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兇手陳世峯被判20年後上訴 江歌母親如此回應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23日援引今日早間據鳳凰衞視駐東京首席記者李淼消息:江歌案嫌犯陳世峯已經上訴,已提交控訴狀。


江歌母親隨後在其實名認證微博進行回應:“所以,殺人犯只有判處死刑,讓他自己面臨生命的威脅時才會懺悔罪過!!!”

江母發微博説,“陳世峯想用表演換取法官的同情,沒有半點悔悟之心。很多人只有當自己的利益受到影響時,才會心痛。必須懲罰!!!”
知名記者、評論員王志安也在個人實名認證微博表示:陳世峯上訴是正當權利。二審上訴不加刑,所以理論上只可能改判較輕的刑期,不可能加重刑罰。公正的審判就是在保證犯罪分子權利的前提下實現司法正義,也就是説,陳世峯可以繼續演戲,提高演技,但只要檢方和法官有足夠的專業性,都沒關係的。

12月11日至20日,中國女留學生江歌被殺一案在日本東京開庭審理。
在20日下午的庭審中,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判處被告人陳世峯有期徒刑20年。庭審後,江歌母親召開記者見面會表示“對判決結果不接受” ,並對劉鑫的表現表示氣憤:“回國後將和劉鑫對簿公堂”。

據媒體報道,法官陳述認為,陳世峯自己帶了水果刀,不是江歌或劉鑫的;
陳世峯當晚洗衣服之説不合理;
陳世峯有強烈的殺意,準備了行兇後的衣服,去江歌公寓是為了殺劉鑫,狀況不同預想時,被告可以選擇離開,卻殺害了無辜的受害者;
陳世峯當時沒有幫助江歌,不可能是誤殺;
陳世峯在法庭不斷試圖將責任轉嫁給江歌和劉鑫,完全沒有反省之意;
陳世峯的辯解不可信,不能採納陳方律師説法。
宣判時,陳世峯倒在證人席桌上,大約半分鐘後被警察扶起來。
判決後,江歌母親向法官深深鞠躬,開始索賠手續。