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洋:江歌案宣判,陳世峯或將迎來這樣的監獄生活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陳洋】
12月20日下午,備受關注的中國留日學生江歌遇害案將在東京地方法院進行宣判。儘管國內輿論普遍希望日本法院能給予江歌在天之靈以及江母一個滿意的結果,但參考過往案例,不少媒體預計被告人陳世峯最終將被判有期徒刑,刑期可能不超過20年。根據最新消息,判決結果恰好就是20年。
雖然司法裁決結果未必會迎合民意訴求,特別是江母募集了上百萬個“請求日本法院判決陳世峯死刑”的簽名,但不論如何也只能尊重法官的裁判。作為被告人的陳世峯今後將在日本監獄中進行反省與改造。
日本負責拘留收押犯人的場所分為3類,即拘留所、少年監獄以及監獄。這其中,拘留所與中國的類似,主要就是拘留尚未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少年監獄則是羈押未成年犯罪者。由於陳世峯(1991年生)已經不屬於未成年人了,所以他將被關押在普通監獄中。

奈良少年監獄

廣島監獄大門
根據日本法務省的數據:截至2010年4月,日本全國共有62個監獄、7個少年監獄、8個拘留所、8個分支監獄以及103個分支拘留所。由於監獄分佈全國,所以主要通過劃分區域來進行管理,比如東京管區、札幌管區等。因此,預計被告人將會被關押在東京管區的監獄中,但具體是東京管區的哪一個監獄就不好説了,有可能被關在東京都外的某監獄中。

隸屬東京管區的黑羽監獄
陳世峯雖然是在日外國人,但結合日本從2006年開始實施的《關於刑事關押機構及被關押者待遇的法規》(以下簡稱《待遇法規》),預計陳世峯將與日本犯人關押在一起。《待遇法規》以性別、國籍、年齡以及刑期的不同,將服刑者分為8種不同類型,這其中就包括了“F類:必須與日本人區別對待的外國人(即完全不會日語的在日外國人罪犯)”等。同時,該法規又通過服刑者的知識水平、生活能力等劃分了6種對待方式,如“需進行職業訓練”“需進行生活指導”等。稍早前,有媒體報道稱被告人陳世峯在11日出庭時能以流利的日語陳述,所以他應該不會和完全不懂日語的外國人罪犯關押在一起。
但畢竟是監獄生活,陳世峯以後的日子恐怕並不會輕鬆。
日本監獄的房間主要分為單人間與多人間(6人)。原則上是按照房間的大小來關押犯人,但由於最近幾年裏,日本國內犯罪人數增加(如老齡犯罪者、二次入獄者等),所以監獄內就出現了犯人數量多於牢房數量的難題,由此導致單人間擠進了兩三個人,多人間擠進了七八個人。房間的狹小以及犯人數量的過多,所以經常導致衞生情況不好,如廁所異味、犯人體味等。另外,並不是所有的牢房都有取暖設備,所以冬天的時候,牢房內的温度會很低。

日本監獄單人間

日本監獄多人間
同時,日本監獄的餐食非常普通,雖然保持了和食的特色,但也只是夠填飽肚子而已(重大節日時會豐盛一些)。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可能是日本拘留所待遇較好,被告人陳世峯11日出庭時明顯比去年胖了許多。在筆者看來,這並不是因為日本拘留所待遇好,而是陳世峯在拘留期間既沒有身體方面的勞累,也沒有精神方面的壓力——他不用像江母那樣為女兒的死奔走往來,也不用像劉鑫那樣在精神上承擔輿論洶湧的質疑。當然,在陳世峯正式進入監獄服刑後,伴隨着每天的勞作、簡單的飯菜以及對個人罪行的反省,預計他很難再胖起來。

監獄早餐

監獄晚餐
陳世峯在服刑期間將與其它犯人一樣進行勞動改造,但出獄後恐怕很難適應社會。在日本監獄服刑的犯人,一天基本是從6點半開始,一直到晚上9點熄燈結束。這期間,除了三餐、短暫的休息以及晚間看電視新聞外,剩下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勞動中度過的。比如,進行木工、縫紉、維修、手工製作、清洗等工作。

日本監獄犯人在工作
儘管日本方面的理念是通過勞作、學習各種技能來確保犯人在出獄後能適應社會正常生活,但事實上犯人們在監獄中從事的工作內容都屬於初級、簡單的體力勞動。因此,陳世峯在服刑結束後,未必能夠適應快速發展的社會,就如同中國社會進入電子支付時代也不過就是最近幾年的事情,很難想象20年後的中國將會發展到怎樣的程度。當然,根據日本法律規定,陳世峯在出獄後不可以留在日本,將被立即遣返回中國,且被禁止再度進入日本境內。
此外,霸凌作為日本的一大社會問題不僅存在於學校和職場,在監獄中同樣也有。監獄中的霸凌主要體現在犯人間的打罵、搶奪食物,甚至迫使對方吃排泄物或昆蟲等。日本法務省在2013年發佈的一項相關統計就顯示,當年日本全國監獄中,累計發生1324件誹謗中傷犯人、2979件對犯人(或犯人間)施暴的事情。
對於霸凌這樣的問題,日本監獄看守人員有時是完全不管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比如,日本藝人後藤真希的弟弟後藤祐樹於2007年因強盜及傷害罪被判5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於2012年出獄。後藤祐樹在後來出版的自傳中回憶黑暗的獄中生活稱,因曾當過藝人所以一入獄就被獄中大哥盯上,同屋的大哥還不斷威脅“要上他”並暴力相向外,還強迫他吞食蟲子,甚至吃下淋上精液的白飯等。

在監獄遭遇霸凌的後藤祐樹
日本八卦雜誌《日刊SPA!》在2015年曾做過一次“監獄霸凌問題特輯”。根據該雜誌的報道,由於監獄中缺少娛樂項目,所以犯人間常常以霸凌來取樂,比如一次讓某犯人喝完10升的水、為了讓某犯人拉出綠色的大便而迫使其吃肥皂、懲罰某犯人不許吃飯不許睡覺等。
該雜誌還披露,在監獄中同樣有森嚴的等級制度,其中位於金字塔頂端的就是暴力團成員,而社會名人、性犯罪者、殺害婦女者則位於最底端,常常是被霸凌的對象。同時,日本企業中的論資排輩傳統在監獄中也有所體現,即刑期較長的(或罪行較重的)犯人往往會對刑期較短的(或罪行較輕的)犯人進行各種欺凌、打壓。
當然,除了監獄內犯人之間的霸凌外,監獄看守人員往往也會對犯人進行謾罵或毆打。比如,2009年4月17日讀賣新聞報道稱,山形縣監獄的前副所長曾多次侮辱某犯人是“廢物”;2012年10月6日福井新聞報道稱,甲府監獄的職員曾多次辱罵某犯人是“要飯的混蛋”等。
江歌案中被告人陳世峯的罪行雖然在日本法律框架下不至於被判以死刑,但預計他在今後的監獄生活中將會付出更多的代價。誠然,日本監獄中有人性化管理的一面,比如允許犯人讀書看報、不定期舉行文體活動、時常有社會團體前去慰問等。然而,監獄畢竟是監獄,它的存在的最主要目的是通過對罪犯執行刑罰來防止其再次犯罪,藉助於限制犯人精神和物質生活來促使其反省、贖罪。監獄並不是作息時間規律的“養老院”。因此,迎接被告人陳世峯的監獄生活並不是輕輕鬆鬆的20年,他終將會在裏面受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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