箭彈,也就是説,實際上無論是對付集羣有生目標還是輕裝甲車輛或是工事,一個步兵班只有三次攻擊機會,然後火箭筒副射手就可以作為步槍兵投入戰鬥,而火箭筒正射手卻喪失了作戰能力,直到得到彈藥補充為止。
而這種情況到了裝備120火箭筒時更為嚴重了,為了揹負全重更大的120毫米火箭彈,二名副射手是不配發自動步槍的,也就是説,當火箭彈打完後,9人制步兵班中就有三分之一的兵員喪失作戰能力了。
從更深層次來説,現代戰爭中,恐怕也不需要每個步兵班普遍裝備120火箭筒這樣的專職反坦克武器。
雖然説步兵班在戰鬥中可能碰到各種不同的情況,但從概率來説,單獨碰到第三代主戰坦克的概率是比較低的,即使碰到了又有多高的概率需要從正面擊穿其裝甲呢?如果説可以採用伏擊或是側擊的話,無論是80單兵火箭筒還是四〇火箭筒都能威脅到第三代主戰坦克,那麼為什麼還需要裝備佔有編制人數過多的120火箭筒呢?
説到底這是一個作戰理念的問題,由於長期面對着前蘇聯陸軍裝甲洪流的可怕壓力,我軍對於步兵反坦克武器的需求是現實的,也是必須的,在一個團只有一個反坦克導彈連的年代裏,如果步兵班再沒有一定的反坦克作戰能力,那麼當衝突真的爆發時,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但問題是,現在前蘇聯已經解體了,放眼中國周邊,已經沒有一個可以和解放軍陸軍進行大規模正面裝甲作戰的國家了。即使有些國家有一定的裝甲作戰能力,隨着我軍合成化和機械化水平的提升,也不需要在每一個步兵班內都裝備120火箭筒這樣的專職反坦克武器。那麼如果不裝備120火箭筒的話,我軍步兵班如何解決火力支援問題呢?答案就在下面。
三、11式武器系統對於中國陸軍的意義
在這次某機步師的演習中,另一個短暫出鏡的就是11式武器系統,這種被軍迷戲稱為戰略步槍的武器是國內第一代步榴霰合一的綜合單兵武器系統。與傳統的自動步槍加掛榴彈發射器相比,它最大的優點是發射20毫米高速可編程榴彈,其初速高達219米/秒,可打擊800米遠的目標。加上11式單兵武器系統還配套有火控系統,雖然因口徑小於國產QLG10A式35毫米槍掛榴彈發射器發射的35毫米榴彈,但由於其初速高,射程遠,命中精度高且具備可編程能力,對有生目標的殺傷效果要高於35毫米榴彈。
理論上,配備該武器後的步兵班整體火力打擊範圍可擴展到800米以上,對集羣有生目標和無防護裝甲車輛都有較好的毀傷效果,雖然無法毀傷輕裝甲車輛和野戰工事,但可通過攜行單兵火箭筒來解決這一問題。
當然,考慮到11式單兵武器系統昂貴的造價,可以採用一個變通之法,即為步兵班內正副班長各配1支,這樣不僅提高了火力打擊範圍,也便於正副班長更好的掌握戰場態勢,及時下達命令。步兵班內在撤編120火箭筒後,可以增編1挺班用輕機槍,真正體現出槍族化的優勢,或是編組一個3人制的榴彈發射器小組,配備加掛有榴彈發射器的95-1式或是95式自動步槍。
至於説步兵班內同時列裝2種榴彈會不會出現後勤保障問題,在筆者看來應該問題不大,畢竟相對於要保障120毫米火箭彈的難度,前運小口徑榴彈實在不是什麼大事,而且由於20毫米和35毫米榴彈尺寸相差明顯,所以也不會出現混裝的問題。
之所以要為正副班長配備11式單兵武器系統而不是配備下掛式榴彈發射器的95式自動步槍是為了提高班組的戰鬥效能。客觀的説,與美軍步兵旅級戰鬥隊屬步兵班相比,我軍步兵班在觀瞄器材方面還有着較大的差距。
例如美軍步兵班的班長配備了AN/PAS-13(V)3重型熱成像瞄準具,2名機槍手均配備有AN/PAS-13(V)2中型熱成像瞄準鏡,而2名步槍兵也配備有AN/PAS-13B(V)1輕型熱成像瞄準具,即使是AN/PAS-13B(V)1輕型熱成像瞄準具對於人員的識別距離也達到了550米,AN/PAS-13(V)3的識別距離更是達到了2200米。而國產95-1式自動步槍配備的MGI 95-1-300式微光瞄準鏡的視距只有300米,而且從性能來説,與熱成像瞄準鏡也有一定的差距。
在短時間內想彌補這樣的差距是很難的,但如果為步兵班正副班長配備11式單兵武器系統,考慮到11式單兵武器可能配備有熱成像瞄準鏡,這樣可以有效的提高班組的夜視/夜戰能力,而且利用20毫米高速可編程榴彈的遠射程優勢,可以在美軍的步兵班火力打擊範圍外對其實施打擊。
即使不為我軍步兵班配備11式單兵武器系統,也應該考慮對現有的步兵班編制體制進行一定的改進,增編榴彈發射器手,將佔用編制的重型反坦克火器上繳。畢竟在我軍快步走上合成化之路時,對於每一個編制級別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用槍掛榴彈發射器或是步榴霰合一的單兵武器替代掉用途單一且持續作戰能力差的重型火箭筒有助於提高我軍步兵班的獨立作戰能力和持續作戰能力。
我軍步兵班從60年代起就開始準備應對北方強鄰的裝甲洪流,從這個角度來説,這即是一種無奈的選擇卻也是當時最好的選擇,沒有之一。但隨着我軍機械化和合成化水平的提高以及未來戰場及假想敵的變化,是不是應該繼續沿習這種編制是很值得商榷的,尤其是將佔用人數過多的120火箭筒編入步兵班中。
只有變革才能生存,也只有與時俱進,因時而變的變革才能更好的完成祖國交給解放軍的使命,現在也許已經到了需要變革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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